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青
摘要:“异化劳动”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劳动异化”四个基本规定做了详细的阐释,进一步指出共产主义是异化劳动的终结阶段。而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也有异化劳动的存在,只有通过对异化劳动的研究,才能防止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西方国家的经济渗透,更好地消除异化劳动对我国发展的负面影响,实现劳动成果向人自身的复归,推动我国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异化劳动;发展逻辑;我国异化现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异化劳动是阻碍全世界无产者实现自身解放、由自在向自由自觉发展的无形枷锁,马克思通过深入研究把异化劳动概括为四个方面的内容: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和人与人相异化。马克思从劳动异化的四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揭露了无产阶级受压迫和剥削的经济根源,而消除这种从人的劳动中产生又凌驾于自身之上的异己力量,必然要通过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来实现人的解放。然而,在一些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如何利用公有制的优势消除劳动异化,使人民群众真正地占有劳动产品成为自由自在的人,仍是尚未解决的发展难题,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大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时间较短,仍然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因此,加强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深入研究对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缓和劳资矛盾,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并为解决在发展中不断出现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启示。
一、异化劳动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不合理的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异化劳动的逻辑起点
首先,异化劳动是旧式分工的产物。“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当今的社会分工仍是僵化的旧式分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把工人限定在一定的活动范围中,这个活动范围不是工人自由意志的选择,而是为了生存发展需要被迫在某一种职业中工作,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全面发展,工人只是“奴隶般地服从于分工”。在这种劳动中产生了一种不能被人们控制和驾驭的异己力量,这种异己对立的力量又反过来压迫和控制工人。其次,私有制促进异化劳动的发展。私有制的存在使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和资本优势强迫工人进行高强度工作,合理地享受工人创造的劳动成果,并用虚假的工资制度来掩盖这种异己的力量和剥削本质。如果说旧式的社会分工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无法全面自由的发展而产生异化,那么私有制则在劳动和劳动产品发生异化的同时把这种力量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确定下来,使这种异化力量更加强大和具有合理性。
(二)共产主义社会中自觉自愿的劳动是异化劳动的逻辑终点
异化劳动是生产力发展尚不充分条件下的一种普遍现象和规律,但并不意味着异化劳动是社会发展的最终产物,当异己力量的剥削和压迫超出人们所能承载的范围时人们就会进行反抗,建立的“将是这样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这个联合体中私有制和旧式分工将不复存在,人们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行为和劳动产品,异化劳动必然也会随之消失。社会财富的匮乏是异化劳动存在的一大原因,共产主义社会一方面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满足社会成员的发展需求。在这个阶段人们不仅摆脱了对“人的依赖”,更摆脱了“对物的依赖”,人们成为真正的自由人,劳动不再成为谋生的手段,而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载体,人们有充足的时间从事自己感兴趣、自愿选择的劳动。另外,阶级和私有制的消除使劳动者真正公平地占有社会财富和资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没有利益的冲突而变得更加和谐,人与人相异化的现象不复存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再以牺牲某个人的发展为代价,人们摆脱劳动的束缚,有更多自由的时间来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因此,共产主义是异化劳动的终结阶段。
二、我国发展中潜在的劳动异化现象
异化劳动是任何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但我国社会存在的异化劳动与资本主义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要根据我们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正确分析和认识异化劳动的现状,从中汲取经验来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
(一)多种分配方式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依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依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和投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来激发各方面、各领域的经济创造活力,与之相适应的分配领域必然要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来满足投资者的利益与诉求。在我国人们依然以出卖劳动力为生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原则,资本所有者占有较多的生產要素合理享有和掌控着大部分的劳动产品,而劳动者缺乏社会资本和生产要素只能获得小部分劳动产品,资本掌握在小部分人手中,劳动和资本处于一种不对等的状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贫富差距较大的根源。劳动者生产的社会财富不能自由地支配和享有,这就是分配制度条件下的劳动成果与人的异化。
