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摘要:近年来,我国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部分得到了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支撑和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当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出现死亡情况发生时的合法权益。其中国有企业作为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文章旨在讲明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的含义、发展现状以及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含义和发展现状,阐述国有企业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的金额不断扩大,工伤认定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各企业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因工伤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群体得到了一定的维护和保障,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畴后,农民工及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的进程不断推动,我国工伤制度不断健全并且灵活调整,如此次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已经相应调低缴纳比例,助力企业度过难关。
一、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的含义及发展现状
(一)国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含义
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发生意外时达到工伤认定标准,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就具有能够从国家相关社会保障机构获得一定物质补偿的权利。我国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缴纳金额有相应标准,日常缴纳由企业自身负担,企业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国有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发展现状
1.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结合不够紧密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最重要的一环,预防事故的发生在企业发展中日益受到关注,严把事故预防、降低工伤风险是有效降低和避免事故發生的第一道防线。目前我国事故预防与工伤保险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尤其是工伤保险的资金分配比例不恰当,长时间将精力投放在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上,忽略如何规避工伤发生的有效措施。虽然近年来中国企业加强了对工伤预防的关注,比如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加大设备检修力度和设备更新节奏。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德国在工伤预防工作中就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付一定比例资金予以支持。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相关经验,从源头上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2.工伤保险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的运行机制,特别是大城市的大型央企、国企、私企基本上已经步入正轨。但是,中小城市和乡镇的中小微企业却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存在征缴难度较大、业务经办人员严重不足、生存认证缺乏财力物力人力支持等各方面问题。其中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中小城市和乡镇的中小微企业,一方面是相关负责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导致设备更新不及时或者设备检修次数少等情况,另一方面是相关工作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工作意识麻痹大意等,导致我国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我国政府急需加强中小城市的工伤保险运行管理,全面提高民众工伤意识,加快运行机制的建设维护。
3.工伤认定的取证存在诸多困难
工伤认定不仅是劳动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依据法律授权相关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甚至死亡时判定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范畴予以确认。就目前情况来看,因工伤认定的取证还存在诸多困难如认定流程耗时长、界限不明确等问题。如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疫情,工伤该如何认定。再如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尘肺病人,其在工作过程中长期吸入包括煤尘、石墨尘、石棉、滑石粉尘、水泥等生产性矿物性粉尘,致使残留在肺中引起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逐渐咳嗽、胸痛、呼吸困难,病症严重时需要换肺,但是由于工伤认定取证困难,导致一些病人在等待工伤认定或者拿到工伤认定后等待肺源的过程中不幸离世。
但是我国也在不断加强工伤认定的各个方面,不断优化预防、提高保证、及时取证、快速赔付,尽快帮助工伤认定转型升级。因此,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应出台详细的工作流程及规则,规定工伤认定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办理工伤保险理赔事宜。
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含义及发展现状
(一)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含义
工伤保险需要社会统筹管理,缴纳群体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多个群体和组织,用于统筹支付地区发生的重大事故。相应保险基金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当储备金不足以支付工伤保险时,不足部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采用市级统筹的工伤保险,缴费的最低数大于等于市级社会平均工资;采用省级统筹的工伤保险,缴费的最低数大于等于省级社会平均工资。与此相适应的是赔偿的标准要与之对应,依据是以支定收,目的是收支平衡。
(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发展现状
1.工伤保险制度范围持续扩大
自2018年起,我国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伤保险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也在积极推动发展。以2019年为例,2019年末我国参保工伤保险人数比2018年末增加1 600万人,当年年底已达到25 474万人。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15.7亿元,基金支出817.4亿元,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近年来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各行各业覆盖面持续扩大,从国有企业到各类民企私企、个体工商户、再到特殊合伙制合伙人以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等,现在都已经逐渐纳入工伤保险参保的范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工和新业态从业人员也开始逐步纳入参保范围,极大地保障了此类收入不稳定人群、低收入人群和高危行业从业者的相关权益,并且对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规范化十分重要。
2.工伤保险基金规模进一步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逐渐规范健全、参保人数逐渐增加、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导致工伤保险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其中2013年至2018年五年间,中国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和结存持续增长。以2018年为例,2018年同比2017年增长6.9%,达到913亿元;保险基金支出同比2017年增长12.1%,达到742亿元,截至年末保险基金累计结存高达1 785亿元。2019年工伤基金规模出现小幅调整。工伤保险收入与支出均有所下降。
3.企业税负进一步减轻
自2015年至2018年三年间,人社部先后五次降低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9年4月至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等文件,不断指明社保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明确提出人们广泛关注的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社保缴纳基数相关的一系列新政策,极大程度地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实现社保缴纳规范化合理化,将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国有企业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中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是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中坚力量
国有企业是典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群体,其中的支柱产业如铁路、建设、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有色和建材等重要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关乎着上亿职工的工作安全,上亿职工背后有上亿个家庭需要保障。因此国有企业缴纳大量的工傷保险,不仅为容易发生工伤的行业如建筑行业职工提供一份保障,还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工伤保险基金池的深度和广度,是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中坚力量。
(二)国有企业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中起到示范作用
国有企业是共和国各种企业类型的长子,在重要和关键行业领域均大显身手,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国企在人们心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有企业率先带头缴纳工伤保险,为其他各类型企业提供表率作用。企业的长久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在国有企业的积极带动引领下,各类型企业纷纷加入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大军中来,“五险一金”已经不仅仅是一些企业的专属,甚至很多企业为吸纳人才提供“六险一金”甚至“七险一金”等。
(三)国有企业推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缴纳工伤保险的先行军和引领者,极大地推动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向高效便捷合理的方向发展。如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和推进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统筹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指示精神,认真克服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协调困难等问题,实现给予老工伤人员保障和待遇,完成工伤保险的更新和进步。
四、结语
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管理体系,提高工伤保险的管理水平,修订制定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和必然选择。国有企业作为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生产中要加强对单位职工的全面保护,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快速处理、事后积极治疗的全方位工伤保障体系,为其他企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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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 毅(1979—),男,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