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雨
这年秋风初起时,我的皮肤病又犯了。
十年未见它的动静,还以为早已销声匿迹。
它的复发拜一只蚊子所赐,那天晚上,我在书房慢腾腾抽烟,即将进入物我两忘境界,那只蚊子飞入视线。初秋带走了盛夏的蛮力,蚊子并未死绝,苟延残喘,叫人无可奈何。我对蚊子一向深恶痛绝,那只蚊子与众不同,苟活于初秋,体格健壮、翅膀强硬、嘴巴尖锐。飞行在我头颅上方两公分处,与眉眼齐平,我放下烟蒂,双手凌空一拍,分开一看,掌心没有尸体,它巧妙地飞到我腰部以下,落在大腿,钻透皮肤,吸食血液。
两次没将一只蚊子拍死让我特沮丧,不敢贸然行动,坐等片刻,等它沉醉于我血液的芳香,放松警惕。它不管不顾,将危险抛之脑后,我运足力道、凝神屏息、气沉丹田、孤注一掷,单手举起使劲向下拍去致命一掌。
随着一声清脆巨响,掌心隐隐疼痛,空气为之一震。抬掌一看,蚊子已成肉泥,身子扁平模糊,黏于皮肤上,一圈血迹均匀遍布蚊尸四周,构成一处完美的命案现场。我从桌上抽出一片湿巾,将残骸擦去,为这一波三折的杀戮画上句号。
不一会儿,叮咬处微微发痒,红色蚊斑旋即发肿,硬如冰冻馒头。挠了几下,瘙痒程度加剧,大有不可忍耐之势,倒上几滴花露水,睡下。到半夜,奇痒袭来,双手狠抓,叮咬处已肿起圆包,伴有黄色脓液,数条红色抓痕,皮肤破裂。
第二天,圆包肿大一倍,脓液涨饱,日夜瘙痒不止,如细针戳身。
第三天,脓液涨至指甲盖大。
我必须对这东西采取行动了,拿来一枚我妈缝被子的针,在煤气灶火上烤了烤,准备湿巾、棉签,像迎接一场大手术。坐在窗边,迎着太阳,瞧准脓包,将针头刺入。
患处如熟透的果子,皮开肉绽,一股腥臭的脓水喷涌而出,溅于地板,如一摊鼻涕。用湿巾擦拭患处,脓水源源不断,擦了几分钟,整张湿巾浸透,改用棉签。棉签头整个陷入伤口,冒出侵犯的念头,用力往肉里戳了戳,并不痛,有种快感。那里的肉已烂透,放下棉签,再次拿起针,小心拨开两边肉皮,只见一条条头发般细的肉丝在脓水里摇曳,尾梢呈红色。我怀疑那只狡猾的蚊子在我体内下了种,那些面目可憎的幼虫此时正将我的身体当作发育成长的温床,如果不处理,有一天它们将会拱破皮肤而出。
用一张创可贴封住伤口,事实证明,这一举动错得离谱,创可贴隔绝空气流通,任细菌滋长。不出一天,伤口遭感染,肿胀面积扩大一倍,覆盖整条大腿表面,脓水不断流出。
我至此成了一个腐败的人,一个散发臭气的人,更为致命的是,感染引起连锁反应,细菌从下往上攻城略地,由大腿蔓延至全身,皮肤火烧火燎,如得感冒。白天忍着,晚上可着劲抓挠,血迹遍染床单。
一天夜里醒来,仔细观察每一处伤口,不管表面形状还是内部痛感都让我想起十年前治愈的皮肤病,它被医生诊断为一个潮乎乎的名字叫“湿疹”。这一发现让我心寒,对那场病仍心有余悸,皮肤表面的病变让我羞于见人,夏季穿着长袖衬衫,汗流如注,不愿將患处暴露在外,脖颈、手腕这些地方无法遮蔽,我养成宅居不外出的习惯。那时我正读大学,四处求医,最后在距离学校三十分钟车程的一所市立医院觅得良医,一周一次诊治,终于慢慢愈合。
十年不复发,早已忘记这段惨痛经历。再次打量眼前症状,和当年如出一辙,不料它蛰伏多年,并未消亡,伺机而动,将我再次拉入深渊。我第一时间想到那所医院、那位良医,它在另一座城市,毕业后,没有重返,路途的遥远使我却步,眼下便去药店配了几管药膏,那么涂着,希望它不治而愈。
妻子得知我的病情,脸上的表情非常可疑。那天晚上,我脱去衣裤,站在她面前,擦了药膏,全身上下黏糊糊,脓水穿破药膏的遮挡,往下流,用纸巾各处抹了抹,向她靠近。我们结婚三年没有孩子,每月固定时间,算着自以为最佳的孕育条件,按部就班做着那事,没有热情,只觉繁琐、无趣。这次更觉察到她的厌烦,她皱了皱眉说,怎么这么臭。我说,皮肤烂了。她问,这么严重?我说,我也不知道。她躺在床上,身体向她压去,她一副退缩的样子,只用三分之一截手指搭着我的胳膊,避免碰到溃烂之处。我问她,是不是嫌弃我?她说,不是。我问,为什么不靠近我?她说这样的距离让她舒服。我知道她在撒谎,顿时没了做事的兴致,暗自发誓,皮肤病一天不好,一天不碰她,即便错失孩子到来的最佳时机也在所不惜。
原想请几天假,无奈积压的工作繁重,不好意思休息。
在家只穿裤衩,一出门,衣裤贴着皮肤,脓水都黏在上头,有几处甚至渗出来。坐上地铁,觉得周围人的目光全偷偷望向我。到了单位,身上都是汗,虽已入秋,天气还热,我这般穿着衬衫长裤的找不到第二人,同事以一副异样的眼光看我,其中一个姓李的文员与我交过恶。我去厕所涂药膏,偷偷躲进蹲便池的隔间。刚入职那会儿,办公室大通间接连不断的电话声吵得我头痛欲裂,隔一小时便躲进蹲便池,靠着墙壁,缓解一下紧绷的神经。纸篓里和纸篓外踩脚处到处是随手丢的纸巾,黄色凝固物粘在上头,不经意瞥到,会猜测这是谁用过的,谁是上一个来上厕所的同事。今天涂完药膏,出来撞见那姓李的文员,一只袖管没及时顺下来,被他将几处溃烂伤口瞧个正着,怀疑他会将所见偷偷告诉别的同事,可能会去领导面前打小报告,说我得了严重的传染病,领导会找我谈话,让我回家休息……