(二)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模式会导致工人同劳动本身相异化
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同样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企业为了获得经济效益同时又掩盖对工人的剥削事实,他们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和加强劳动强度两种手段来对工人进行压榨,并同时用提高工人的工资来掩饰这种剥削关系,但正如马克思所说“强制提高工资,无非是给奴隶以较多工资,而且既不会使工人也不会使劳动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即使一些民营企业主会通过提高工资来使工人获得较多的物质报酬,但工人在强制性、无休止的工作中早已成为一个行尸走肉的劳动者,机械性地、超负荷地重复着某项工作,工人只是企业主获得高额利润的工具。特别是在一些流水线的工厂,工人的工作强度高达十几个小时,劳动者不堪高负荷工作自杀和工作中猝死现象并不少见,劳动占据工人的所有空闲时间使其无暇促进自己的自由发展,劳动成为自由的枷锁和痛苦的根源,工人与劳动过程相异化。
(三)旧式的社会分工体系阻碍了劳动者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在我国工人的劳动和职业仍被局限于一定的范围之内,社会分工范围的确定并没有将劳动者的自由意愿考虑在内,工人想要获得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就只能长时间的从事某一范围的工作,只能成为这样的人,劳动依然是大多数人谋生的手段和工具,劳动的聪明才智在工作中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和运用。并且这种社会分工依然存在着阶级性,底层工作者在劳动者获得财富大多只能满足低层次的消费需求,除此之外并没有多余的财富来满足全面发展的需求;相反,高层次的工作者能获得更多的社会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有满足其它方面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旧式的社会分工使把人们禁锢在劳动的铁笼中,不能提供满足个人全面发展所必须的物质和时间保障,某一群体的发展是建立在牺牲个人利益基础上的发展。
三、消除异化劳动构建美好和谐社会
(一)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保障
马克思指出由于异化劳动的存在使人与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关系瓦解,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们生产的劳动产品离开自然界也就不复存在,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劳动产品已经不再是人们通过劳动来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产物,而是财富、权力、地位的象征,人们对物质财富的无限贪欲破坏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生态危机一定程度上就是异化劳动的现实结果。此外,劳动产品不平等的占有必然会使一部分人获得较多的社会财富,另一部分人获得少数,先富并未带动后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也会因为不能共享劳动成果而激化矛盾。我国实行的“绿色共享”发展理念一方面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另一方面兼顾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以人为本是实现劳动者自身价值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实现人自身价值的外在体现和途径,人只有在自由自觉的劳动中才能体会到人的尊严与价值,社会的发展基于个人的发展。但劳动过程中的异化使人在劳动中失去应有的尊严和价值,是因为资本家只是把工人当作谋求社会财富的工具和机器,并未把人当成真正的有自由思想的人,工人的劳动不再是自己的劳动,劳动者的价值无法通过劳动来表现,工人在劳动中不是感到快乐,而是感到不幸,这就背离了马克思“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我国有异化劳动繁衍出的消费异化、权力异化屡见不鲜,极大地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我国针对异化劳动的种种现象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创新能力,使劳动者各方面的才能和智慧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人的社会价值通过社会劳动更好地体现出来,从而摆脱劳动对自身发展的束缚。
(三)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
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产品不是属于工人,而是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那么这只能是由于产品属于工人之外的他人。如果工人的活动对他本身来说是一种痛苦,那么这种活动就必然给他人带来享受和生活乐趣。”在异化劳动下工人生产出的产品却被资本家无情占有,劳动本身也成为束缚自身发展的工具,这种劳动下的社会关系必然是相对立、相敌对的人际关系。对于人与人相异化而产生的这种不和谐的人际关系我们一定要加以警惕和防范,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精神文化的教育,使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企业不要把经济利益作为唯一的追求和目的,更要注重劳动关系的和谐,加强工人对企业的归属感。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切实尊重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人们的劳动权益得到合法的保障,消除市场经济中异化劳动的负面影响,从而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只有有了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才能稳定发展,进而保证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指出私有制是异化劳动的前提和结果,共产主义则是消除异化劳动的唯一途径,所以异化劳动在当今世界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异化劳动虽然对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自由活動产生负面影响,但我们不能强行消灭异化劳动,在现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深入研究汲取经验从而减轻负面因素,异化劳动的消除必然是一个人与自然、社会,人与人消除对立的长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