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留芳
摘 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最初构想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时推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的工作。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在当年 1 月 8 日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构想。“三位一体”是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思想立意深远,在其指导下的实践在浙江形成初步经验,后在邻省部分地方得到推广。习近平同志当选党的总书记后,在实地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仍不断思索农民合作的方向和路径。本文总结了以上文献关于“三位一体”改革的阐述,都是从国家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和梳理。本文将结合浙江省得实际情况,整理材料,细致得梳理出浙江“三位一体”改革缘起、历程与实践成效研究,以期为今后更加深入研究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要点提供基础材料。
关键词:三位一体;供销社;成效研究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早在2003年2月,他在省委党校作专题报告时就指出:“要深入研究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认真把握一些规律性的要求,积极探索一些政策性的导向,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之后,他又主持制定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等一系列推动“三农”加快发展的重要文件,亲自部署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工程,探索推进了“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发展等一系列农业农村重大改革,作出了一系列关于“三农”发展的重要论述,对从根本上解決城乡二元体制和“三农”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直接推动了浙江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制度框架的构建和完善,使浙江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走在了前列。重温习近平同志对浙江“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总结浙江这些年来的探索实践,对于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开辟“三农”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基本思路。
一、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缘起
“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最初构想源于习近平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时推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的工作。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刚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在当年 1 月 8 日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改革新思路,推进“三位一体”改革,提升经营服务功能,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探索实践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改革试点,并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同进步的发展格局”。
后来在 12 月 19 日的全省推进试点的现场会上进一步表述为:“三位一体”是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思想立意深远,在其指导下的实践在浙江形成初步经验,后在邻省部分地方得到推广。习近平同志当选党的总书记后,在实地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仍不断思索农民合作的方向和路径。
二、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历程
2013 年 3 月,在全国“两会”的座谈中,习近平同志回顾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农村先由分到合、再由合到分的过程中指出: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新世纪 10 多年来,像沿海地区以及农业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在这方面都做了积极的探索,也有了一定的经验。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在这里,习近平同志思考农民合作问题,是站在实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分结合的功能的高度。 至2016年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覆盖率达99.5%,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覆盖率达96%,省市县乡四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体系全面构建。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启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浙江省试点的内容就是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就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尽管全省各地情况不完全一样,改革的力度也有差异,但其核心内涵是一致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第一,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核心是组建具有"三位一体"功能的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简称农合联)。
习近平同志思考“统”的具体实现形式,并非是思考短期问题的临时政策,而是立足农业经济和农村发展的根本处境,即农村市场化,提出构建新的农业经营体系。他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应社会化分工、分业大生产的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他在分析了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定价地位后说,“必须使分散的农民联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他在其博士论文的研究指出:“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他提出,“要发展农民的横向与纵向联合,强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销售职能,加强产后服务,把生产职能与流通职能融为一体,发展跨乡、县的地区联合,组建大规模的中心合作社或农产品销售集团,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实践成效研究
2017年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这为进一步推进合作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对最早开展该项改革试点的浙江省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改革思路和经验做法。浙江省的基本思路是,通过自下而上劳动联合与组织联合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通过服务农户强化社员积极性,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督和服务提升整体凝聚力。
其具体做法包括:
一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推进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合作社之间的组织联合;
二是通过各级农合联将政府服务嵌入到合作体系中;
三是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促进生产与消费直接对接;
四是创新农信社服务体系,完善增信服务体系。
通过改革试点的实行,证明这种模式的成效是明显的。由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点题、破题的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工作,自2017年8月22日省级农合联成立以来,已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农村改革部署中的重要内容。“三位一体”可以形成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的特有作用,通过建立为农服务的实体化运作机制,优化整合为农服务资源,有效拓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联合,帮助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群体充分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涵,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统分结合的必然选择。综合合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新形势下改革发展和体系机制创新的一条新路子。
参考文献:
[1]陈颖瑛. 实现供销社“三位一体”模式的可持续发展[J]. 时代金融. 2014年(23).
[2]仝志辉.“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目标和路径[J]. 中国国情国力. 201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