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贤
[摘 要]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关乎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但目前我国乡村治理仍存在诸多困难与问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时代性问题正阻碍着乡村振兴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我国乡村治理现状,探讨乡村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突破乡村治理桎梏的思路。
[关键词] 乡村治理;治理职权;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 D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21-17-2
1 我国乡村治理现状
1.1 乡村治理职权不明
一方面,部分地区农村两委的权责关系定位不清。从制度方面而言,村民委员会与农村党支部的关系应是党支部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组织村民自治。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区往往存在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无法明确分工的问题,合作也不够充分,出现党支部片面强调领导地位而村委会片面强调自治权利的情形,导致无法良好完成治理目标。另一方面,部分乡镇政府没有有效发挥促进村委会与区县政府沟通的桥梁作用。乡镇政府在组织结构上位于区县政府与村委会的中间环节,而部分乡镇政府干部工作过度侧重于上级政策,忽视了村民自治,没有做好民情上传工作,导致乡村治理效果不佳。
1.2 乡村自治化程度低
目前,在鄉村治理中,村民参与自治的着眼点通常是自治为自身带来的经济利益,并未意识到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性,导致乡村自治中民主流于形式,甚至部分乡村村民选举中出现贿选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许多村民离开了农村,前往城市谋生,鲜少与村组织产生交流。村民是乡村自治的主体,在这一现象下乡村自治主体流失,导致村民在乡村自治中参与度低。另外,从组织结构来看,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并非行政隶属关系,但是部分乡村存在乡镇政府下达命令、村民委员会服从的情况,导致村民委员会更加趋于行政化倾向,政府控制大于村民自治。部分地区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权进行一定程度的挤占,导致村民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乡镇政府的附属行政机构,最终导致乡村自治化程度低。
1.3 乡村治理队伍未普遍组建
如今农村年轻人纷纷前往城市求学,学成后大多年轻人选择留在城市工作,加之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扩大,许多青壮年农民前往城市谋生,导致农村人才大量流失,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被抽空。不仅如此,随着他们在城市长期生活和工作,逐渐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与文化,对农村的归属感逐渐丧失,未来城乡合作可能性降低。并且乡村文化在此过程中失去了传承对象,许多民俗技艺渐渐消失,其原本能创造的经济价值与能在乡村振兴方面起到的效果随之消失。虽然许多外来涉农投资企业入驻了农村,但是由于缺失法定权利和渠道,一般他们无法参与乡村内部的管理事务,该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程度与效果取决于当地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态度,因而存在随意性与不确定性。
2 乡村治理桎梏原因分析
2.1 城乡发展不均衡
一方面,乡村基础设施落后。长期以来,乡村都是在为城市服务,这是由城乡二元结构影响造成的。城乡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乡村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缺失,使得人们在乡村生活远比不上城市便利,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乡间的发展越来越不平衡。另一方面,乡村价值逐渐迷失。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错误观念,如城镇化就是城市化、城镇化就是将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等,这些错误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村价值迷失。此外,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征用情况增多,因此出现了许多一夜暴富的例子,这些情况也在冲击着村民的价值观;村民价值观迷失,导致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村民对征用补偿不满,导致乡村秩序被破坏。另外,城乡发展不均衡导致农村人才流失,农村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城乡发展不均衡带来的诸多影响使乡村治理困难重重。
2.2 村民自治受到桎梏
一方面,由于合村并组政策的实施,虽然能更好地整合乡村发展资源,扩大农村土地流转空间,总体看来减少了乡村治理成本,但是也使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幅度被扩大,使管理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被降低。此外,村组合并后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不熟悉,使得选举过程中民主权利更加流于形式。在这种情形下,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人事调整有了更大的运作空间,更加剧了村委会的附属行政化。另一方面,村自治组织财政困难也是出现自治桎梏的原因之一。农业税取消后,村委会失去了向村民汲取资金的合法渠道,而许多村办企业也由于经营不善而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一些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还没有村办企业。此外,由于人才流失,村委会往往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因此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力资源的使用效率不佳。种种原因导致村委会的财力无法负担治理成本。
