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相 雨
(曲阜师范大学 文学院, 山东 曲阜 273165)
生老病死是人生之常,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必须面对的。《金瓶梅》不但写了人物的出生,也写到了人物的死亡。目前,学术界大多注意到了《金瓶梅》中丧葬活动的民俗价值和意义(1)研究这一问题的主要论文有:陈诏《〈金瓶梅〉婚丧礼仪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王湘华《〈金瓶梅词话〉火葬习俗考论》,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谢洪欣《〈金瓶梅词话〉葬前礼俗考察》,民俗研究2007年第4期;唐艺文《〈金瓶梅〉李瓶儿之死反映的民间丧俗》,戏剧之家2014年第4期;陈贵领《〈金瓶梅〉中江浙一带丧葬习俗考》,兰州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但是,对于《金瓶梅》中丧葬活动的文学功能及其价值,则研究较少(2)李延年、邵丽光《试论叙事视野中的〈金瓶梅〉丧葬描写》(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邵丽光《〈金瓶梅〉丧葬描写研究》(河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对此问题有涉及,但是比较简单。。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就教于诸位方家。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将《金瓶梅》中涉及的丧葬活动做一系统的梳理[1],见下表:
表1 《金瓶梅》中的丧葬活动概况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金瓶梅》共写到了十四个人的死亡,涉及丧葬活动的回次有二十四回;平均每四回就有一次丧葬活动,每七回就有一人死亡,如此高频率的丧葬活动和死亡描写,在明清世情小说中是比较罕见的。
《金瓶梅》的故事背景是宋代,但是故事的内容反映的是明代的社会现实,在丧葬方面也是如此。
宋代民间的丧葬,火葬普遍流行,“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特别是贫困的人家,“送终之具,唯务从简,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2]2919
明代是禁止火葬的。明洪武五年(1372年)即有谕礼部曰:“古有掩骼埋胔之令,近世狃元俗,死者或以火焚,而投其骨于水。伤恩败俗,莫此为甚。其禁止之。若贫无地者,所在官司择宽闲地为义冢,俾之葬埋。或有宦游远方不能归葬者,官给力费以归之。”[3]1492
《金瓶梅》中的丧葬以土葬为主,火葬为辅。前面表格中列出的十四个人,除了杨宗锡和杨姑娘没有明确交代其丧葬方式以外,其他十二人中,实行火葬的只有武大郎和宋惠莲两人。
武大郎和宋惠莲的死亡,都属于非正常死亡。
武大郎是被潘金莲和西门庆等人合谋毒死的。武大郎死后第三天,潘金莲就把武大郎的尸体火化了,“来到城外化人场上,便教举火烧化棺材,并武大尸首烧得干干净净,把骨殖撒在池子里”(第六回)[1]64。至于潘金莲为什么要将武大郎火葬而不是土葬,《金瓶梅》并没有交代。
