摘要: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在校园环境中,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导致这一特殊群体的犯罪问题更加严重。本文以校园未成年学生犯罪为研究内容,在简述当前校园未成年学生犯罪现状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促进校园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建安全的校园环境。
关键词:校园 未成年 学生 犯罪 分析
一、青年学生犯罪原因
(一)家庭问题
我国近几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并由此而影响到人们的家庭生活, 而家庭又是学生成长之所, 它的风风雨雨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从家庭这一角度看,导致青年学生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离婚率的上升。经济的发展引起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 这使人们在享受物质条件带来的越来越多的自由的同时, 更开始追求自我与个性的自由,对感情世界也有了新的渴求,因而导致离婚率的上升, 离婚的真正受害者绝不是哪一方面配偶,而是他们的子女,从心理角度而言,學生在心理方面还很不成熟, 特别需要家庭的温暖及完整的亲情的呵护, 脆弱的心灵很难承受挫折与磨难, 而离婚后的任何一方单亲都无法给下一代一个完整的世界,于是渴求理解、关怀与心灵慰藉的青少年,当他们在家庭中找不到时,便本能的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而且他们往往与跟自己同龄的孩子混迹在一起,结帮结伙,这时若没有适当的教育,便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独生子女问题。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是为社会做出了贡
献的,但无可否认的是,独生子女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一方面,大多数家长仅在物质上一味满足子女的要求, 却忽视对他们人格、 性格的培养, 使得他们的需求偏离, 不合理的要求不断升级,自私自利,专横跋扈,一旦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有种反社会的言行产生;另一方面,中华民族有个传统叫作“望子成龙”,每对父母莫不如此,父母未偿之愿全部放在这一个孩子身上,其沉重可想而知, 父辈们的急切之情很难期望他们在抚养、教育子女时投入更多的理智,一旦希望有落空之嫌, 许多人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不理智之举,以调节“希望落空”的心理失衡,更有甚者,若发现管教无济于事,便听天由命,放任不管,这两方面的不正常、不合理,不科学的“爱子”方式,都特别容易使学生走上犯罪道路。
二、用“三心”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学生作为我们国家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青年兴,国家兴,赢得了青年,就赢得了天下。学生辅导员作为面对学生的直接负责人,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细心观察,耐心工作,爱心对待每个学生。
(一)细心观察
学生作为一个正常行为的个体,其本身的行动和思维应该有一种惯性。比如一个活泼的个体,他会保持活泼;一个稳重的个体,他会保持稳重。但是当有外力的强加给这个个体的时候,这样的惯性会被打破,他从而表现出一种异行。当出现了这样的异行时,我们的辅导员就应该警觉,及时查明原因,找到根源,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然而辅导员面对的学生太多,事情也琐碎,不可能面对全部的学生,不可能把所有的学生都纳入观察的范围,这样就需要我们采取各种办法齐抓共管。
(1)老师主要观察学生干部的情绪变化,然后由学生干部认真负责去观察其他同学,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形成老师观察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观察其他的同学的风气养成。
(2)辅导员之间相互交流,发现情况及时通告。
(3)辅导员和家长之间相互沟通,采取合适的沟通渠道,形成定时良性互动。
(二)耐心工作
学生事务的复杂性,琐碎性,决定了工作的程序化较高,反复做,月月做,年年做相同的事情,容易使工作者产生厌烦的情绪。这样需要辅导员有一个认识的高度,明白辅导员的工作是为了我们祖国的明天培养适合社会的人才,他们的行动或许可以改变一个学生的一 生,这样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发挥耐心细腻的风格,一丝不苟的要求自己努力去做好学生工作。
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的对策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重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学生因其群体特殊性较社会其他群体或社会公众的区别,学生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针对校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应制定相应的教育措施,使之尽快提高到符合依法治国时代的要求。为达到这一目标,学校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校应注重《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应营造强化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形成的学校环境。一是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二是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通过这样的活动促进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三是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结语
校园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未成年学生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培养,因此,无论是从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还是基于校园安全建设的考虑,对于校园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的研究都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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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增萍.浅谈学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J].江西省团校学报,2004,(03).
[3]王玉成.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网络诱因[J].现代交际,2016, (05).
作者简介:
牟青 性别:女 民 族: 汉 籍贯:山东淄博 出生年月:1978.9.6 职称:中级 学位:无 院校:泰安技师学院 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面工作单位:泰安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