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丽
(上海城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00)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宝山区, 主线道路西起G15 沈海高速,东至S20 外环高速,全长约11.77 千米。地面辅道由两段组成:西段由永盛路至沪宜公路,约1.65 千米;东段由嘉新公路至科福路,约4.15 千米。
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按56.11 亿元控制,其中工程建设费及其他费31.26 亿元,前期动迁费23.91 亿元,管线搬迁费0.94 亿元。主要经济指标(不含管线搬迁费用)。
表1 主要项目经济指标
调差依据原则:根据施工承包补充合同的约定,由于受工程范围内区县拆迁进度影响,工程竣工日期由原合同约定的2012年3月31日调整为2014年12月31日。延期实施的工程,根据上海市沪建市管【2008】12 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进行调差。
调差的标段:主体标段。
调差的项目及方法:
(1)调差的项目:人工、型钢、钢板、钢管、砂砾、砾石砂、黄砂、碎石、预制桩。
(2)调差的方法:在原合同约定工期外的计量期内按加权平均法计算,进行调差。
以投标时候的月份对应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与计量期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相比,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大于±3%(含3%)、钢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大于±5%(含5%)、其他材料(砂砾、碎石)价格的变化幅度大于±8%(含8%)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的要素价格。
调差的数量:人工、材料的数量按照投标定额含量乘以清单子目的竣工结算总量确定。
调差的各材料竣工总量与验工计价累积量的差量按验工计价最后一个月计算。
根据沪建交【2012】508 号,对已缴纳综合保险预交款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包企业应当根据工期和用工状况重新估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用,超过退还余额的,向建设单位申请追加该项费用,建设单位审核后应当予以拨付。
补差计算原则:根据投标时施工总包企业上报的用工数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含专项暂定金),以及相应期间(每年4月至下年3月)验工计价金额得出外来人员用工数,乘以政府部门每年度发布的城镇职工每月应缴纳的最低社会基本保险金额,计算出本工程的社保费用补差。
以S6 新建公路工程7 标为例进行分析,招标图为钻孔灌注桩,施工图变更为PHC 管桩。变更费用分析如下:
(1)、招标图Φ800 钻孔灌注桩总造价分析:
按变更前的招标图计算,变更部位Φ800 钻孔灌注桩,总长14739 米。
a 钻孔桩费用:按《S6 公路7 标施工合同》中的中标单价计算,钻孔桩造价包括桩基钢筋、钻孔灌注桩、声测管三部分,共计631.065 万元。
b 甲供料费用:包含甲供水泥、甲供钢筋费用及相应的税金,按《S6 公路新建工程水泥采购合同协议书》、《S6 公路新建工程钢筋采购合同协议书》中的供应单价计算,共计432.2677 万元。
c 超声波检测费:业主抽检的桩基超声波检测,数量为钻孔桩总根数的95%*50%,为139 根,根据《S6 公路新建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中单价873 元/根计算,费用共计12.1085 万元。
钻孔灌造价合计:以上各种费用合计起来钻孔灌注桩总价共计9844194.31 元,按原施工图量14739 米计算,综合单价为667.90 元/米。
(2)、按变更后的设计图纸造价分析:
按变更的施工图纸统计,S6-7 标新建公路工程共需施工DN800(B 型)PHC管桩3916 米、DN800(AB 型)PHC 管桩9494 米。
a 费用组成:PHC 管桩基础费用,包括管桩采购、打入、接头、填芯、打桩平台等。
b 费用测算原则:按照设计图纸及设计提供的标注图集,计算工程数量;按照合同约定,定额套用全国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07);管桩单价按投标期《市政公路价格信息》;费率采用施工单位投标费率;利润率、税金按施工单位投标费率。
c DN800PHC 管桩造价测算结果:
经测算,DN800 PHC 管桩造价总计8534392.2 元,综合单价636.42 元/m。
综上分析,由钻孔桩变更为PHC 管桩,共计结余投资1309802.11 元。
S6 公路推行标准化施工,墩柱钢筋采取集中加工、一次成型、整体安装。施工单位据此提出签证,内容包括:因集中加工、存储、吊装需要,设置钢筋加工场(加工棚)、制作模具胎架、增设加固钢筋等。施工主体共8 个标段,上报费用四千多万元。财务监理认为此项费用不能计取,主要原因采用标准化施工属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措施的行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没有实质性的改进,费用应有施工单位承担。
工程合同主要包括: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各类服务合同(财务监理、招标代理等)、工程总承包合同等;
● 合同价款审核的工作要点:
(1)设计、勘察、监理等各类服务合同
➢检查合同实施界面。依据招标文件检查合同范围是否准确、工作界面是否明确、工作内容是否齐全;如在部份设计招标文件中规定提供BIM 服务、施工图预算等,核查合同要求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检查合同价结算方式。当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应着重核查承包范围,以及超出承包范围时,合同价的调整方式及约定;投资控制。
(2)施工单价合同
① 投标报价的分析
a)投标报价组成、准确性。核查分部分项投标报价各子目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价错误等;
b)不平衡报价判断及处置。将中标价与控制价对比,差异较大的综合单价进行核查,查找偏差原因,分析并汇总整理“不平衡报价”,并要求中标人进行澄清,承诺合同工程量范围内不调整并约定如果超出合同工程量情况下的结算方式。
② 与价格相关的条款审查
核实合同条款内容是否齐全,各项政策法规有调整时,在合同备忘录按要求进行约定。
③ 对可能影响合同造价因素的预判
