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网站消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8位的城市进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主要目标是:用三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凈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以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