《金瓶梅》的这一情节基本上是从《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第二十六回移植过来的。如果我们将两者对比一下,就会清楚地看到潘金莲将武大郎火葬的目的。《水浒传》中的何九叔看出武大郎的尸体有中毒的迹象,就假装晕倒,回家后他对妻子说明真相,他的妻子说:“若是停丧在家,待武松归来出殡,这个便没甚么皂丝麻线;若他便出去埋葬了,也不妨;若是他便要出去烧他时,必有跷蹊。”(第二十六回)[4]350果然,潘金莲要把武大郎的尸体烧化,何九叔就乘机偷了两块骨头,作为潘金莲毒死武大郎的证据。《金瓶梅》中的何九叔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把武大郎的尸体糊里糊涂地装入了棺材,他还对两个提出质疑的火家说:“休得胡说。两日天气十分炎热,如何不走动些!”(第六回)[1]64《金瓶梅》中潘金莲烧化武大郎的尸体,很明显是受了《水浒传》的影响。但是,《金瓶梅》没有强调潘金莲将武大郎火化是为了消灭罪证;同时,《金瓶梅》也删去了《水浒传》中何九叔偷武大郎骨殖作为证据的细节。《金瓶梅》的这一处理,为潘金莲顺利嫁到西门庆家埋下了伏笔,也使武松失去了潘金莲毒死武大郎的直接的、关键的证据。
宋惠莲因为丈夫来旺儿被发配远方而上吊自杀。为了尽快处理宋惠莲的尸体,西门庆送给知县三十两银子,知县就派人把宋惠莲的尸体,“送到门外地藏寺,与了火家五钱银子,多架些柴薪,才待发火烧毁”(第二十六回)[1]322,不料宋惠莲的父亲宋仁拦住,不准烧化,说宋惠莲是被西门庆强奸而死,“我还要抚按上告,进本告状,谁敢烧化尸首”。[1]322而知县因受了西门庆的贿赂,以“打网诈财,倚尸图赖”的罪名把宋仁打了二十大板[1]325,宋仁因此死去。从宋仁拦住尸体,不准烧化这一情况来看,西门庆之所以要把宋惠莲的尸体火化,显然是为了避免宋惠莲的家人以尸体要挟、讹诈自己。
可见,《金瓶梅》中的两次火葬,都有其特殊情况。至于大部分死者,采用的都是土葬。
李瓶儿临死前就特意叮嘱西门庆,不要将自己火葬。她说:“你休要信着人,使那憨钱,将就使十来两银子,买副熟料材儿,把我埋在先头大娘坟旁,只休把我烧化了,就是夫妻之情。早晚我就抢些浆水,也方便些。”(第六十二回)[1]845李瓶儿的“只休把我烧化了,就是夫妻之情”,反映出当时土葬观念的流行;她认为土葬后的鬼魂抢吃祭品时,更加方便、灵活。即使是官哥儿这样只活了一岁零两个月的幼儿,西门庆亦给他买了棺材并念经超度他,还“教徐先生画了穴,把官哥儿就埋在先头陈氏娘怀中,抱孙葬了”(第五十九回)[1]800。按照民间风俗,像官哥儿这样的幼儿死后,“不停尸在家,死后即葬,不举行任何丧礼仪式”[5]321-322。因此,阴阳徐先生问西门庆,“请问老爹:明日出去,或埋或化?”西门庆道:“明日如何出得!出三日,念了经,到五日出去,坟上埋了罢。”(第五十九回)[1]796在阴阳徐先生看来,官哥儿死后第二天就应该“出去”,要么“埋”,要么“化”,而西门庆选择了“埋”。
第八十八回,潘金莲和王婆被武松杀死后,县官“就委地方保甲瘞埋看守”,而地方保甲就将其埋在“门前街旁”。后来,潘金莲托梦给陈经济、庞春梅,要他们“念旧日之情,买具棺材盛了葬埋,免得日久暴露”。庞春梅派张胜、李安二人,“使了六两银子,合了一具棺木,把妇人尸首掘出,把心肝填在肚内,头用线缝上,用布装殓停当,装入材内”[1]1320,埋在了永福寺。可以看出,潘金莲被杀死后,地方保甲一开始将其尸体在街上简单掩埋。后来,官府两个多月都没有捉到武松,才责令家属掩埋。而潘金莲被埋在大街旁,也与她那句“明日街死街埋,路死路埋,倒在洋沟里就是棺材”的预言相互呼应(第四十六回)。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金瓶梅》中的死者,一般采用土葬;如果尸体可能引起纠纷,如武大郎、宋惠莲的尸体,则会采用火葬。火葬者的家庭,一般比较贫困。土葬花费较多,主要是因为棺材。如李瓶儿死后,西门庆花了三百二十两银子,从尚举人家买了一副被称为“桃花洞”的棺材板,“叫匠人来锯开,里面喷香,每块五寸厚,二尺五寸宽,七尺五寸长”(第六十二回)[1]846。西门庆的棺材,花了二百两银子(第七十九回);官哥儿的小棺材,也花了十两银子(第五十九回);而潘金莲的棺材,只花了六两银子(第八十八回)。李瓶儿的棺材的花费是潘金莲的五十多倍。西门庆的棺材虽然不如李瓶儿的,但是在当时也是比较奢华的了。
