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冒名顶替上大学应做到“三个发力”

2020-08-16 00:59杨红星
广西教育·D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灵璧县道德观教育引导

杨红星

据媒体披露,近两年,山东省内高校共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对此,山东省教育厅回应,正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对个别地方出现的类似问题,无论是历史原因,还是顶风违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高考是一件严肃公正的事情,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个人的前途命运,出现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实属不该,令人愤慨。反思其中的问题,可能与制度建设、法律约束、教育引导不到位有关。为此,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加强。

第一,制度发力。冒名顶替上大学绝非易事,涉及多个环节和关口。冒名顶替者何以能手眼通天,打通这些环节和关口,变成环环绿灯?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些环节和关口的某些把关者利用权力获取好处后开了方便之门;二是制度上存在漏洞,让这些人钻了空子。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让制度变成了“稻草人”。因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通过强化高中学籍管理、严查考生身份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开辟网上查询通道、严格入学资格复验等措施,构建全链条管理责任体系,推动招考制度健全完善。

第二,法律发力。2014年10月,安徽灵璧县一名户籍辅警受贿后滥用职权,帮人伪造户口用于冒名顶替上大学,被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刑8个月。这是目前可查的因参与冒名顶替上大学受到法律制裁的少数案例之一。事实上,还有大量类似事件涉案人员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而是仅受到行政或党纪处理。这就导致参与类似事件所需付出的法律成本较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该类行为。为此,司法机关要积极作为,对此类事件敢于亮剑,依法追究冒名顶替者的责任。不管冒名顶替者是什么来头、什么背景,都要发现一起,判决一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被顶替者也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避免形成“破窗效应”。

第三,教育发力。冒名顶替者何以如此心安理得地盗用他人之名进入大学?很大程度上与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扭曲道德观、是非观有关。在一些人看来,冒名顶替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能顶替别人上大学,也算一种本事”。这种扭曲的道德观、是非观的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忽视道德建设有一定关系。为此,学校、政府、媒体、社会等,都应进一步加强道德教育宣传,引导公众明是非、辨美丑、知荣辱,形成道德共识。

只有通过构建制度管理、法律约束、教育引导“三位一体”的整治体系,才能有效防止冒名顶替上大学这类恶劣事件再次发生,保障每一个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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