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适应当前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环境,中央军委不断调整我国的兵役制度来适应时代的步伐。我国的兵役制度在先后经历了志愿兵役制、义务兵役制、“两个结合”兵役制,直至到2009年实行的士官制度改革,更好地调动士兵的积极性,进一步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致力于开创强军兴军的新局面。
关键词:兵役制度;士官制度;改革
冷战结束后,恰逢世纪之交,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复杂的国内形势,国家领导人不得不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做出相对应的改革措施,来顺应时代的潮流。同时,我国一直以走和平发展道路为主要路线。但是,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同时,拥有庞大的军事队伍,将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分歧,引来非议,导致资本主义国家会对我国采取政治孤立,军事包围以及经济打压政策。于是,在军队内部推行各项政策,制定一系列的相关规定便更加刻不容缓,其中2009年推行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是继1999年的士官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我国坚决贯彻和平发展路线,实施军队大裁员的措施,决定走“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强军路线。
一、士官制度的产生
从红军、新四军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的军队一直实行的都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一般来说,在战争时期的志愿兵役制的参军人员都是自愿到军队参军,为军队服务,不计报酬。在新中国成立之际,我国就已经有了想改变相应的兵役制度的想法,在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准备在适当的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终于在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有了第一部兵役法,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兵役法。这是新中国在经历文化大革命以后拨乱反正的成果,也标志着我国的兵役法上了一个新台阶。
随着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于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规定可以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一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以保留技术骨干”。此次兵役法的改革是我国首次针对现当代青少年参军服役的制度作出调整。而《决定》的推行使“士官”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决定》中提到的士官,其实就是一种“职业士兵”,但是它又高于士兵(普通士兵)。他作为军官的助手,在一定程度上士官在部队中充当了军官和普通士兵的粘合剂,在帮助军官实施任务,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更好的协调军官部队军官和普通士兵之间的关心,凝聚官与兵的向心力,不再是官不懂兵,兵不识官的一种状态。邓小平曾经说过,“要逐步从制度上、习惯上、风气上、做到干部职务能上能下”[1],杨凤城老师提到“干部能上不能下,副作用很大”[2]。而士官的设置,在一定的程度上则缓和了这方面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士官的选拔一般分为两个方法。其一,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进行选拔;其二,从军队外部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紧接着在1984年5月31日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中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度。”兵役制度的第二次正式改革结束,也标志着“一个主体,两个结合”形式的兵役制度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出台也正式从法律的角度把士官这一形式正规化,法律化。在1985年的时候,我国中央军委就决定要实行士官制度,到1988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相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军衔为军士长、专业军士(两个类别)”,其中,志愿兵役制就是我们现在通俗话语中讲的士官,这一类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和技能特长,并且自愿报名参军,长期在军队服役,服务军队。1993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对士官的独立军衔做出调整。紧接着,在1998年12月29日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中对士官的役期做出调整,为士官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直到1999年6月30日,经过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第二次修订,对士官制度进行了第一次重大的改革,其中对士官的使用范围、数量比例、激励机制、服役期限、生活待遇、安置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在世纪更迭之时,我国再一次对士官制度进行了一次大调整。在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这个方案是面向全军以及武警部队而做出的调整。“据总参谋部军务部副部长杨养申介绍,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调整,是对现行士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成为了我国建设一批高质量,高素质士官队伍的指标书,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二、士官制度改革的概况
(一)士官制度改革的背景
1978年,在邓小平大刀阔斧的搞改革,搞建设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目光定在了军队上,在邓小平“辈子兵”的思想指导下,军队首次建立了士官制度,通过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为高素质的士官队伍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经历1999年对士官制度的重大改革措施后,军队也有了独具特色的制度体系,真正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军思想。直至2009年《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的颁布,修订后的专属士官制度的改革方案使士官队伍更加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是解决士官层面上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的指南针,是胡锦涛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上的重大决策,同时也是习近平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强军梦的重要基石,更是顺应了时代潮流,顺应了历史的选择。士官制度改革更是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通过一定的制度改革为军队吸引和保留更多有需要的人才,实现人才强军,更好地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而且在目前的军旅生涯中,士官这一特殊的组织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士官已經成为了军队的一支骨干力量,一切都在依着邓小平所设想的轨迹在发展,甚至更好、更强。