因此,《金瓶梅》中的丧葬活动,与故事情节的安排和设置,有着密切的关系。死者生前的身份、地位、家庭情况、死亡方式等,都对其丧葬活动有一定的影响。
从宋代开始,民间丧葬受到佛教和道教的影响越来越大。“宋王朝曾三令五申,禁止使用佛家丧仪,如有违犯,以不孝罪论处。然而却无济于事”。[6]84明代也是如此。《大明律》规定,“其居丧之家,修斋设醮,若男女混杂,饮酒食肉者,家长杖八十。僧道同罪,还俗。”[7]96-97但是民间仍然盛行“修斋设醮”之风。
《金瓶梅》中的丧葬描写,有的十分详细,有的比较简略。《金瓶梅》中重点描写的丧葬活动主要有两次:李瓶儿的葬礼和西门庆的葬礼。
李瓶儿的葬礼从第六十二回开始,一直延续到第六十八回,共用了七回的篇幅,详细地描写了李瓶儿从死亡到埋葬、祭祀的全过程。西门庆的葬礼,则主要集中在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只用了两回的篇幅。
与其他世情小说如《醒世姻缘传》《林兰香》《红楼梦》相比,《金瓶梅》中的葬礼具有如下特点:
武大郎死后,潘金莲“就于报恩寺叫了两个禅和子,晚夕伴灵拜忏”,出殡前又“请四个僧念经”(第六回)[1]63-64;花子虚死后,李瓶儿也“买棺入殓,念经发送子虚”(第十四回)[1]163;官哥儿死后,西门庆请了“报恩寺八众僧人在家诵经”“薛姑子夜间又替他念《楞严经》《解冤咒》”;出殡时,吴道官庙里,“又差了十二众青衣小道童儿来,绕棺转咒生神玉章,动清乐送殡”(第五十九回)[1]796-798。其他如周守备、庞春梅、陈经济、西门大姐等人死后,也多有“做斋累七”,念经发送的仪式。《金瓶梅》详细地描写了李瓶儿葬礼的全过程,特别是“做七”的过程(3)“做七”是“旧时大部分汉族地区丧葬习俗。人死后,按7天为一周期(亦有以下葬日算起的),每逢7个七日均举哀致奠。殷实丧家除依俗在灵屋前摆牺牲祭祀举哀外,还延请僧人做佛事,以超度亡灵。”参看祁庆富、何长华、张才彬等主编的《中华文化习俗辞典·文化习俗》,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8年版,第289页。。
李瓶儿去世的当天,王姑子“口里喃喃呐呐,替李瓶儿念《密多心经》《药师经》《解冤经》《楞严经》,并《大悲中道神咒》,请引路王菩萨与他接引冥途”(第六十二回)[1]857;西门庆请了“报恩寺十二众僧人,先念倒头经”(第六十三回);到第三天,“和尚打起磬子,扬旛,道场诵经”。[1]868-869
李瓶儿首七,“正是报恩寺十六众上僧,黄僧官为首座,引领做水陆道场,诵《法华经》,拜三昧水忏”。(第六十三回)[1]870
李瓶儿二七,“玉皇庙吴道官受斋,请了十六个道众,在家中扬幡修建请法救苦二七斋坛”。(第六十五回)[1]887
李瓶儿三七,“有门外永福寺道坚长老,领十六众上堂僧来念经,穿云锦袈裟,戴毗卢帽,大钹大鼓,早辰取水,转五方,请三宝,浴佛;午间加持召亡破狱,礼拜《梁皇忏》,谈《孔雀》,甚是齐整”。(第六十五回)[1]890
李瓶儿四七,“请西门外宝庆寺赵喇嘛,亦十六众,来念番经,结坛,跳沙,洒花米,行香,口诵真言。斋供都用牛乳茶酪之类,悬挂都是九丑天魔变相,身披缨络琉璃,项挂髑髅,口咬婴儿,坐跨妖魅,腰缠蛇螭,或四头八臂,或手执戈戟,朱发蓝面,丑恶莫比。午斋以后,就动荤酒”。(第六十五回)[1]890
李瓶儿五七,西门庆请东京黄真人来炼度亡魂(第六十六回)。
