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栋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6-041-01
摘 要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蒋庄煤矿创新实施了廉政分级约谈机制,做到了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有效教育和保护了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从源头遏制了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安全从政、廉洁从业。
关键词 廉政 分级约谈
一、明确主体,严细流程,实现了分级约谈规范化
蒋庄煤矿实施分级约谈的主体是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范围包括矿副总及以上领导,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部门所属“四管”人员以及有必要约谈的其他人员四个层面。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分级约谈工作分為三个层级:一是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矿副总及以上领导,必要时约谈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二是矿分管领导约谈分管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三是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约谈本单位、部门的“四管”人员。分级约谈工作由矿纪委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具体情况,拟定约谈提纲,提议主持人和主谈人,提出约谈时间、地点,报分级约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约谈对象下达《约谈通知书》。约谈时,由主谈人指出被约谈对象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被约谈对象要对主谈人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作出明确表态。矿纪委派员参加做好记录,并形成《分级约谈记录》一式三份,交约谈领导和被约谈对象各一份,另一份存档备查。约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被约谈对象就约谈涉及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分级约谈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周。整改期间和整改结束后,分级约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或仍然存在约谈前情形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议予以相应处理。
二、综合研判,找准对象,实现了分级约谈准确化
开展分级约谈工作,关键是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原则,及时、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在工作、生活、思想方面的情况,从中寻找信息,发现问题,找准约谈对象,解决“为什么谈”“找谁谈”问题。蒋庄煤矿从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的的角度出发,坚持做到分级约谈“七必谈”,即每月定期必谈、职务变动必谈、岗位调整必谈、重要时期必谈、重大事项必谈、有信访反映必谈、有违纪苗头必谈。为此,蒋庄煤矿畅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进行了解掌握情况,一是实行部门协调配合制,要求组干部门在矿党政每次进行人事任免时,及时将职务变动人员和岗位调整人员名单及其情况书面通报矿纪委,由矿纪委安排时间对被任免人员进行约谈;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重大事项必须提前5天时间主动书面报告矿纪委备案,接受约谈;三是实行部门举办重大活动报告制,规定相关单位在准备举办招投标等重大活动时,必须提前5天书面报告矿纪委,由矿纪委安排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实行信访举报件会诊制,规定对通过来信来访、下访活动和党风廉政预警信息网络等渠道受理、收集的信访问题,由分管领导召集信访、纪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逐一进行“会诊”,从中筛选确定需要进行约谈的对象,这也是确定分级约谈对象最主要的任务途径。
三、由面到点,由浅及深,实现了分级约谈个性化
分级约谈的方式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约谈的效果。在分级约谈的具体实践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特点的谈话对象和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不同谈话提纲,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做到了定位准、方向明、措施实,使每一次谈话都能触及灵魂,发人深省。一是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集体性约谈;二是针对个别性问题,开展单独性约谈;三是针对作风建设问题,开展预警性约谈;四是对涉及轻微经济问题,开展诫勉性约谈;五是对新提拔的管理人员进行宣教性约谈;六是对人员调整较多和职工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性约谈;七是敏感部门和重要岗位进行周期性约谈;八是对经初查尚不构成犯罪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性约谈。
四、宽严相济,惩防结合,实现了分级约谈人性化
廉政分级约谈初步建立了人性化的预防模式,既把好了预防的最后关口,又及时抓好了一些轻微的未达到立案条件的违法犯罪对象的处理,教育挽救了违规违纪人员,体现了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人文关怀,对社会、对个人都反映出积极的意义和效果。一是作为一种内部监督形式,约谈的气氛更加融洽。约谈的内容不拘于一个方面,从思想到工作到家庭都可以成为约谈的内容,约谈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在思想、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家庭、生活情况,职工反映举报所涉及的相关情况,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的构建、完善及实施情况,约谈对象对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需要向组织反映的问题等诸多方面。通过约谈,实现了谈心交流与征求意见、耐心倾听与解释疏导相互结合,达到了掌握情况、加强教育、解决难题、征求意见的目的。二是是避免约谈的随意性,审批程序更加严格。为了避免约谈的随意性,防止给约谈对象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要求约谈工作要按照各自的约谈范围和对象组织实施,提前做好约谈的工作方案,提出约谈意见、约谈方式和约谈目的,报矿分级约谈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原则,约谈的效果更加明显。约谈制度突出了重人性、讲方法、求真效、抓本质的特点,为谈话对象说明问题争取主动提供了机会。一方面对在约谈过程中能主动交待问题,或者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的轻微犯罪对象,依法从轻处理;另一方面,对谈话中不深刻认识自己错误,有意回避问题的对象,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