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报表分析的涪陵榨菜财务问题研究

2020-09-10 07:22丁豪杰
商展经济·上半月 2020年8期

丁豪杰

摘 要:由于涪陵榨菜公司近年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及负责其审计工作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的一系列造假事件,我们针对涪陵榨菜公司的内部和外部情况,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两方面对涪陵榨菜公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就瑞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出一定程度的质疑,并从公司内部结构和公司外部治理两个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涪陵榨菜  瑞华会计事务所  财务报表层次  认定层次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1 涪陵榨菜公司案例背景及简介

在2019年8月7日台湾播放的政论节目中,“财经专家”黄世聪表示,“最近涪陵榨菜股价大跌,业绩大坏,说明大陆人连榨菜都吃不起了”。通过近几年涪陵榨菜的股价来看,其一直都保持在比较高的位置上,可以说是业内公认的佐餐小菜龙头股,且在业界被称为“食品中的茅台”。什么原因导致涪陵榨菜股价大幅下跌呢?因为公司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还是受其审计公司瑞华会计事务所造假事件的影响呢?

2 涪陵榨菜公司问题分析

2.1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分析

2.1.1 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

涪陵榨菜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比较健全,其机构和人员的设置都是比较符合法律规范的。涪陵榨菜最大控股股东是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65%,前五大股东持股超过50%。我们同时认为股东大会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斌全,周斌全是涪陵榨菜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涪陵榨菜的董事长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韦永生同时兼职财务负责人,这样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财务上的舞弊风险。

2.1.2 原料生产过程制约因素众多

(1)土地资源制约。涪陵是中国有名的榨菜之乡,整个地区大部分耕地资源都被青菜头占用。这种情况下,青菜头的产量不但得不到增加,还极大制约了涪陵产量和质量。

(2)劳动力资源制约。涪陵地处山区,比较贫困。一方面种植的机械化程度不高,需要大量的人工参与到榨菜的种植以及加工过程。另一方面,人均收入的低下导致优质劳动力的流失,常常出现高工资却还顾不到人的情况。不能及时处理的青菜变质腐烂,给公司以及相关农户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3)市场制约。近些年,榨菜产业的低端市场“人满为患”,大量的小作坊导致涪陵榨菜低端市场份额的紧缩。价格战导致公司的利润率不断降低。

2.2 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分析

2.2.1 貨币资金分析

2014—2017年的货币资金变动幅度不大,2017—2018年呈飞速上升趋势同比增长693.49%。其货币资金主要来源是投资活动和政府补助。在涪陵榨菜2018年的年报中披露其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其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少,但2020年政府补助额度有大幅的上涨,我们认为地方政府可能通过地方财政补贴或给予资产价值等方面的政策方式来补贴和帮助企业,可能存在粉饰涪陵榨菜财务报表的行为。

2.2.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趋势分析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在2014—2017年的变化趋势不明显,但在2017—2018年突增。涪陵榨菜在年报中解释,其应收账款激增系公司为加强新品销售、增加空白市场。那么,涪陵榨菜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因外部环境的压力存在造假的可能性,也可能是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虚增了利润。

2.2.3 存货变动趋势

2014—2018年存货整体呈上升趋势,在2017年和2018年存货增幅较大。存货过高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当前业绩疲软。造成存货过高的原因可能是涪陵榨菜为了追求过高的利润选择提价,造成销量下降库存积压,加上榨菜属于短保质期类产品,不同时期原料价格不同,可能存在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人为的调节利润。

2.2.4 预付账款变动趋势

涪陵榨菜的预付账款2014—2018年总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预付账款五年一直挂在账上,因为利润的考虑,有可能发票早就一直没有入账。在2019年的半年报中涪陵榨菜预付账款较年初大增6464.16%,达3.89亿元。

2.2.5 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一般用于评价公司的企业经营效率。2014—2017年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稳定上升趋势,但在2018年骤降了59.42%。另外,该公司2014—2017年的存货周转率在3.5上下浮动,而2018年也突然下降至3以下,说明该公司在2018年的经营效率比以往下降很多。与此对应的是该公司2014—2018年的营业收入逐年上升,2018年的增幅达到25.92%。这种反差的对比正说明涪陵榨菜在2018年可能存在虚构收入的嫌疑。

2.2.6 净利润分析

涪陵榨菜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自2016—2018年均保持高速增长模式。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14亿元,同比增长25.92%,净利润6.62亿元,同比增长59.9%。但是在2019年出具的半年报中,涪陵榨菜营业收入和净利增速放缓,第一季度涪陵榨菜实现营收5.27亿元,同比增长3.81%;净利润1.55亿元,同比增长35.15%。涪陵榨菜业绩进一步放缓,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86亿元增长2.11%;净利润达到3.15亿元,同比增长约3.14%,业绩增速回落至个位数。

