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华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江苏居民消费需求产生了严重抑制和深刻影响,传统零售、住宿餐饮及生活服务等消费损失较大,有效需求不足也直接制约了复工达产水平。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释放消费潜力,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扩大居民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这是继中央首次提出“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后再次提出“适当增加公共消费”这一举措。如何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消费秩序,积极发掘公共消费在抗击疫情、提振消费、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的独特潜力,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公共消费亦称社会消费,是指政府直接进行购买且消耗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支出,主要目的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并维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公共消费的支付主体是政府部门,资金来源于财政收入,主要用于行政管理、国防安全、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公共事业等方面的物品与服务消耗。对居民消费而言,当个人需求得到满足后就终止消费行为。但公共消费不以物品与服务购买机构的需求满足为休止符,而是持续不断衍生与延伸面向公共服务的公共用品价值,具有普惠性、保障性、福利性与共享性的特征,对于扩大总体消费、保障社会公平起到重要作用。
公共消费是国民消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增长。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共同构成国内最终消费需求,虽然总体消费率的提升主要靠居民消费拉动,但公共消费支出集中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增加公共消费支出能够有效减轻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支付压力,可以直接替换居民用于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销,并将其转化为其他方面的消费,从而拉动消费潜力释放并加快消费升级,产生居民消费的“挤入效应”。反之,若政府财政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不足,使得居民所面临的未来不确定性支出风险上升,则会导致预防性储蓄增加,必然抑制居民消费率的提升,形成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
公共消费保障居民的基本消费公平,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公共消费的服务指向是社会公共目标,消费内容以满足社会民众对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求为首要前提。例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培训服务,通过加强公共培训投入,既能缓解眼前就业难题,又能提升劳动者知识和技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夯实基础。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在短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合理增加的公共消费能够较高效率的转化为社会公共产品,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因财力不足而无法通过私人消费得到满足的基本需要,以保障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
公共消费可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应对重大事件冲击。公共消费率是衡量公共消费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一般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社会公共福利越好的国家,其公共消费率也较高。特别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增加公共投资的同时,均显著提升了公共消费率作为扩大内需应对危机的主要举措。具体来看,全球公共消费率从危机前的16.3%上升至2009年的17.9%,其中欧元区、经合组织国家的公共消费率分别从2007年的19.7%、17.4%提升至2009年的21.8%、19.2%。長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消费率一直低于全球平均以及主要国家的水平,例如我国和巴西的人均GDP均在1万美元左右,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接近,但中国的公共消费率却比巴西低了5.65个百分点。放在国际比较视野中看,在当前对抗疫情冲击和内需疲软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既有必要也有空间。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江苏较早地进入全域低风险区域,部分防控期间被压制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正在实现回补。但国外疫情蔓延态势尚未有效控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根据IMF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增速预估为3%的负增长,也许会经历大危机以来最严重的萧条。江苏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对群众的就业和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居民消费疲软的态势恐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扭转。在这一时间节点,必须更好地发挥公共消费的带动和牵引作用,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公共消费秩序,为未来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夯实基础。
继续增加民生领域公共消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江苏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问题。公共消费支出应重点安排在保民生、保就业上,这也是“合理增加”的关键所在。要深入研究公共消费相关的支持政策,统筹安排好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增强江苏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能力。要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加大基层民生保障力度,通过补齐养老服务、生态环境、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民生弱项短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进一步健全社保兜底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抚恤补助等保障标准,把因疫情和患病陷入困境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针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继续加大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充分发挥消费券的乘数效应。从目前各地政策性消费券的实施情况看,消费券可以更好地与企业的生产和供给相对接,激活“政府带动—企业配比—居民响应”的有效循环模式。基于杭州市消费券发放的研究显示,政府1元钱的消费补贴能够带来平均3.5元以上的新增消费,新增消费主要流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等小微商户,拉动效应最大的是低消费群体,对经济的促活效应明显。要借鉴先进省份经验,适时扩大消费券的规模和范围,选择消费弹性高、产业链带动作用强、横向关联多的行业领域,针对特定产品或服务增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专项消费券。要着力优化发放机制,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偏好,变“大水灌溉”为“精准滴灌”,在大力发放餐饮、零售等“必需品”消费券的同时,适当增加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健等类型的“享受品”消费券。疫情导致就业压力有所加大,建议针对待业者发放培训券、教育券,不断加强面向市场的技能培训,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注重将消费券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促进农村地区消费转型升级,助推农村地区特别是相对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要继续优化消费券发放的政企合作模式,保持对核销率等指标的实时监测,动态调整不同平台的发放额,强化平台之间的竞争机制,提高消费券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公共消费的来源是公共财政收入,由此决定了公共消费在合理增加体量规模的同时,更要注重提高效率。面大量广的中小微企业是江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位于产业链末端,抗风险能力弱,在这次疫情中受到的冲击也最为直接。要不断增加保市场主体的公共消费支出,适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购买,探索在政府采购用品组合中明确提高中小微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占比,在公开竞标指标安排上加大中小微企业的优惠得分权重,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
适度合理把控公共消费规模。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江苏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近期为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又出台了一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加之企业停工停产导致税源减少,组织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一些基层政府“三保”难度明显加大。借助以财政收入为支撑的公共消费来刺激经济,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渐次展开,必须优先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低收入和困难群众、受疫情冲击严重行业等相关领域,着力解决惠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于公共消费中的政府自身消费部分,则要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及“三公支出”,让公共消费最大幅度地流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真真切切的感受。
(作者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责任编辑:张蔚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