(二)士官制度改革的原因
在世纪之交,冷战结束以后,全球的经济形势和军事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环境,都已经不再需要庞大的军事武装力量。而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对于兵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随着近几年的征兵现象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迫使党中央及中央军委加快了兵役制度改革的步伐。
在近几年的征兵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下,每个家庭的孩子都已经大幅度减少,因此不是每个家庭都愿意把“自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的宝贝送到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的部队里去受苦,因此征兵难现象频发。古语有云,“兵少不足以卫,兵多不胜其养”。这是每个时代,每个国家都会遇到的难题,耗费庞大的财力、物力、人力来供养一个国家的常备军,用以保卫一个国家的安全。战争,并没有办法来判断他所爆发的时间,地点以及规模,而且,用庞大开支养起来的军队不一定可以抵挡来犯之敌,这个问题让各个国家的领导人也不堪其忧。因此,兵役制度改革就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难题,我们就要相对应的采取措施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不仅如此,在军队中还缺乏一定的考核机制,让想走的走不了,想留的留不下,损失一批真正的军队需要的人才骨干。加之军人的退役安置政策的落实存在一定的问题,让一些真正想身披“橄榄绿”,心怀保家卫国梦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人望而却步。
总之,兵役制度改革已经刻不容缓,横空出世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系列问题,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建设,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
三、现行的士官制度及其影响
为了迎合时代和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对士官制度做出的调整涉及士官的工作生活及感情的方方面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军队的信息化建设也逐渐成了常态,因此,我国也对军队的人才有了更高的标准,对士官队伍这一支特殊组织的要求也是更加的精准。因此《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的运行,也对士官制度存在的弊端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其颁布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的七个方面: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调整士官结构比例;调整士官军衔制度;改进士官选拔办法;完善士官培训体系;健全士官管理体系;调整士官工资待遇。
在士官制度的分级分期服役中,改变了士兵以及社会人士对军队服役的看法和认知,双向选择机制更加灵活,在满足个人自愿服役需求的同时,也为军队的各个职位保留了符合需求的人才。同时改进后的选拔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军队引进高素质人才提供了一个稳定可靠的渠道,也为心怀保家卫国的在校读书的莘莘学子提供了一个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而相关的退役安置条例也使服役士兵对自己退役后的生活能有一个心理准备,清除了某些心理上的压力。例如,陕西省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在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一周年的这一天正式宣布“每年四月为全省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陕西省的退役军人就可以优先享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10项具体措施,为在役军人彻底解除了后顾之忧。不仅如此,现在的军队对士兵的关怀不只是士兵个人,甚至是将相关政策渗透到士兵个人的家庭以及感情生活。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军人家属的探亲路费最高可以发放八倍探亲路费,其中还包括在途的住宿、交通、伙食等费用,切实可行的解决了军属探亲的“费用之忧”。
在我国现行士官制度的基础上,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关于改革与完善士官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学员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全军士官编制标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形成比较完善系统的士官管理体系。当然一系列新的政策出台在实施过程中,总会有一些问题会出现,《方案》的施行也不例外,要在系列相关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及時发现并纠正问题。
四、现行士官制度存在的问题
方针政策的实施自有优劣之分,我们必须得擦亮眼睛,及时发现问题所在。现行的新型士官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调整,虽然可以缓和“征兵难”现象,但是士官作为自愿参军的人士,在一定程度上没有传统士兵思想观念上的军令如山的概念。虽然在士官退役安置上已经做足了准备,但是在一些特殊兵种服役的士官,依然存在退役后的生存问题。例如,在火箭、炮兵服役的兵种在退役后并不能安排合适的工作或岗位。灯红酒绿的社会逐渐吸引着青年的注意,不断侵蚀着年轻士官的意志,在士官待遇提高之后,容易促使意志不坚定的士官迷失方向,丧失自我,更有甚者会将一股不良社会风气带入军队内部。存在的问题也应及时做出调整,不应以瑕遮瑜,错失良机。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的施行,是对我军士官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与此同时,沈阳军区某步兵旅担任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更是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并且媒体认为,这一动作将标志着我军士官长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为推动军事现代化前进一大步。
士官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军事领域前进的一大步,同时也是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在习近平提出的强军梦和中国梦的宏观目标下,在军事层面更进一步,推动军队在强军的路线上前进。士官制度的改革为军队引入了一批高素质人才,重新为军队增添了新鲜的活水,同时双向选择机制也为这一批士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积极性十足。全党、全军以及各族人民将会在习近平及其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推动军事现代化建设,争取在20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参考文献:
[1]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下)[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09.
[2]杨凤城.邓小平前七十年生平与思想的编年实录——简评《邓小平年谱(1904-1974)》[J/OL].(2014-01-13)[2020-06-02].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4/0113/c85037-24099909.html.
[3]王玉山,赵明星.全军和武警部队施行新士官制度[J].共产党员月刊,200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