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茂,马 杰,陈 玲,吉 彬,魏 杰,刘嘉禾,荣晓婷,田 济
(1.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 天津300120;2.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天津300070;3.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天津300120;4.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301617)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医药作为中国最具原创优势的资源,其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医疗模式,体现着中国特色原创思维,也是加快天津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资源。本研究立足于“十一五”以来天津市中医药科技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对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的天津市中医药科研相关部门进行了包括政策认知度、执行度等方面的调查,以便为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使中医药成为天津市科技创新的持久亮点,进而助力天津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政策参考。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204份,回收有效问卷192份,回收率为 94.12%。受访对象中男性占42.71%,女性占 57.29%。调查以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其内设研究所、研究室等科研部门)为主,占本次调查的 91.15%,高等院校(包括其内设研究所、研究室等科研部门)和科研机构,分别占7.81%和0.52%,其他(中医药政府部门)占0.52%。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 42.19%,本科人数占 41.15%,大专人数占15.63%,中专或高中及以下人数占1.04%。专业技术职称集中在中级和初级的分别占 43.23%和36.46%。工作性质为从事临床、保健的人数最多,占50%。调查对象集中在中医学领域,占 60.94%。参加工作年限集中在 0~20年间的合计占 81.26%。年龄35岁以下(含 35岁)的占 49.48%,36~50岁的占44.27%。详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情况Tab.1 Respondents
本研究采用克朗巴哈系数对天津市中医药科技政策认知度调查问卷进行内部一致性信度评价,结果显示该问卷的 Cronbach's α系数为 0.937>0.700[1],说明调查结果是可接受、可靠的。该问卷适用于对调查对象的评价,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
了解被调查者对天津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2]及颁布《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3]政策文件的知晓情况及认同度。122名调查对象可以准确回答天津市于2007年推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及所颁布的《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具体内容,占调查对象总数的 63.54%。认为自己非常了解天津市中医药科技各项政策的占 3.13%,比较了解的占23.44%,一般熟悉的占 44.79%,不太熟悉的占24.48%。受访者中认为规范管理中医药科技创新非常必要的人数最多,达到 93.23%;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的人数只占总数的0.52%。详见表2。
表2 调查对象对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及认同度Tab.2 Awareness and recognition of respondents 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olic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关于调查对象获取天津市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的途径,有 70.83%的人员复选了通过政府部门的宣传了解,66.67%的人员复选了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了解,42.19%的人员复选了通过专业杂志了解,53.13%的人员复选了与他人交流获得了解,而 3.65%的人员选择了从未了解。调查对象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及《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文件中提出的天津市中医药科技创新目标均有较高了解,其回答正确率超过半数。77%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中医药科技管理应包括:成果转化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和中医药科技人才培养。调查对象正确确认《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与天津市《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先后顺序占88.02%。详见表3。
表3 对天津市中医药科技相关政策了解情况多重响应频数分布Tab.3 Multiple response frequency distribution of policy understanding of TCM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Tianjin
就2007年天津市提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及《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后,对相关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有38.54%的调查对象表示政策实施后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或课题数量明显增加,0.52%的调查对象认为申报立项的项目或课题稍微减少;31.77%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单位对中医药科技创新有所重视,53.13%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单位非常重视;有 42.19%的调查对象认为各级政府层面和单位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明显增加。在申请科研项目或课题的程序变化情况方面,有 36.46%的调查对象表示有所简化,29.68%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或更困难了。对项目或课题的结项验收程序,有 48.44%的调查对象表示更加规范了。44.27%的调查对象认为科研的管理环境、科研条件、仪器设备等有较大改善。调查对象所在单位科研产出情况方面,39.58%的单位稍有增加;有 47.40%的调查对象认为天津市中医药科技政策促进了单位的自主创新;44.27%的调查对象所在单位为了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采取了科研与职称晋升、工资奖金奖励相关联的举措。详见表4。
表4 天津市中医药科技政策的执行情况Tab.4 Implement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Tianjin
续表4
天津市从“十一五”以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纲领性政策并提出阶段性细化方案《天津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以及地方性《天津市支持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来津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试行)》《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涵盖人才培养与引进、平台建设、资源共享、财政支持、成果转化多维度政策措施,且科技创新政策覆盖面较广,基本涵盖了所有创新主体。
本研究对《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及《天津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推出后,该政策对天津市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影响制定调查问卷,就政策执行的认知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认知度方面,天津市政府对《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及《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宣传虽然没有全面覆盖,但己经做到广泛普及。建议天津市政府对政策的宣传推介环节还需要进一步重视,建立系统性的政策宣传载体,为政策的落地提供助力。相关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中,超过1/3受访者表示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或课题数量明显增加,超八成受访者表示政策颁布后所在单位对中医药科技创新有所重视或非常重视;近半数受访者表示政府层面和单位对中医药科研资金投入明显增加,项目申报、结项验收程序更加规范,科研管理环境、科研条件、仪器设备等有较大改善,科研产出增加,促进了单位的中医药自主创新等。总体上看,天津市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实施后整体环境有一定改善提升,但认可度比例尚未过半,政策执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也提示我们,针对中医药科技发展,需从天津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层面,进行跨学科、多角度的共同谋划,合力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