李瓶儿六七,“不念经,替他烧座库儿”。(第六十七回)[1]936
李瓶儿七七,薛姑子“请了八众女僧,在花园卷棚内建立道场,各门上贴欢门吊子,讽诵《华严》《金刚》经咒,礼拜血盆宝忏,洒花米,转念《三十五佛明经》,晚夕设放焰口,施食”。(第六十八回)[1]941
李瓶儿的灵床,一直保留到西门庆二七的时候,吴月娘“分付把李瓶儿灵床,连影抬出去,一把火焚之”。(第八十回)[1]1228
可以说,在李瓶儿的整个葬礼过程中,一直有和尚或道士活动的踪影。
西门庆死后,吴月娘“请僧人念倒头经,挑出纸钱去”。(第七十九回)[1]1216
西门庆首七的时候,吴月娘请了报恩寺十六个僧人做水陆道场(4)此处万历本《金瓶梅词话》前后矛盾,今从崇祯本《新刻绣像批评原本金瓶梅》。。
西门庆二七的时候,“玉皇庙吴道官十六个道众,在家念经做法事”。(第八十回)[1]1227
西门庆三七念了经,“四七就没曾念经”。[1]1228
西门庆五七,“月娘请了薛姑子、王姑子、大师父十二众尼僧,在家诵经礼忏,超度夫主生天”。(第八十回)[1]1229
如果将李瓶儿与西门庆的葬礼相比,我们发现西门庆的葬礼要简单多了。本来,西门庆作为提刑所千户,为正五品官职,其葬礼应该比李瓶儿的葬礼规模更大,档次更高,仪式更隆重。但是,由于西门庆死于壮年,又后继无人;再加上西门庆所结交的或是应伯爵一类的势利小人或是蔡御史、安主事一类的官员。应伯爵等人一见西门庆死去即去另寻新的主子;蔡御史等人希望借助西门庆的资助来应付官场的巨大花费,西门庆一死,他们没有指望了,也就不来了。因此,实际来参加西门庆葬礼的人数并不多,其葬礼显得十分寒酸。特别是西门庆出殡的时候,“山头祭桌,可怜通不上几家,只是吴大舅、乔千户、何千户、沈姨夫、韩姨夫与众伙计五六处而已”。(第八十回)[1]1229可以说,在《金瓶梅》中,葬礼规模的大小,不取决于死者地位的高低,而取决于死者家属地位的高低或财富的多少。
从李瓶儿、西门庆的葬礼,我们可以看出,佛教徒或道教徒在葬礼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这种超度亡灵的仪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十分盛行,无论是大富人家还是贫寒小家,都会举行类似的仪式,其差别仅在于仪式中所请和尚或道士数量的多少。卖炊饼的武大郎死后,潘金莲只请了两个和尚,出殡的时候请了四个和尚;李瓶儿死的时候,西门庆则请了十二个和尚,以后每次“做七”的时候,都要请十六个和尚或道士。
如果将《金瓶梅》中的葬礼与《醒世姻缘传》或《红楼梦》相比,后二书虽然也写到了葬礼,但是和尚、道士如此广泛地参加葬礼的并不多。《红楼梦》中只是在秦可卿葬礼的时候,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第十三回)[8]172,其他人的葬礼则大多没有具体写到和尚或道士。《醒世姻缘传》中,狄希陈的母亲去世第三天也请了和尚念经,也有“和尚们请孝子去榜上佥押,佛前参见”等仪式(第六十回)[9]787,“过了一七,又做了一个道场”(第六十一回)[9]792;狄希陈的父亲去世,也只有“建斋超度,开坟出丧”一句简单的概括(第七十六回)[9]993。总体上来说,《醒世姻缘传》对于和尚、道士在丧礼中的作用,往往一语带过,较少具体描写。
