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锋
摘要:2017年财政部颁布新的收入会计准则,并已于2018年开始实施,新的收入准则对多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与旧准则相比也有很多要点发生了变化,而这些变化对于企业而言也带来了很多影响。文章主要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详细内容,在与旧准则相比的基础上分析其主要要点变化,然后阐述了实施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和意义,以及企业该如何更有效地落实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帮助企业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掌握新准则,准确核算收入。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会计准则;变化
引言
不管是哪个行业还是多大规模的企业,收入的核算和计量是每个企业的必备事项。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企业类型越来越多元化,很多新兴行业和产业不断涌现,同时传统行业类企业的经营模式在信息化时代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都使得2006年颁布的收入准则很多内容不再适用或是无法找到对应的计量核算方法,使得很多互联网时代应运而生的新行业没有详细的计量办法来规范行业的收入核算,也就无法更规范地指导企业收入核算,实现市场的公平稳定发展。同时为了与国际趋势保持一致,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14年发布新收入准则之后,根据现实市场需要,我国也及时对旧准则进行了修订,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最新收入会计准则。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要点
(一)适用范围扩大,指导性更强
为了满足市场行业的多元化需求,对新颁布实施的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在2006版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收入的确认计量是分为两个具体板块,即建造合同准则和收入准则,也就是说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不适用于收入准则,也与收入准则不一致。而新的收入准则将原来两大板块进行了整合,不再区分业务类别,统一适用2017版的收入准则,扩大了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实现了相同或类似交易收入核算的一致性,增强了信息的可比性和公平性。另外,新的收入准则中未将金融工具相关收入纳入适用范围,更符合业务实质,更加严谨。
(二)有关收入确认框架发生了变化
(1)有关收入确认标准的变化。新的收入准则将所有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模型,因此收入确认基础主要是以合同这一特性为出发点,不再适用原准则中以风险报酬是否转移来作为确认收入是否实现的标准。新的准则对于收入确认关注的是合同履约情况,以控制权转移代替了原来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简化了收入确认标准的复杂程度,因为如何正确判断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存在很大难度和多重复杂因素影响。鉴于此,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采用“五步骤”模型,使该项工作变得更加具体和明朗,更具有实务操作性。
(2)有关收入确认时间点的变化。不管是在会计上还是税法上势必会有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新收入准则对于确认时点也在旧准则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在原先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中对于收入确认的时点不一,且界限模糊不清晰,容易使得会计核算出错或混乱。新收入准则对取得的合同收入规定了两种确认模式,时点或时段,具体是列出了三个条件,如果企业满足其中的任意一项条件就应该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该选择在时点进行收入确认。
(三)对于收入的计量核算有了新变化
在收入准则中有关收入金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因此新收入准则对于金额计量方面也有了更加公允和明确的规定。在原先的收入准则中对于不同类型的收入,例如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获取的收入、转让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等分别规定了相应的金额计量标准,一般是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并考虑完工程度。而新收入准则的金额计量也是延续以合同为出发点,其整体原则更加谨慎、可靠,一是对于合同中存在多个履约义务的收入,规定了如何按照合同将交易价格分摊到每项合同义务上分别进行核算,内容更加详尽具体;二是对于存在合同进度的事项,对于如何准确计量履约进度有了明确,应从商品性質出发,使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合适的进度并进行计算和计量,与旧准则比更加谨慎;三是有关合同交易价格的确定更加可靠,在计量交易价格时新准则中更加细致的考虑了更多因素,例如对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情形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考虑。
另外,在新准则中还对很多特殊情形给出了明确的核算规则,例如对一项合同中包含不止一种履约义务的如何进行分摊,单独交易价格无法直接确定的该如何处理等。也就是在新的收入准则中,对于收入金额的计量考虑更全面,收入确认更真实,不仅关注义务的拆分,还考虑了很多非合同因素。
(四)信息披露的新变化
与原先实行的收入准则相比,新准则对于收入相关信息披露更加细致和严格。在原来的准则中,只要求企业披露企业确认各类收入采用的会计政策及金额,但是在新收入准则中要求企业不仅要披露这些基本信息,整体披露要求更加具体和完备,要求企业在列示收入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化之外,还需要对合同信息进行披露,例如合同资产和负债的余额;应收款项的期末期初余额;还需要企业披露履约义务相关内容,例如时间和交易价格等。如此细致的披露要求可以更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经营状况。
(五)明确了特殊交易的处理规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种类越来越多样化,也有很多新兴业务种类出现,由于这些新兴业务模式的创新性触及了原来收入会计核算的盲区,而新收入准则正好弥补了这项空白。在2006年版的收入准则中仅是简单的在主要内容中说明了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等非正常交易的处理方法,内容不够详尽和翔实。在新的收入准则中单独有一章内容是对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明确了各类特殊型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核算方法。例如,对于收入确认的总额法和净额法进行详细的阐述区分以及各自会计处理,售后回购处理、对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处理等。