我妈得知了我的病情,告诉我,小区楼下新开了一家诊所,医生姓王,医术高明,不妨去看看。明知这样的小地方医生无法应对我的症状,还是心存一线希望前去。是家装修简单的诊所,两间店面房大,辟成三个房间,一位四十出头、瘦瘦小小的医生穿着白袍在窗边坐诊,对面是注射室,旁边是配药房。
我卷起裤脚让他看,他俯下身看。
我说,这是湿疹,十年前犯过,现在复发了。
他说,你倒是对病情挺了解。
我问,有什么办法吗?
他问,怎么复发的?
我便说出那只蚊子。
他说,一只蚊子是不可能咬成这样的,不是蚊子的问题。
我说,不是蚊子的问题?不会,肯定是蚊子的问题,它停在我的脚面,我打死了它,打得不及时,被它叮了一口。
他摆起手,说,不是不是,不可能,我看过许多皮肤病,没有被蚊子咬成这样的。
我有点恼火,我说,不可能不是蚊子的问题,别的不说,你到底能不能治好?
他说,先打三天针,吃几盒药吧。
三天针打完,药吃完,化脓处竟收了口,虽不明显,确是往好的方向发展,这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又去他诊所,说配的药和针起了作用,将收口处给他看。
他瞧了一眼,说有效果就好,接着打三天。我说好的。我无法理解为何他每次只给我配三天的针剂和内服药,不能一次性配全?这使治疗无比漫长。
近一个月,我三天一去他诊所,谈些有的没的。皮肤病一天天好转,然而中途突然出现反复,第三周的某个晚上,睡着后,狠狠抓起来,醒来发现刚结痂的部位又披上血迹。
有必要跟他好好反馈下,我想。
一早,还没开门,我站在诊所外。
八点,他慢悠悠来,开门。
我说,我等你半小时了。
他没说话,烧水。
我卷起裤脚,说,复发了。
他仍没说话,倒水。
我问,到底怎么回事?
他放下茶杯,说,你还是别来我诊所了。
我问,为什么?
他说,你的皮肤病我根本治不好。
我说,不是在慢慢康复吗?
他说,这都是针起的临时作用,治标不治本,一旦停止输液,就会反弹。你的皮肤烂成这样,真的不是一只蚊子咬的,也就是说,源头不在这里,如果能找到源头就好治了。
我问,该怎么办?
他说,我说过,你十年前犯过病,当时在哪家医院治好的,再去那里,我不是皮肤病专科医生,相信有更好的医生能治你的病。
我说,那里太远了,要坐四小时车子。
他说,再远也得去啊,烂到这地步,不治会有更坏的结果,就算在地球外面也得去啊。
当晚,我辗转反侧,想了又想。妻子在身边已然入睡,我看着她的脸,很熟悉,又有点陌生。我想起单位同事隐约的意义不明的眼神,领导委托我做事的次数不如先前那么频繁,如果因此被解雇,我要承担数目庞大的房贷、车贷,再找工作也不会比现在更如意,整个人生就此毁于一旦,妻子对我的厌恶将与日俱增,直至离婚……为了重回正常生活,把皮肤病治好,唯一的办法只有采取门诊医生的建议,去那家医院。
于是我就前往。
为了这次远足,我做了充分的准备,时隔多年,我将再次踏入大学所在的城市,那里有我学生时代最好的记忆。还没动身,我已开始怀念那个城市,记得当年无数个周末,去市区游逛,身边没有朋友。只身一人虚度时光,独自走了许多路,那时的我胸怀宏伟蓝图,立志毕业后干出一番事业,成为受人尊敬的成功人士,走到哪里都是全场目光的焦点,到头来全是年少无知的一场空。曾设想的事没有一件变成现实,现实的样貌披着精心装扮过的面具在眼前晃荡,把人晃晕,呕吐一地脏污,还跪着身子自己清扫。
这次借着重返旧地的机会,打算回校园看看,算是缅怀。
事情的发展与设想背道而驰,长途跋涉,双脚终于落到那片熟悉的土地,迎接我的却是突然从体内爆发的一阵汹涌袭来的刺痒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恨不得脱掉衣服,皮肤上抓个遍。缅怀故地之情荡然无存,除了尽快找到十年前那位良医,别的都无足轻重。
我迫不及待打车来到那家旧医院,挂了号,顺着楼梯来到二楼,皮肤科门口依旧排着长长的队,其他科室萧条无人。门口坐着一位年过半百的导医,正是当年那位,她收来所有求医者的病历卡,按顺序叫号。求诊者面容惨淡,仿佛得了不治之症,有几位脸上能瞧出严重的皮肤症状,不忍目睹。我想,皮肤病患者为何都是这样一副面貌呢?颓废、落寞、萎靡不振,身体的状况真是凌驾一切之上。
我往诊室内张望,看到的不是那位熟悉的医生。
我问导医,陈医生今天不坐诊吗?