《金瓶梅》中的丧礼多次提到了阴阳黑书,这在其他的世情小说中较少涉及。如第五十九回,官哥儿死后,吴月娘让阴阳徐先生看看黑书,“徐先生掐指寻复,又检阅了阴阳秘书,瞧了一回,说道……”[1]796第六十二回,李瓶儿死后,吴月娘也让看黑书,“这徐先生一面打开阴阳秘书观看,说道……”[1]858对于阴阳黑书是什么样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应用此书,学术界大多语焉不详。黄霖先生主编的《金瓶梅大辞典》中有“黑书”这一条目,解释为“又称阴阳秘书。为阴阳生查检翻阅之书。古以阳为白,阴为黑,因此秘书专事检查阴界之事,故称”[10]848-849。但是,黑书是历史上确实存在的,还是小说家的虚构,则较少有学者谈到(5)笔者曾怀疑黑书是小说家虚构的,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书籍。后来,我就此问题发电子邮件请教复旦大学黄霖先生,黄先生在回信中认为黑书是确实存在的,他就从孔府的地摊上买到过类似书籍。。从《金瓶梅》中的相关描写来看,黑书主要是记载死者的前世、今世和来世的情况。如根据黑书的记载,李瓶儿的前世为滨州王家男子,因打死怀胎母羊,今世为女人属羊;死后托生到开封府梁指挥家为女;官哥儿的前世在兖州蔡家作男子,死后托生到郑州王家为男子。笔者推测,黑书不会详细记载具体的某一个人的前世和今生,至多是某一类人的前世和今生。至于某一个人的前世和今生,应该是出于阴阳先生个人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金瓶梅》中阴阳徐先生两次查看黑书,都是应了吴月娘的请求,这与吴月娘平日信奉佛教,经常请尼姑在家宣卷、念经有着密切的关系。不过,西门庆死后,吴月娘却没有请阴阳徐先生看黑书。西门庆的前世在《金瓶梅》中没有交代,他的来世在最后一回才交代清楚——托生到东京富户沈通家为次子。普静禅师又告诉吴月娘,“孝哥儿即是西门庆托生”[1]1489,因为孝哥儿出家,消除了西门庆的罪愆,西门庆才得以托生到沈家。如果孝哥儿不出家,以后就会身首异处。
黑书交代死者的前世和来世,对于死者的家属来说,可谓一种精神安慰,亦可以减轻死者亲属的哀伤。
除灵意味着丧礼的正式结束,除灵即“于除服之日,延僧道追荐后,撤除灵座,烧化灵牌,以示服丧期满”[11]609。从这一解释来看,除灵和除服应是同时的。但是,对于什么时候除灵,在《金瓶梅》中却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如武大郎死后,潘金莲和西门庆“约定八月初六日是武大郎百日,请僧念经烧灵;初八日晚,抬娶妇人家去”(第八回)[1]91。潘金莲在武大郎死后百日,就举行了除灵仪式。孟玉楼在前夫杨宗锡死后,“守寡了一年多”,她在与西门庆再婚前,“请十二位高僧念经,做水陆烧灵”(第七回)[1]78。孟玉楼除灵,是在杨宗锡死后一年多。花子虚死后,李瓶儿也想在百日后除灵,“这三月初十日是他百日,我好念经除灵”[1]186;后来,又“择五月十五日,先请僧人念经烧灵,然后西门庆这边择娶妇人过门”(第十六回)[1]188。李瓶儿除灵,是在花子虚死后一百六十多天。
同样是为丈夫除灵,潘金莲、李瓶儿和孟玉楼的时间都不一样,差别还很大。她们除灵的时候,孝服都还未满。按照明代的礼法规定,“妻妾为夫”应守“斩衰三年”之丧[3]1493。但是,在《金瓶梅》中,除灵的时间往往由死者家属灵活掌握,很少有人严格地遵守守孝三年的规定。从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的情况来看,除灵至少也要在丈夫死后百日。孟玉楼谈起李瓶儿嫁给蒋竹山一事:
孟玉楼道:“论起来,男子汉死了多少时儿,服也还未满就嫁人,使不得的。”月娘道:“如今年程,论的甚么使的使不的。汉子孝服未满,浪着嫁人的,才一个儿!淫妇成日和汉子酒里眠酒里卧底人,他原守的甚么贞节!”看官听说,月娘这一句话,一棒打着两个人:孟玉楼和潘金莲都是再醮嫁人,孝服都不曾满。听了此言,未免各人怀着惭愧归房。——第十八回[1]208