(六)有关合同费用的确认计量
新收入准则单独有一章对合同成本、合同费用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規范,这在原来的收入准则中是没有的。新收入准则对于合同费用的处理方法给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需要费用化和资本化的支出有了明晰的分类,对于不管是否签订合同都会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合同成本,应当作为当期费用进行处理计入损益;对于合同履行成本,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应该予以资本化处理计入资产。而且对于需要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支出项目进行了明确,更具有指导性。另外,新准则中还增加了增量费用的概念,对于增量费用企业需要根据这部分费用的预计可收回时间区分不同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预期增量费用可收回且收回期大于一年,则此部分费用应当资本化并进行摊销,否则就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二、新收入准则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一)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从上述对新收入会计准则主要变化要点的阐述可以看出,不管是从收入模型的统一、明确不同业务类型的具体核算规则,还是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等方面,新准则中的内容都更加的具体和严谨,这些变化都是对旧收入核算体系中的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订,增强了企业收入核算的严谨性,也提高了不同企业之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从此提高了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作出更加科学的决策。同时,新收入准则也会对企业一些财务指标产生影响,更加明晰化地分析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情况,更加科学地判断企业未来增长和发展趋势。
(二)对企业财务信息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
鉴于新收入准则核算得更加精细化以及一些新增的内容,企业需要对原来的财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特别是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中对于收入的确认是以合同为起点,所以合同信息的录入和分析十分重要。由于收入确认计量规则的变化这就需要对财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重新构建收入会计处理流程,并最终生成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报告。当然,新准则对于合同的依赖也会提升企业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因为只有合同内容的明晰及准确才能确保企业收入核算的可靠性。
(三)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新的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时点进行了重新规定,与原准则存在差别,这也就会使得企业税务工作受到影响。新准则中是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与原准则不同,而税法中对于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时点是收到相关收入时,当然还要考虑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费用金额是否可以准确计量,所以也会对企业的税务工作带来影响,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存在时间性差异。
(四)有利于促进企业业财融合进程
新收入准则一方面对企业财务信息系统有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是以合同信息为主要抓手,这些都使得企业需要将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进行共享,从系统之间的单独管理向互相融合转变,这样才能够及时根据合同信息更规范地开展收入核算和处理,促进企业财务活动和业务活动之间的融合,让财务人员及时掌握业务信息。而且业财融合也是企业管理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新收入准则加快了业财融合的推进。
(五)企业更好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工作建议
尽管新收入准则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两年多时间,企业也已经很好地适应了新准则,完成了从旧准则向新准则的转变,但是为了确保企业收入会计核算的精准性和可靠性,企业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收入核算的工作,以此来确保企业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一方面企业需要在充分解读和掌握准则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自身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保证核算的顺畅性和规范性,并提高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实现核算自动化,减少人为判断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对收入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监督规范在收入确认、计量等方面符合准则规定。
结语
新收入准则从许多方面弥补了原准则中的不足,从收入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工作要点均有了新的变化,实现了收入模型的统一,对于特殊交易类型也有了明确规定,同时丰富细化了披露信息内容,为企业收入会计处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这些变化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更有利于整体市场的稳定性。而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新的收入准则对企业各方面的影响,并做好日常工作,促进企业收入核算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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