导医抬起头一脸疑惑,过了许久,问,哪个陈医生?
我说,皮肤科陈亦琴医生啊。
导医说,哦,陈医生,已经不在了。
我问,去哪里了?
导医说,过世了,两年前过世的。
我的惊讶无与伦比,一位医生没在同个地方等我——等着给我医治该死的皮肤病,但她为什么就非得等我呢,她可以有一万种缺席的理由,不过她遇到了最坏的一种,死了。我没问导医她是怎么死的,有一万种死亡的方式,希望她没有遇到最坏的一种——如果死亡有最坏一种。站立片刻,还是递上病历卡,不抱什么希望,趁着等待的间隙,我走出医院。
附近是本地最大的旅游景点——明湖,远远望去,一面大湖,舟楫二三,游人数十,波光万点。路旁遍植杨柳,柳条拂娜,轻点入水,我在堤岸一棵柳树下席地而坐,阳光透过叶梢漏下来,打在我的腿上,明亮间留出不少黯淡斑点,我有一种空无的念想,如今遇到的这些事变得遥远而不真切,微风轻轻将柳梢吹上去,阳光在我身上暴露无遗。
我低头一看,一只蚊子停在皮肤上,它和那晚死于掌下的长得一样,有那么一刻,怀疑是那只蚊子借尸还魂,来向我寻仇。我没有打死眼前这只蚊子,如果门诊医生的判断正确——蚊子确实不是导致皮肤溃烂的罪魁祸首,多一只蚊子叮咬,又有什么差别。
我下定决心、不明所以、破罐子破摔,让它叮个够,让它吸食我的血液,爱吸多久,吸多久。在我盯着它时,发现它叮咬下的皮肤起了些微变化,本来是鲜红肿胀的颜色,变成了黑褐,其间掺杂了一点绿颜料和紫颜料的混合色。我感觉皮肤背后的肉质已腐败到无可名状的地步,连带脉络、血液、骨骼、细胞,三十年来依靠食物喂养的这具躯体,终于要在一只蚊子的口器下,迈入消亡。它叮咬的部位正巧在一只脓包之上,我和蚊子的身体以它口器中肉眼见不到的摄血吸管连接,共享我的鲜血。
等它最终离开我的皮肤,手机响起。
是小区楼下的门诊医生,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
我问他有什么事。
他沉默良久,似乎在考虑如何组织语言。
我又问,王医生,你打我电话到底有什么事?
他这才清清嗓子说,是关于你的皮肤病,我找到你发病的原因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你的病因,以至于吃不好、睡不着,终于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
我问,是什么?
他说,是秋风。
他顿了顿,更为严肃、一本正经、不容人质疑地说,今年的第一场秋风使你体内蛰伏多年的病菌重生,这是换季时节的皮肤过敏。
我说,秋风怎么可能引起这么严重的皮肤症呢,过敏怎么可能会是这个样子呢,我的身子像一顆烂透的果子?
他说,你不懂,好多病没有专业的病理学知识,是找不到答案的。
我一想,也有道理。
他说,请你务必相信我。
我感谢他对我的事那么上心,毕竟我只是他的一个普通病人。
他问我,现在在哪里。
我说,在他建议我去的那家医院准备就诊。
他说,那先看看,如果治不好,来我诊所,找到了病因,就好治了——我保证,这次肯定有办法。
我再次道谢,挂了电话。
我没有告诉他,那位被我们寄予希望的医生已不在人世,她的死亡此时已超越皮肤病之上,成为一起重大事件。
我抬头望秋风,半空中风势不见,我还是望着它,当它有形有影。夏天毕竟拖着脚步滚蛋了,风吹在身上,有些许凉意。很多不如意的事会发生在秋天这个萧索、苍凉的季节,等它过去,或许一切都会步入正轨。
期待的一切、想望的一切,都会步入正轨。
我站起身,准备回去和秋风做个了断。
责任编辑: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