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军
前不久,我们学校组织老师进行“同课异构”的赛课活动,并评选出三位优秀教师。三位教师均执教同一篇课文《方山子传》(高中语文选修课本“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四单元“散文之部”中的推荐作品,苏轼的一篇人物传记,文言文)。当然,他们的课有很多亮点,但是也显露出一些问题。一个关于教学目标,即“的”;一个关于探究性问题的设置,即“矢”。笔者认为,教师在语文教学中要避免出现无“的”放“矢”和有“的”放“雾”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下面,笔者就详细谈谈。
一、关于“的”
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就像射箭之“的”。目标不能模糊、分散,也不能太大。这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
三位教师在设置教学目标时都存在贪大求全、分散宽泛的问题。一节课只有45分钟的时间,我们不必“面面俱到、十全十美”,也不可能“藏万象于咫尺,纳须弥于芥子”。其实,新课标的各种素养之间、各项目标之间、考纲考题的各个考点之间存在着诸多交叉、重叠、融汇、贯通的内容。我们抓住一点、吃透一点,就可以渗透一片,帮助学生消化一片。我们只引导学生学习和训练这一个点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丢掉了另一个或许多个点。在一堂课上,我们只要能抓住一个点,将其讲清楚,就会使学生“一点通,点点通”;如果同时抓住许多点,就可能出现“点点似通,一点不通”的情况。所以,我主张“一课一题,一课一法,一课一得”。《方山子传》是选修课本中的一篇课文,篇幅较短,内容简单,语言晓畅。因此,在制定教学目标时,我们可以略去带领学生识记字词、理解文意等环节,抓住鉴赏这个点就够了。有些教师可能会认为,新高考题中考查鉴赏能力的只有诗歌鉴赏题,文言文阅读题则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其实,这种想法太狭隘了。针对《方山子传》这样的课文,我们不能只囿于“文言文阅读”这一道题,而应该着重培养学生阅读和欣赏文学类文本的能力。因此,我认为教师可以从下面两点入手制定教学目标:
①作者运用什么手法和技巧将方山子这个人物写得活灵活现?
②方山子这一形象体现出一种怎样的人生价值取向?
这两点只是给出一个思考范围,我们在备课时最好只从其中一点入手,选取一个特定角度或切入点来设置教学目标。
二、关于“矢”
在教学的过程中,针对教学目标而设置的探究性问题就像箭之“矢”,它是直击目标、攻破对象的武器和手段。
课堂教学是一种利用有限时间、有限空间及有限资源的活动。课堂上的探究性问題要让学生易于把握、易于入手、易于思考、易于解答。我觉得,在语文教学尤其是在阅读教学中,把具体的东西抽象化比较容易,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则比较困难。因此,教师在设计探究性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如何化抽象为具体、化宏观为微观。
比如,我们可以设置这样一个活动标题——《巧构,赋予方山子以光彩与魅力》,我们可以在这个课题下再设置“该文结构之‘巧’在线索、剪裁、布局这三个方面是如何体现的”这样比较具体的探究性问题,然后引导学生研读文本,依次探究本文在“线索”“剪裁”“布局”等方面的特点。我们还可以将一个较大的探究性问题进行分解,让它成为多个有内在联系的较小的探究性问题。
总之,在教学中,我们的教学目标应该是集中、具体、精短、鲜明、新颖的,要坚决避免出现无“的”放“矢”的情况。“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抛出的探究性问题必须有针对性,既不能无“的”放“矢”,也不能有“的”放“雾”。
(作者单位:甘肃省礼县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