2.3 乡村基层群众权利未得到保障
一方面,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选举时这些务工人员的选票由其他人代为处理,但由于他们对村事务交集甚少而不重视行使权利,或是在未经本人许可情况下被他人处理,导致他们的权利受到一定的损害;另一方面,一些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处于某些需要对选举进行了一定的干预;一些农村家族观念较浓,对选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村民素质不高,往往出现贿选或是忽略备选人的才能只选择熟人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但使村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且使乡村治理成效受到影响。
3 乡村治理桎梏突破思路
3.1 明确治理职权
治理职权是乡村治理实现时代性突破的关键。受历年来政府管理与乡村治理的直接影响,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村民自治能力低下、自治效果较差的困境,而带有普遍性约束与指导的政府管理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乡村治理效率,但是实际成效与预期有较大差距。基于此,必须重新审视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村民自治管理与法制道德约束三者的融合,给予乡村更多的自我分析与自主发展帮助。由政府实行宏观治理,即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推行地方政策,为乡村治理指定方向,并进行普遍性监督。例如,乡镇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方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乡村管理与发展概要,要求各村和社区在一定方向和框架上开展自治管理,做好与村委会之间的联系,以行政监督和行政指导为主,放手于村民自主管理和自主发展,将政府工作模式尽可能地向服务方向转变[1]。村委会主要负责本村社内部管理与调节工作,包括对本村社实际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实现村内沟通了解村民诉求并讨论村内治理与发展方案,向人民政府反映相关情况,通过民委会服务村民并代理村民实现自治。
3.2 创新治理模式
传统的治理模式,是建立在管理、调配、监督基础上的。新时期乡村治理的核心是要摆脫固化守旧的模式,开创多元化、可调控的治理流程。但是,这个转变的过程需要一定的过度,可以采取缓进式的转变方式,形成以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即通过乡村党建工作,扩展乡村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作用和领导作用,如依靠党员做好宣传工作、进行技术革新等,以党组织为骨骼,引导乡村治理模式向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2]。同时,要构建专属于乡村的治理制度,减少强硬的管理构架,多采用软性治理措施,如开展乡村移风易俗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思想和时代新风气设置新式的乡约民俗,通过道德共识同化村民价值观,形成治理新格局。此外,应鼓励村民建设基层社会组织,如文化社、曲艺社、经济社等,既对提高村民思想觉悟、丰富村民生活有帮助,又能依靠社会组织实现进一步的乡村治理。
3.3 优化治理方法
新时期的乡村治理,要配合乡村振兴战略完成乡村的转型与升级,改变原有的经济、文化等环境。乡村治理方法因乡村环境的实际变化而发生改变。村委会应履行服务者、引导者的义务,始终以发展乡村、提升乡村综合属性为工作重点。在实施治理过程中,除了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之外,还应做到工作务实、以人为本,即突出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如落实村民参与制度,只要与村民利益相关的事情,应通过村民决议;给予村民更多的话语权和监督权,并且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思考如何解答疑问、解决问题[3]。同时,新时期需要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加强农村市场建设与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乡村治理中引导作用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大农村市场基础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市场环境,为农民、涉农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主体便捷地参与市场活动提供保障;二是要完善农村市场网点布局和市场体系,切实解决农民交易难、交易成本高、融资难等问题;三是要努力形成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格局,减少乡村经济发展短板。
4 结语
我国在乡村治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乡村治理组织职权不明、乡村自治化程度低、乡村治理人才匮乏,其原因是多元的。要想提高乡村治理成效,需要明确治理职权、创新治理模式、优化治理方法、转变治理观念。但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寻真理,寻求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袁金辉,乔彦斌.自治到共治:中国乡村治理改革40年回顾与展望[J].行政论坛,2018(6):19-25.
[2]蔡文成.基层党组织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分析[J].理论与改革,2018(3):62-71.
[3]张新文,张国磊.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乡村治理转型与乡村振兴[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