从开始招标到确定最终的承包商之间将近有1 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工程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政策法规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合同价审核阶段,对已经发生的变化或者可以预见变化可能造成合同价变更的情况作出应对措施。如税金营改增等情况。
● 综上所述,在合同审核时,应把握如下几个关键点:
(1)投标报价分析
1. 判别有无“不平衡报价”或报价错误;
2. 工程量大、占造价比重大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与平均报价比较,如果单价过高或过低,那么应分析原因;
3. 与招标控制价进行对照分析其差异的主要原因(项);
4.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间比较分析;
(2)与价款调整相关的条款
①核实与价款调整相关的条款是否齐全,及是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
②法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如与价款相关应进行澄清,同时计入合同备案条款;
③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④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3)审查施工工作界面、场地使用情况或工作周期与招标时相比是否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内容是否涉及合同价的变更或引起索赔;与招标时相比有变化需进行洽商和补充约定。
(4)审查设计标准、内容与招标时相比是否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内容是否涉及合同价的变更或引起索赔;
(5)工程项目如果存在甲方指定分包、另行确定的专业分包等情况应在施工合同或协议中结合工程实际明确细化总包服务费的内容及费率。
动态管理工作的中心是“合同价款变更”的核定与控制,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等处置等。
(1)合同价款变更依据
➢承发包合同;
➢投标文件(报价清单);
➢施工图预算;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
(2)熟悉合同内容,特别是与价款调整相关的内容。
承发包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证、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施工索赔、暂列金额、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等。
(3)“消除”单价合同中“量的偏差”
(4)各类合同变更处置,应注重依据和合理确定其价款
在“合同以内”围绕着设计图纸变化,导致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根据变更发起方不同,分为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设计变更,是由项目实施单位、设计单位“主动”提出改变设计图纸中的结构尺寸、混凝土标号等的行为;
(5)合同变更价款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处理合同价款调整时,财务监理应准确把握处理原则。先检查是否符合变更流程;其次,根据合同约定,判断是否可变更合同价款;在处理变更合同价款时,人材机价格、费率等按其投标报价计算,定额或计价依据,按投标报价计算时所采用的标准。
(6)合理处置索赔事项
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工程竣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是结算审价,其中包括对工程量的审核、对各项子目的单价审核、对计价标准审核、对索赔的审核等,结算审价是对承包合同最终价的确定。
(1)严格审核相关资料
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是开展结算工作的首要条件,在接到送审资料后要检查送审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如设计竣工图是否完整、招投标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有效。
(2)做好合同条款审核及合同履行的检查
对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审核,发现承包合同中的不明条款或问题条款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研究解决办法,做好相关的会议纪要,减少结算争议和分歧,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操作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严格监督其对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
(3)仔细计算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是审价过程中最基础的工作,其正确性影响着审价结果。只有在具体了解了招标包括的工程内容、范围,熟悉图纸、熟悉施工工艺和流程、计算规则等内容后,才能正确地计算审核所有完成的工程量。
(4)认真审核设计变更
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主要关注对工程造价引起较大变化的变更项目,要求具备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参加的经济技术等方面论证商定的会议纪要,作为文字备案材料和审价依据;
(5)做好三算对比分析
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审价完成后,按结算结果与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作一一对比,做好三算对比,对全部费用进行全面审查,分析差异原因,重点分析超概项目,测算好分部分项各类指标,并出具整套完整的三算对比报告。
本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5611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实施部分为322000 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93626.45 万元,投资节余28373.55 万元,节余率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