潘金莲、孟玉楼和李瓶儿都是在孝服未满的情况下,就嫁给了西门庆。同样,西门庆死后,他的几个妾,也是在孝服未满的时候,就纷纷别抱琵琶:潘金莲自从西门庆死后,就和陈经济勾搭成奸;李娇儿在西门庆五七后不久,就嫁给了张二官;孙雪娥偷盗财物与来旺儿私奔;孟玉楼也在西门庆死后一年多,改嫁给了李衙内:
有那说歹的,街谈巷议,指戳说道:“此是西门庆家第三个小老婆,如今嫁人了。当初这厮在日,专一违天害理,贪财好色,奸骗人家妻女。今日死了,老婆带的东西,嫁人的嫁人,拐带的拐带,养汉的养汉,做贼的做贼,都野鸡毛儿零撏了。常言三十年远报,而今眼下就报了。”——第九十一回[1]1360
《金瓶梅》中的孟玉楼等人明明知道“服也还未满就嫁人”是“使不得的”,可是她们仍然这样做了,这也反映了西门庆与妾妇之间感情的淡薄。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金瓶梅》中儒家丧礼的繁琐仪式逐渐被人们所抛弃,特别是妻妾为丈夫守“三年之丧”的规定,几乎没有人遵守;而佛教、道教的超度仪式广泛流行,即使是寒素之家,这一仪式也必不可少。丧葬活动中佛教、道教的流行,反映出这些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当时人们的心理需求。
《金瓶梅》中的丧葬活动,在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形象的塑造以及小说主旨的表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金瓶梅》中,葬礼可以使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生活习惯和不同文化档次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形象地展现他们各自的生活状态和人生追求。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李瓶儿的葬礼。
李瓶儿自儿子官哥儿死后就生了病,先请任医官来看,“讨将药来,吃下去如水浇石一般,越吃药越旺。那消半月时间,渐渐容颜顿减,肌肤消瘦”(第六十回)[1]804-805;后来,请胡太医来看,“吃下去,如石沉大海一般”(第六十一回)[1]829;又请了医生何老人和赵龙岗来看视(第六十一回),还请了真武庙外的黄先生来算卦,请了五岳观的潘道士来解禳祭灯(第六十二回),用尽了所有办法,还是未能挽救李瓶儿的性命。西门庆的一系列求医问药行为,充分反映了李瓶儿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李瓶儿的葬礼可谓极度奢华,棺材用的是上好的木材,葬礼的仪式,特别是“做七”仪式也十分隆重。更为重要的是,李瓶儿死后,来了一系列吊孝、祭祀、帮忙的人。
西门庆的朋友应伯爵和谢希大最早来到,“进门扑倒灵前地下,哭了半日”(第六十二回)[1]860;西门庆的同僚夏提刑,“送了三班军卫,来这里答应”(第六十三回)[1]865;皇庄上薛内相,“差人送了六十跟杉条,三十条毛竹,三百领芦席,一百条麻绳”(第六十三回)[1]867。李瓶儿死后第二天,夏提刑就来“探丧吊问,慰其节哀”(第六十三回)[1]868;第三天,“乔大户、吴大舅、花大舅,门外韩姨夫、沈姨夫,各家都是三牲祭桌来烧纸。乔大户娘子并吴大妗子、二妗子、花大妗子,坐轿子来吊丧,祭祀哭泣”(第六十三回)[1]870。李瓶儿“一七”的时候,乔大户邀了“尚举人、朱台官、吴大舅、刘学官、花千户、段亲家七八位亲朋,各在灵前上香”,然后“乔大户娘子、崔亲家母、朱台官娘子、尚举人娘子、段大姐,众堂客女眷祭奠”[1]870-871,接着,东平府胡府尹亲自来烧纸(第六十三回)。第六十四回,薛内相和刘公公也来祭祀,而“周守备、荆都监、张团练、夏提刑,合卫许多官员,都合了分资,办了一副猪羊吃桌祭奠,有礼生读祝”[1]884。