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晓东
(遵化市人民医院,河北唐山 064200)
缺血性脑血管病属于可逆性疾病[1],具有较高的发病率、死亡率、致残率,会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选择合适的药物治疗非常关键。缺血性脑血管病常用药物治疗,然而一般药物疗效差,对患者预后效果不明显。丁苯酞软胶囊是一种新型治疗药物[2],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并且能够促进患者康复。本研究中,遵化市人民医院收治的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采用丁苯酞软胶囊进行治疗,获得治疗效果显著,结果如下。
选取2018 年5 月至2019 年5 月遵化市人民医院收治的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98 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成治疗组与对照组,各49 例。本研究所有患者及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经遵化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纳入标准:(1)头颅CT 成像可看到成片缺血性区域;(2)对研究药物无过敏症状;(3)病程为7 d 之内。排除标准:(1)患者伴有恶性肿瘤;(2)患者存在严重肾脏疾病;(3)患者依从性较差[3]。治疗组中男性29 例,女性20 例;年龄49 ~79 岁,平均年龄(55.9±3.7) 岁。对照组中男性27 例,女性22 例;年龄47 ~80 岁,平均年龄(56.3±3.5) 岁。2 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
(1)对照组使用常规药物,阿司匹林(生产商:广东九明制药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139;规格:0.3 g)口服,1 片/次,3 次/d。
(2)治疗组使用丁苯酞药物治疗(生产商:恩必普制药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299;规格:0.1 g)口服,0.2 g/次,3 次/d。
2 组患者均连续用药20 d。
观察并记录2 组患者的治疗有效情况,以及各项指标,同型半胱氨酸、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一氧化氮、NIHSS 评分等。
根据美国卫生研究所制定的脑卒中量表(NIHSS)评分标准进行疗效判定[4],治愈:神经功能评分减少超过90%,病残0 级;显效:神经功能评分减少46%~90%,病残3 级;有效:神经功能评分减少16%~45%;无效:神经功能评分无变化。总有效=治愈+显效+有效。
采用软件SPSS 13.0 对此次入选对象数据资料展开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例(%)]表示,采用χ2检验,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组有效率为97.96%,对照组为83.67%,治疗组高于对照组(χ2=5.114,P <0.05),见表1。
表1 2 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比较[例(%)]
使用药物1 个月后,治疗组各项指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2。
表2 2 组患者治疗后各项指标比较()
表2 2 组患者治疗后各项指标比较()
分组 同型半胱氨酸(μmol/L)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ng/mL)一氧化氮(U/mL) NIHSS 评分治疗组 13.1±0.9 133.4±47.2 33.8±5.2 4.5±2.1对照组 15.3±1.2 296.4±86.1 66.8±13.4 11.8±3.6 t 1.037 2.041 1.033 1.028 p <0.05 <0.05 <0.05 <0.05
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是临床高发病之一,好发于老年患者,并且其发病率与年龄呈正比关系[5]。缺血性脑血管疾病一般是由于患者脑血管出现硬化、狭窄、堵塞进而导致局部脑组织缺血性病变,其治疗难度较高、预后较差,会对患者精神状态、智力、肢体功能产生严重的影响,而且根据临床治疗数据可知年龄越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的预后越差,具有较高致死率。
丁苯酞软胶囊是国家级处方药剂,以丁苯酞为主成分[6],采用独特的制药技术将芹菜籽中的丁苯酞经过二次加工形成消旋体,其药效更好、副作用更少,可与复方丹参注射液联合使用。丁苯酞软胶囊对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具有理想的治疗效果[7],其药物优势在于起效过程中多基因、多靶点共同作用,可对脑卒中等多种缺血性脑血管疾病的多个致病阶段进行干预和治疗,并且可以有效修复因缺血而造成的中枢神经损伤,治疗脑水肿,增加血液动力学,疏通梗塞的脑血管,缓解神经细胞的凋亡速度,并且还具有抗血小板凝结作用,从而干预和治疗脑血管血栓。丁苯酞进入人体后会快速起效[8],对花生四烯酸的产生进行抑制,提升贝前列素前列环素浓度,增加氮元素浓度,并对谷氨酸的产生起到有效的抑制,使脑细胞内钙离子浓度得到控制,最终对提高抗氧化酶活性、控制自由基数量起到有效的干预作用。
从研究结果中得知,治疗组有效率为97.96%,对照组为83.67%,治疗组高于对照组(P <0.05)。使用药物1 个月后,治疗组生化指标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说明丁苯酞软胶囊治疗有效性高,能够改善血管内皮功能,减少身体对氧化应激的反应,保护神经功能。
总之,在脑血管病的临床治疗中,丁苯酞软胶囊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能够促进患者脑部血液循环,促进神经功能恢复,应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