3 涪陵榨菜公司问题动因分析

3.1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造假案的影响

瑞华对康得新连续出具五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康得新2015—2018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净利润实际为负。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未起到提示风险的作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自*ST康得新因连续四年财务造假案发后,一些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表示他们将重新考虑以前年度的审计业务,并且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上市公司,也会受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造假案的影响,影响到个股等对涪陵榨菜股票的投资。

3.2 涪陵榨菜提价的临界点显现

2008—2019年,涪陵榨菜先后提价12次,累计提价幅度接近400%。2000年,涪陵榨菜开始提价。为了降低消费者的负面情绪,涪陵在涨价的同时增加了产品的质量。通过这种加量并加价的方式,涪陵榨菜增长23%。这个策略成功了。此后,涪陵榨菜多次运用此策略,使利润不断增加。2019年,涪陵榨菜的临界点显现。从2019年公司财务报表来看,2019上半年,涪陵榨菜交出的成绩单不理想:营业收入为10.86亿元,增长2.11%,净利润3.15亿元,增长3.14%大幅低于市场预期值。其中,2019年第二季度净利润为1.6亿元,较2018年同期下降15.79%。消费者对涪陵榨菜提价不买单,涪陵榨菜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降低,涪陵榨菜跌停。

3.3 涪陵榨菜跨业收购,多元化发展失败

目前榨菜的市场已经趋于饱和,若要实现井喷式的增长难度很大。另外,经过多年的发展,涪陵榨菜的原材料——青菜头,由于产能扩张已经越来越受到限制,这无形中限制了涪陵榨菜的产能。因此,涪陵榨菜发起多次外部收购。

2015年10月,涪陵榨菜以1.29亿元成功收购了四川惠通食业有限公司,跨出收购的第一步,向泡菜行业进军。2016年,涪陵榨菜计划收购一家调味品生产企业,双方未能在收购价格达成一致,在筹备两个半月后涪陵榨菜宣布终止收购。2017年,涪陵榨菜曾尝试收购东北大酱企业,仍以失败而告终。2018年3月27日,涪陵榨菜宣布终止对四川恒星、四川味之浓食品有限公司的要约收购。

在涪陵榨菜多元化政策的推动下,榨菜项目的营业收入占比从2016年的96.7%降低到2018年的85.14%,多元化之路几乎停滞。

3.4 涪陵榨菜“精品化”战略失败

涪陵榨菜曾经在2007年就推出过售价2000元的榨菜礼盒,但是过高的价格并没有改变消费者对榨菜根深蒂固的印象,此礼盒并未受到欢迎。根据近3年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高端礼盒带来的营业收入仅占公司整体收入的1.16%、1.44%和1.95%。

自2017年开始,涪陵榨菜改变高端策略,转为精品化战略。主打10~20元的精品榨菜。此举得到了市场的良好反馈,销售收入在3年间上涨了10倍,这也间接导致了当年的销售业绩大涨。但从整体来看,精品策略对整体营收的作用并不显著。

4 建议和措施

4.1 公司內部

4.1.1 加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管理

涪陵榨菜公司虽然实行了职权分离但受其公司高层制衡,并没有达到合理的预期效果,治理层并没有做到有效监督,而管理层的工作也并没有很好的完成。

4.1.2 完善董事会治理

涪陵榨菜内部控制部门设立的较为完善,但其董事会并没有尽到监督的作用,看似完善的内部控制却也导致公司股价的大跌。公司应聘用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作为独立董事,并给予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建设等方面具有知情权和一定的决策控制权,独立董事对企业出现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4.1.3 提升财务管控

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的继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也应将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胜任能力及职业素养列入审核范围。

4.2 公司外部

4.2.1 事务所角度

(1)提高会计事务所的警惕性,会计事务所要保持其独立性,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技能,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督促审计人员保持职业谨慎。

(3)重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业时遵循基本行为准则,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法律责任风险有重要作用。

4.2.2 外部环境

(1)涪陵榨菜公司在2014——2018年一直由瑞华会计事务所担任其审计机构,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这并没有违反审计规定的年限,但瑞华事务所近期造假的事件,在很大程度上表明它未能履行维护公众利益的社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2019年审计的期限已到涪陵榨菜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该事务所应更加全面的从新的审计方向来审视企业的财务报告可信度。并且长期与同一所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很可能会因为与治理层和管理层关系过于密切而影响其独立性。

(2)我国法律法规对财务造假的惩罚力度太小,应在根本上管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如果经济受罚上限值是60万元,这在很大程度上不能遏制公司财务造假的苗头。由于惩罚力度过小,可能在财务造假上的成本远远低于惩罚力度,那么上市公司对于造假就会屡禁不止,所以提高惩罚力度是必不可少的。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严肃追究财务造假者主要责任人及协助其造假的客户、供应商、关联方和会计事务所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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