李瓶儿“二七”的时候,“本县知县李拱极、县丞钱成,主簿任廷贵,典史夏恭基,又有阳谷县知县狄斯彬,共五员官,都斗了分,穿孝服来上纸帛吊问”(第六十五回)[1]888,管砖厂的工部黄主事也来吊孝。御史宋松原带领两司八府官员在西门庆家招待钦差黄太尉,“地方统制、守御、都监、团练,各卫掌印武官,皆戎服甲胄,各领所部人马围随,蓝旗缨枪,叉槊仪仗,摆数里之远”“县官黑压压跪于道旁迎接,左右喝叱起去。随路传报,直到西门庆家中大门首”(第六十五回)[1]898。这次招待宴会,西门庆虽然赔了不少银子,但是在“山东一省也响出名去了”[1]900。
在李瓶儿的整个葬礼过程中,不但西门庆的亲戚、朋友来参加吊唁,清河县及其周围府县的各级官僚都来吊唁,如东平府胡府尹,清河知县、阳谷知县,以及管皇庄的太监、管砖厂的黄主事等等,充分地反映了西门庆势力的强大。
西门庆死后,来参加葬礼的官员就少多了。除了同僚何千户来吊孝外,清河的知县、阳谷的知县、东平的府尹都没有来吊孝,而祭礼只有何千户,“约会了刘薛二内相、周守御、荆统制、张团练、云指挥等数员武官,合着上了一坛祭”。(第八十回)[1]1227而多次接受过西门庆资助的巡盐御史蔡蕴来祭祀的时候,只吃了一钟茶就走了。
两次葬礼相对比,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社会人情的冷暖。当西门庆身居官位,有钱有势的时候,有许多人来巴结、奉承他;一旦西门庆死了,马上就会有人落井下石,甚至那些受过西门庆资助,与西门庆亲如兄弟的人,也会转而投奔他人。应伯爵就是一个这样的典型。因此,《金瓶梅》中的丧礼可谓一个展现人情冷暖的大舞台,形形色色的人物在上面表演,让人不禁感慨嘘唏。
李瓶儿的葬礼,是西门庆家族兴旺的标志。
在这次葬礼中,我们看到西门庆无论是在官场还是在商场,都正处于春风得意的时期。葬礼中来参加吊唁的各级官员已如前述,这些官员中有不少都是西门庆的上司,他们来参加葬礼,很大程度上是看到了西门庆的利用价值和升职可能。商场上,西门庆的生意仍然蒸蒸日上,他的缎子铺开张第一天,就卖了五百余两银子(第六十四回),商人黄四一次还给西门庆的银子就达一千两(第六十七回)。
西门庆为李瓶儿主办的葬礼是奢华的:花了三百二十两银子买棺材;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三十桶魁光麻布,二百疋黄丝孝绢;花了十两银子给李瓶儿传影;花十两银子,打了三付银爵盏;拿出五百两银子,委付与韩伙计管帐;其他请戏子的、请和尚道士做法事的等方面的银子还不计算在内。粗略地算一下,西门庆为李瓶儿的葬礼花去了近千两银子。从银子的购买力说,西门庆买丫头小玉只用了五两银子,买秋菊用了六两银子(第九回),买如意儿花了六两银子(第三十回),王六儿买丫头锦儿花了四两银子(第三十七回),常时节买了四间房子,只花了三十五两银子(第五十九回)。与买丫头、买房子所花的银子对比一下,李瓶儿葬礼的奢华由此可见一斑。
西门庆之死成为西门庆家族衰败的标志。
西门庆死后,来吊孝的官员很少。来得最多的,是李桂姐、吴银儿、郑爱月等一帮妓女。西门庆出殡的时候,祭礼更是少得可怜。应伯爵、谢希大等人本是西门庆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也曾吃过他的,也曾用过他的,也曾使过他的,也曾借过他的,也曾嚼他过的”(第八十回)[1]1223,但是西门庆死后,这帮人就转而投奔新的暴发户张二官。
西门庆经济上的伙伴也是如此。韩道国与来保在扬州置办货物,韩道国拐了一千多两银子逃走,来保偷偷藏起了八百两银子的货物。东京翟管家索要西门庆的四个会弹唱的丫环(第八十一回),典当铺的伙计平安儿偷去一件首饰,引起了官司(第九十五回)。可以说,自西门庆死后,西门庆家的生意就一落千丈,家族的衰败不可避免。
