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根 顾晓滨 张家瑞
摘要:中俄两国巨大的资源互补性和经济互利性,使双方进一步加强和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阐述了“一带一路”倡议为黑龙江省对俄能源产业合作带来的机遇,分析了黑龙江省对俄能源产业合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黑龙江对俄跨境能源产业合作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能源合作;黑龙江省;一带一路;对策
能源合作是中俄合作的最重要的合作领域。深化能源合作对于中俄两国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有很大的战略意义。由于俄罗斯此前对与中国合作有所顾虑,导致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进展受阻。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下降、美国页岩气革命、乌克兰危机、俄罗斯经济不景气为中俄能源合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一、“一带一路”倡议为黑龙江省对俄能源产业合作带来的机遇
(一) 有利于消化过剩的产能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富余产能的外溢对于合作而言是重要的机遇。一方面,对于黑龙江省而言,目前对俄能源合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大型项目,尽快把产业过剩的产能、非核心的产能转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去。俄罗斯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大国,既是黑龙江省化解富余产能的巨大市场,又是我国产能外溢至“一带一路”沿线其他欧亚国家与东欧国家的枢纽。
(二)有利于能源生产要素向国际流动
我国资本、技术与劳动力要素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开始更加积极地向欧亚内陆流动,这为俄罗斯的能源开发带来了亟需的生产要素。自 2013 年以来,中国已逐步取代西方国家成为俄罗斯进行能源开发所需资本与技术的主要提供方。中方的资本、市场与技术要素对于俄罗斯能源项目的开发愈发不可替代,例如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项目中,俄罗斯一度因西方制裁造成的资金困难难以推进该项目,2016年 3 月,中国丝路基金投资 78 美元收购了亚马尔项目 9.9%的股权,顺利帮助项目渡过融资难关。亚马尔项目建设所需的近 400 个工程模块中的绝大多数由中国企业制造。在阿穆尔天然气加工厂项目中,三个标段的建设均由中方企业以投标方式参加。同时,近年来俄罗斯也逐步放宽了中国资本进入本国能源行业的限制,未来两国在能源与原材料领域产能合作的规模与层次有望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有利于向俄罗斯重大能源项目投资
我国长期以来外贸盈余和引进外资积累了大规模的外汇储备资金,这个风险储备资金规模超出了实际需要的规模。超出部分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有必要从金融资产转换为实體产业资金进入国际投资市场。也就是说,我国资本进入国际能源合作项目的意愿正在增强。自2002 年我国“走出去”战略提出以来,迄今已有16 年,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企业界掀起了大规模跨国投资的热潮。对于中俄能源合作而言,大型产能合作项目属资本密集型产业,如大型能源开发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等,这需要足够的融资规模。因此“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资本要素的力量能够成为中俄能源合作的重要支撑。
二、黑龙江省对俄能源产业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落后
从能源安全角度看,能源合作是一个周期性过程。除生产环节外,能源运输也十分重要。近年来,俄罗斯向我国出口的原油量总是难以达到既定协议目标,除价格因素外,严重依赖铁路运输是一个重要原因。俄罗斯远东地区基础设施落后,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状况。从经济角度考虑,中俄能源合作应主要采取管道运输和电网输送,但这些输送设备在俄罗斯远东地区不是过于老化、就是十分缺乏。从运输线路看,目前有西线、南线和东线三条,其中西线与南线都需要过境他国,而东线需要大量的固定投入。俄罗斯远东地区基础设施的落后,不但制约了中俄能源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也限制了俄罗斯向亚太地区能源市场进军的步伐。
(二)合作方式不明确
中俄能源合作究竟采取何种方式,至今仍不甚明了。1997年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专家建议:两国领导人先签署协议,双方公司逐步跟进。这一建议基本上得到落实。如,2000年普京总统首次访华期间,两国政府就能源合作签署了一系列重要协议。2001年9月,中石油与俄罗斯尤科斯公司及俄罗斯国家石油运输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决定共同修建安大线。2006年,两国元首就能源合作发表共同声明称,将进一步促进两国能源公司合作。总体来看,中俄两国能源合作的主导方式是“政府先行,公司落实”,但政府与公司之间存在严重脱节。领导人达成的协议都是指导性的,常常难以落实。在政府与市场之间,中俄两国能源合作也存在着巨大的张力,如何寻求尤其是落实双方已达成的重要共识是进一步推动中俄能源合作的关键所在。
(三)缺乏明确的价格机制与法律法规
价格安全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一环,也是能源安全的敏感显示器。缺乏明确的价格机制已严重制约中俄两国能源合作的深入发展。由于运输路线、开采成本等原因,俄罗斯向我国出口能源的价 格较之中东各国高出不少。可见,确定一个符合两国利益的能源价格机制,将极大地推动两国能源合作。中俄两国开展和深化能源合作都是为了谋求能源安全,这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目前,两国都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制建设均处于不断完善之中。为两国能源领域合作制定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以法律规范合作,以法律区分责任,也是中俄能源合作进一步发展的当务之急。
(四)合作内容单一
