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威廉·夏普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提出了“系统性风险”这一概念。此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对“系统性风险”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虽然定义表述有所区别,但是主要特点基本相同,那就是某些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传染到其他金融主体,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进一步扩散,使实体经济也受到损害,最终波及宏观层面,从而引发更大范围内的危机,造成整个社会福利损失。自进入20世纪以来,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发生了12次,每次都导致企业大量破产、国内消费和投资需求萎缩,引起宏观经济的巨大损失,甚至引发经济衰退,影响深远。而我们国家,自从改革开放40年来,金融体系相对稳定,虽然我国经济也曾周期性的出现过上行和下行,但并没有出现金融危机。黄益平教授(2018)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稳定有两个原因:一是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二是政府所提供的隐性担保。近年我国经济逐渐步入新常态,在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外溢等多方面影响下,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风险和矛盾不断暴露并开始向金融领域聚集,又逐步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的倾向。金融风险已演化为目前我国最突出、最显著的重大风险。
自2009年之后我国的金融风险一直显现出增加势头,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13年经济工作主要任务时就提到了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宏观经济稳定与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在2015年达到顶峰后,已经有所趋缓(黄益平,2018)。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系统性风险仍然处在高发阶段,表现在: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我国为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稳定经济,启动了以“四万亿”为主的“一揽子”计划,我国经济也因此进入了“债务-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在此模式驱动之下,我国总杠杆率大幅增加。按照BIS2018年数据显示,在世界前十大经济体中,我们国家的总杠杆率达到261.2%,已经超过美国(250.5%)排名世界第六;从债务分布来看,我国债务主要集中在非金融企业,占比达到164.1%(李良艳,2020)。从国内非金融企业债务结构来看,主要集中在低效的国企。除此之外,我国地方政府、住户杠杆率也增长较快。地方显性负债率2019年年末达到38.5%(财政部),而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也从2008年的17.9%上升到2019年年末的55.8%。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的总杠杆率可能会继续攀升。学术界和理论界普遍认为,高杠杆率会增加发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在我国宏观经济走势下行压力下,杠杆率过高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目前大部分学者觉得我国的房地产业已经出现泡沫(夏斌,2018;魏杰,2018),潘英丽(2014)基于截至2013年底的房价收入比和租金利息比这两个指标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时,就曾指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泡沫。从具体数据来看,从2008年-2019年11年的时间中,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增加了26.8万亿,达到了29.8万亿,占全部居民债务总额的比率达到53.9%。刘婷(2020)提到,金融机构中涉及房地产的贷款达到贷款总量的60%。而2020年,在疫情影响之下,全球新一轮货币扩张政策已经开始,房价又有上涨趋势(胡语文,2020),而且涉房贷款的数量也在继续增加。一旦房地产行业出现价格下跌,银行的资产将受到很大影响,容易引发流动性危机。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实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调低存款利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引起国内货币供给量(M2)增加,从08年的47.52万亿增加到213.5万亿,增长率为349.3%。在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银行为了竞争和利润,贷款投放规模不断扩大,从2008年的30.3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5月的163.39万亿元,增长率为439%。通过对历次经济危机的研究发现,每次经济危机都伴随着信贷投放过度的问题,因此信贷投放也是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因素。
从2014年开始,受到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跨境资金流动开始由流入转为出,尤其是2015年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引发了国内分析家的担忧。从以往新兴经济体国家经验来看,每次经济危机之前都有跨境资本波动异常。虽然目前看来,我国外汇储备一直在3万亿美元以上,外汇储备比较充足,人民币贬值幅度不是很大,但是目前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处在高发期,我们也要监测跨境资本流动,防止跨境资本的异常流动引发金融风险。
金融危机是很难预测的,我们能够做的是在宏观审慎的视角下,观测各种数据指标,并对失衡或者有异常波动的数据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防止过度失衡或者波动演化为金融风险。依据规范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系统性等原则,选取了以下几类指标来作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预警指标。
国际上,IMF和BIS一般用债务/GDP这一指标来衡量杠杆率。具体指标有:一国的总债务余额/GDP,政府部门债务余额/GDP,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余额/GDP,住户部门债务余额/GDP。目前,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部门债务中主权债务风险不是很大,主要风险点在地方政府债务,所以我们要注意地方债务指标的检测,黄亚军(2018)指出地方债务余额/GDP这一指标可以反映出方政府的负担状况,而且该指标还能反映出地方的生产总值对债务的依存度;陈凌白(2020)提出可以把地方政府债务年增长率作为指标,并且指出其预警警戒线为10%。
从目前国内实际情况来看,泡沫主要在房地产行业。对于泡沫经济指标我们可以选用土地交易价格指数,一定时期内土地交易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来表示。选用房价增长率/GDP增长率,该指标主要反映房地产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扩张速度。涉及房地产贷款余额/商业银行贷款余额,该指标反映了在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中,有多少是和房地产有关的。
从以往的经济危机来看,信贷的过度投放、金融业比重过高和通货膨胀也属于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因素。信贷投放的指标我们可以选用商业银行信贷余额和M2的增长率,之所以关注M2是因为一般信贷投放量的增加跟货币当局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关系;金融业在整个经济中的比例可以用金融业增加值/GDP这一指标来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我们可以选用CPI来表示。但是,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用表外业务代替了部分银行贷款,单纯的信贷余额已经无法反映我国贷款量的实际情况,所以还需要关注能反映从金融体系到实体经济融资量的社会融资总量,关注社会融资总量/GDP这个指标。
跨境资金的异常波动也会引发金融危机,所以需要关注跨境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跨境资金流动。短期跨境资本流动会受到汇率、国内外利差的影响,所以我们需要关注人民币名义汇率变动、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中美利差等指标。
从目前出现的风险点来看,不管是影子银行的出现,还是地方隐性债务增加所引起的高风险,都是银行系统和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驱动而做出的选择,单靠其自身约束来降低风险难以实现,必须加强外部监管。2018年3月金融监管改革之后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的监管体系,监管过程中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运用“穿透式”统一监管模式,把所有金融业务和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之中。监管过程中还要划分清楚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出台政策的互相抵消,并把监管责任问责制落到实处。
目前来看,没有任何一个指标体系能够确切预测到金融危机的发生,构建预警指标体系并不是为了确切预测何时发生金融风险(陈雨露,2013),而是为了进行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政策的有效决策和实施,需要通过各种数据和指标的变化,这就需要设立日常的风险监测,发现其中出现的风险点,然后对各种风险点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相互关系,从而提前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来预防和化解潜在风险点。
在201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财富的创造得需要依靠实体经济,金融业的利润也应该来源于实体经济。但是近年来,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业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产生了背离,使得资金在金融企业内部空转,并没有流入到实体经济,使得资金真正的需求主体步履维艰。在以后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疏通渠道,让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
我国负债率比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整个融资体系中占主导地位,而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偏小,这一状况造成了我国现阶段融资结构失衡,从而导致我国的债务风险不断累积。为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积极发展不同的市场,利用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市场等市场;同一市场内部也要构建多种层次满足各种融资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完善资本市场的各项制度,扩大各类资本市场的整体规模,畅通各类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建立不同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体制,吸引不同层次的投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