从李瓶儿和西门庆的葬礼可以看出,西门庆财富的迅速积累,与他在官场上的各种人际交往有着密切的关系,官场的人脉为西门庆的商业经营提供了保障和支持,而一旦失去官员的保护,即使是正常的商业经营,往往也会受到干扰或破坏。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金瓶梅》的商业环境还是不成熟的。其次,西门庆的商业经营,需要诸多伙计的支持,而一旦伙计拐财逃走,则缺少追讨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李瓶儿死后,西门庆十分伤心,“在房里离地跳的有三尺高,大放声号哭”[1]855,“三两夜没睡,头也没梳,脸也没洗”(第六十二回)[1]859,饭也吃不下。甚至在看戏时,西门庆也“止不住眼中泪落,袖中不住取汗巾儿搽拭”(第六十三回)[1]875。可是,西门庆的心腹小厮玳安却对傅伙计说:“为甚俺爹心里疼?不是疼人,是疼钱。”(第六十四回)[1]877当然,玳安的话不一定可信,但也绝不会是毫无依据的。李瓶儿出殡后,西门庆晚上还来到李瓶儿房中“伴灵宿歇”,“行如在之礼”(第六十五回)[1]894-895。恰恰是在西门庆伴灵的时候,他又与奶子如意儿发生了两性关系。这就使西门庆的形象显得更为复杂,我们搞不清楚,西门庆对于李瓶儿之死,是真伤心还是假伤心?
西门庆死后,水秀才替应伯爵等人写的祭文,实际是一篇咏阳物的文章,既讽刺了西门庆生前“在章台而宿柳”“在谢馆而猖狂”的放荡生活,又讽刺了应伯爵等“受恩小子,常在胯下随帮”的情形[1]1224。而王六儿以及一群妓女去给西门庆上纸,对西门庆生前放荡的生活也是一种无声的讽刺。而各级官员参加了李瓶儿的葬礼而没有参加西门庆的葬礼,则反映当时社会人情的冷暖。
不仅这两次葬礼如此,其他的葬礼也是如此。潘金莲把武大郎火化后,家中虽设有“亡夫武大郎之灵”的牌位,但是她与西门庆在楼上“任意纵横取乐”(第六回)[1]64。在为武大郎念经除灵那天,潘金莲还“陪伴西门庆睡到日头半天”;当天中午潘金莲和西门庆做爱时,还被一群和尚偷听了不亦乐乎。作者愤慨地说“果然佛道能消罪,亡者闻之亦惨魂”(第八回)[1]91-93。潘金莲一面念经超度武大郎,一面与西门庆纵欲取乐,讽刺色彩不言而喻。
第八十八回陈经济的父亲死后,母亲让他去永福寺送银子给长老,给他的父亲“做斋念经”。当陈经济得知潘金莲也埋在此处时,“这陈经济且不参见他父亲灵柩,先拿钱纸祭物,到于金莲坟上,与他祭了,烧化钱纸”[1]1322,然后才到他父亲灵柩跟前烧纸祭祀。可见,在陈经济的心目中,潘金莲要比他的父亲还重要。“一路写敬济不孝处,不能竟此篇,而令人有拔剑逐之之愤。”[12]214
丧礼本来是人们哀悼、怀念死者的,《金瓶梅》中丧礼仅流于形式,而丧失了其本质。《金瓶梅》中的丧礼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另类的娱乐活动。即使是李瓶儿的丧礼,西门庆表现了某些悲伤的色彩,但是娱乐、宴会不断,不但请了海盐弟子来唱戏,而且经常与应伯爵等人喝酒到深夜。
综上所述,《金瓶梅》中的丧葬描写反映出十六世纪城市中下层市民中丧葬的基本风俗和习尚,特别是当时流行的“做七”习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金瓶梅》的葬礼描写,反映了当时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推动了故事情节的深入和发展。在艺术上,其丧葬描写带有明显的讽刺色彩,这为后来的《儒林外史》和《红楼梦》的相关描写提供了艺术借鉴,在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