一方面,中俄能源合作领域以石油为主,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领域合作滞后。中国的能源安全以石油安全最为突出,这是中国自身的能源构成及其现代化的重工业化造成的,而俄罗斯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因此,中俄能源合作起初偏重于石油领域情有可原。不过,中国应认真考虑俄罗斯东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的电力和煤炭资源,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国能源合作的领域,这也符合两国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中俄能源合作以能源贸易为主,缺少能源技术合作。能源安全的实现最终是依靠能源技术实现的,扩大中俄能源领域的技术合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清洁能源、核电技术、特高压电网建设等领域,中俄两国应发挥彼此优势,进一步开展广泛和深入的合作,推动两国能源合作向纵深发展。
三、黑龙江对俄跨境能源产业合作的对策
(一)推进中俄基础设施建营一体化。
面对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新浪潮,中俄两国应该转化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方式,才能深化务实双边基建合作,充分发挥两国综合优势。所以中俄可以进行基础设施建营一体化合作。在原有施工总承包和 EPC 总承包业务基础上,向产业链前后延伸,即采用“EPC+”包括 EPC+ F(融资)、EPC+ O(运营)、EPC+M(维护)、EPC+TS(技术服务)、EPC+OM(运营和维护)等。或是开展中俄双边基础设施投资和长期融资,以 BOT、BOO、BOOT、PPP 等方式,全流程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运营和管理。以投资拉动和技术引领实现企业转型,即转变身份,从乙方向甲方转变。重点是增加对俄罗斯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不断向对俄的工程承包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首先,将中俄基础设施全产业链合作纳入两国基础设施业务合作范畴,重点发展高端价值链业务合作。其次,借助中俄蒙经济走廊、欧亚大通道、滨海 1 号及 2 号等交通走廊合作,以“共同资源、共同利益、共享成果”的方式建设基础设施,分配利益。最后,建立中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的循环系统。中国企业通过整合国内资源,将要素优化配置后形成内部供应链,带动机械、建材等优质产能的转移。与俄罗斯企业进行包容性合作,增强双方的利益汇合点,共同开发国际基建市场。
(二)积极与俄罗斯有实力的大企业合作
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寻找有影响力的俄企进行合作,同时要高度重视在俄的社会责任意识,及时回馈当地民众。如果中国企业是以独资的方式进入俄市场,必须要聘请俄罗斯有经验且有实力的顾问。在俄罗斯注册企业是最好聘请当地资深律师和法律顾问,主要原因是在注册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大量文件和需要一定审批程序,律师能够协助准备注册文件,正确履行相关程序。此外,聘请俄当地律师还能够避免遭受损失,由于俄罗斯企业是严格按合同进行合作,如果对合同条款不够了解,就会被设计和算计。俄罗斯不同地区的税务优惠政策不同,所以中國企业还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税费、生产条件、销售、运输、气候和民族风俗等各种因素,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文化。
(三)加快价格机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
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始终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必须有成熟的价格机制。目前,中俄能源贸易主要以国际能源市场价格为基准,存在诸如俄罗斯的能源开采成本、运输成本、能源关税等一系列问题。谋求一种符合两国利益,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机制是进一步深化中俄能源合作的当务之急。由于多种原因,中俄能源合作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分歧甚至是纠纷,如何化解是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将能源合作导人制度化轨道是两国长期合作的必然方向。价格机制建设与健全法律法规,将会进一步改善两国能源合作的平台。一系列的机制建设,会大量减少中俄能源合作中的交易成本,从而为两国能源合作提供制度支撑。
(四)深化对俄能源领域合作的内容
俄罗斯矿产资源储量大且丰富。中国在钢铁、有色金属行业具有勘探、开采、冶炼等技术优势。结合俄罗斯不同矿产资源区位情况,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发。整合各类采矿业企业,和上下游相关企业,形成全产业链供应。中俄企业在上游产
业合作,可以联合开发油气项目,如在阿尔泰地区到新疆的西线天然气项目、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原油管道项目上开展合作。中国企业还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在俄罗斯能源的开发和加工的领域进行合作。中国企业可以在俄罗斯发展油气下游产业,寻找气合作开发热点、重点,开展细分市场研究,合作前景研究等。
能源通道的互联互通是中俄深化能源合作的基础。在实施建设东线管道项目以外,两国应该增加能源运输多样性,来缓解管道运输压力,如加强建设西线管道,海上油气运输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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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汝根(1970.5.),男,黑龙江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现已在国家级及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20余篇。
注:本文是2019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成果,项目名称:一带一路下黑龙江省对俄跨境能源产业合作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9GJE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