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基本认知规律及其应用初探

2020-08-19 03:17胡俊岭
河北教育(教学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基本规律规律对象

○胡俊岭

主题发言

在教学实际中,很多教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教学过于随意或者按经验办事的情况,究其原因,与教师们没有进行教学规律研究、不清楚教学基本规律、不善于运用教学规律有很大关系。以教学中最常见到的认知角度来说,这里面蕴藏着哪些可供教学借鉴的规律呢?本期我们将在这方面做一些有益探讨。

主题研讨

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其学科内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规律。如定理、公式、定律等,它们或反映学科的基本规律,或反映某一领域的规律。然而,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为学习内容传授给学生,在教学方面,有没有基本规律呢?虽说教无定法,但是如果能寻找到一些对教学工作有益的规律性内容,也会大大提高教学效率,大幅提高教学质量。

为此,我们组织教研员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研究探讨和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与青年教师座谈,了解他们的教学困惑和需求,常常有这种情况:感觉备课懵懵懂懂,希望有人能告诉他们一些教学的基本规律。

在教学一线调研,发现教师们同样也说不出自己的教学依据是什么,即便是“说课”,也很难听到他们说出一些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经验。

我们一直思考,能不能把心理学规律应用到学科教学中去,因为知识需要学生们记忆,而记忆和思维是认知过程中的两个环节,思维能力培养好了,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认知记忆水平。

教学是一门科学,是科学就应该有规律,比如同一类教学内容,在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哪些是作为规律可循的?具体规律是什么?

我们通过研究中小学课程标准发现,无论是哪个学科,教学内容都包含知识和技能。知识需要学生认知,技能需要多轮次训练,于是可以提出:知识教学应当遵循“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这一基本认知规律,技能教学应该遵循“量变质变规律”这一哲学基本规律。

二、厘清模糊认识,构建应用模型

找到了规律,能不能用,怎么用,首先从认识上要想清楚弄明白。

1.关于认知规律的分析研究。

提起心理学,大家并不陌生,为什么认知规律不能完整地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尤其是从感知层面指导教学?教师们或许做过尝试,但始终没有看到过这方面解读。对实物的感知,人们可以用眼、耳、鼻、舌、身等进行具体感知,这无可置疑。对文字、图像、符号等能不能感知,答案也是肯定的,因为人们每天都会和它们打交道。与动物相比,人们可以对文字、图像、符号等解读出更多的信息,显然这种感知是人所特有的。

我们尝试着做了这样的解读,对于生字的感知可分为两层,先让低年级的学生们感受字的读音和字的结构,感觉字的“音”和“形”两个方面,然后提示他们从“音”和“形”两个方面对字的认知形成整体印象。换句话说,学生们看到一个字,能从“音”和“形”两个方面去认识,就达到了知觉水平,也就是我们教学中常说的“了解”水平。到了学生们学句子的阶段,就可以把字词一组一组的拿出来,作为感觉的对象,分别让学生们弄明白它们的意思,这属于感觉阶段;到了知道整句话意思的水平,即达到知觉水平。同样,等到了学生们学段落或篇章的时候,就可把句子或段落作为感觉的对象,而知觉水平则要求知道段意或篇章的主旨。

2.知识类教学目标表述词与认知规律的对应关系。

对知识的教学要求,有各种不同的表述方式,但比较经典的表述是按照由浅入深,依次为“了解——记忆——理解——掌握”。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2011年版)第72~73页有如下的解读。

了解:从具体实例中知道或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或者举例说明对象。同类词有:知道,初步认识。

理解: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阐述此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同类词:认识,会。

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用于新的情境。同类词:能。

王雁主编的《普通心理学》一书中,有这样的表述:

感觉: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

知觉: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整体的反映,是对感觉信息的组织和解释过程。

记忆:人脑对经历过的事物的反映。

思维:人脑对客观现实概括的、间接的反映,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联系。

想象:人对头脑中已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形象的心理过程。

对比“了解”和“感觉”“知觉”(简称感知)的定义可知,从感觉到知觉的认知水平与“了解”的含义相同,都趋同于“对整体的初步认识”。因此,记忆应建立在初步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理解”和“思维”的含义都趋向于“对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掌握”和“想象”仔细品味,则都有“建模”的意思。《课标》中的“掌握”其实包含两层意思,“把对象用于新的情境”既包括用的上所学知识,又包括答出来正确。

这样,就把“了解——记忆——理解——掌握”和“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从理论层面建立起了对应关系。

3.建立知识教学模型——认知规律应用简图。

一般来讲,新知识都是在若干旧知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教师可以把新知识作为知觉的对象,分解出构成新知识的那些旧知识,列在感觉处,作为感觉的对象。把教材中的知识点,作了这样的处理后,就可以引导学生们从旧知识开始逐个研究,经过适当“加工”形成新知识,并对新知识的特征加以描述,从而完成对新知识的初步认识;进行必要的记忆后,就可以探究新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学生们进行思维活动,以达到对新知识的理解;理解的目的在于应用,下一步就是拓展新知识的应用空间,让学生们思考今天学的知识有什么用,能解决什么问题?经过这样的设计,教师们对知识进行教学设计有了遵循,学生们也能结合新知识的学习由浅入深的发展自己的认知能力。

把知识点和上述理论结合起来,可以建立如下关系图:

上图再配上对应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就可以把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有机结合成一个整体,我们可以称之为“认知规律应用简图”:

“认知规律应用简图”可以纵向使用。比如,了解的知识,可以只按前两列进行设计和教学,完成后可以找一些与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低水平的题目练习;如果要求熟记或者背诵的知识,在完成前两列任务后,应再增加一个教学环节(第3列),给学生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去记、去背诵、去默写、进行展示,做一些不超过记忆水平的巩固性练习等;如果要求学生们达到理解的水平,就按照第4 列的要求,再设计一些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深层次问题,让学生们去揭示其本质和内在联系,任务完成后可以再增加一些有思维量的题目进行训练。当然,要求学生们达到掌握程度的知识,就需要按照第5列的要求,让学生们构思,给新知识点找旧联系,建立起新旧知识的联系,或者拓展新知识的应用空间,这些任务完成后,可增加一些综合练习,训练学生灵活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关于技能教学的探索。

通过对听、说、读、写,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技能的观察分析,我们认为技能教学应按照从低级到高级、从单一到综合、从准确到熟练的原则进行训练,保证训练次数是掌握技能的基础,就应当遵循“量变质变规律”了。

三、来自课堂实践的反馈

像刚学会知识去应用一样,几十场关于教学基本规律的讲座和课例研讨之后,逐步形成了“按认知基本规律备课——说课——上课——评课——反思”的教学形式,下面举例说明。

教学《3的倍数的特征》,感觉层面让学生们复习倍数、在百数图中圈出3的倍数、在计数器上分别拨出每一斜行上是3的倍数的数并记录所用珠数;通过归纳每一斜行所用珠数得出3 的倍数的特征,从而形成知觉;简单记忆后,进行思维训练,做一些判断题、推理题;在想象环节,让学生们猜数位上数字之和为3 的数是几,有几个。这样,学生的认知就可以轻松达到较深层次的水平,教师的教学针对性强,目标特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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