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汪星人”

2020-08-17 10:34
江淮法治 2020年11期
关键词:养犬管理条例市政府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能彻底管住‘汪星人’了!”5月2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为全市文明创建发挥积极作用。

废旧立新 制定条例

实行规范养犬,合肥早有规定。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并于2005年作了修订。但随着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养犬日益增多,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加强养犬管理的呼声愈发强烈。《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所确定的管理职责、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养犬管理需要。2019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出台文件,强调要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专项立法,提升城市养犬管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根据长三角地区立法协同的要求,参照沪、宁、杭等城市关于养犬管理立法的做法,修订《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势在必行。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这次修订,从标题、内容、体例结构上都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属于废旧立新的方式。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多个“首次”方式:首次采用网络融媒体问卷调查,共有12000多人次参与,提出有效书面建议6000多条;首次采用市长热线集中接听群众来电;首次发动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与此同时,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在报纸网络刊登条例草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这是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开门程度最深、听取意见最广的一次。”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见仁见智,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得到采纳。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增加基层责任,压实社区、物业、居委会、村委会的责任”,以及“将养犬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束犬带长度从2米降为1.5米”等,均最终落实到条例中去。

立法专家提出的许多意见也得到采用。如立法专家指出,条例草案将“养犬人义务”放在第一章总则中,比较突兀,建议作为第三章“养犬行为规范”的第一条,相当于该章的总纲。该意见得到落实。

条例草案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立法原则提出的16条意见,如相关表述要与上位法一致、表述逻辑性要合理、要运用法律语言等,均得到采用,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法规质量。

在征求到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中,符合法理、切合实际的,均被采用。如建议增加城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受理举报的职责、细化行业协会的职能等,均在最终形成的条例中得以体现。

“条例草案共征求意见109条,采纳63条,真正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让条例更加切实可行,更加体现人民的意志。”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经反复打磨,《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19年12月24日经合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原来的《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同时废止。

规范养犬 契合民意

对重点管理区域每户养犬不超过一只、设定禁养犬、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对大众强烈关注的养犬细节、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突出严格管理、禁限结合、养犬人自律和公众监督相结合。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养犬管理立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李磊 摄)

在管理体制的设定方面,鉴于养犬管理是一项社会综合性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执法管理难度较大,条例明确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并明确职责;明确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乡(镇)政府以及基层组织的相关工作。

为积极有效预防狂犬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条例强化落实强制免疫制度,对犬只强制免疫的内容、期限,以及先免疫后登记等,作出明确规定。

加强对养犬人的行为规范,是养犬管理工作的重点。《条例》按照“养犬的底线应该是不妨碍他人,不伤及他人”的原则,规定了养犬人八项禁止性行为、携带犬只外出八项具体规定,以及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

《条例》还对相关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

加强宣传 认真贯彻

“要切实把养犬管理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实,切实解决违法养犬产生的各类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对政府落实工作提出要求的同时,还要求该市各级人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适时组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条例贯彻执行。

“所有种类的獒犬、美国恶霸犬、大白熊犬等38种烈性犬,在重点管理区域内不能养了。中华田园犬(土狗)不在禁养名录之中,是可以养的……”许多市民翻看市政府印制的《〈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册》,学习条例内容。除了宣传条例文本,宣传册中还包括市政府划定的市区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禁养犬图例等内容。发放宣传册只是市政府贯彻执行条例的措施之一,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迅速行动,履行职责,按照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把宣传贯彻条例、规范养犬行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措施。

“市政府已启动市犬只收容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完成了选址工作;已对电子犬牌项目进行招标;对犬证的登记开通网上办理程序;对首次为犬只上牌予以免费;规范犬只免疫登记流程……”市政府负责人表明的一项项配套服务措施,为《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市政府负责人还表示,将在今年下半年对违法养犬、违法交易犬只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既满足部分养犬群众的合理需求,又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提升文明合肥形象将发挥积极作用。”如今,市民们谈起条例,无不点赞。

猜你喜欢
养犬管理条例市政府
文明养犬宠爱有方
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
一图读懂《地下水管理条例》
各地养犬规定解读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牌
新形态出版进程中出版管理条例的冲突与重构——以出版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为例
盘点农业2017之“农药管理条例”
泰州市委和市政府代表团访问惠生集团
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论评估咨询在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