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热议。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师之所以要有惩戒权,正是因为每个孩子都处于成长发展期,当他们的行为有不合理之处时,需要教师适时提出并予以教育。
家长也是如此,如今大部分家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孩子呵护的同时也少不了严厉管教。
有的严厉管教则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孩子学习成绩比较一般,而爸爸对孩子的期望值极高,并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只有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才能鞭策孩子。于是只要孩子没有达到预期分数,这位朋友就会“自觉”地准备好紫药水等药物,因为第二天孩子身上就会“青一块、紫一块”,伤痕累累,全年不退。
不过有的严厉管教也有一定的考量,比如當孩子做错事情时,要求他在专属的地方冷静思考几分钟;孩子没有达到预期成绩时,取消他这周娱乐和放松的时间;孩子把玩完的玩具散落一地不主动整理,并屡教不改,就可能会招致爸爸妈妈的怒火,并迎来一顿训斥……在如此种种的循环往复中,我们或许会不断问自己:到底要怎么做,怎么管教孩子?
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他们之所以受到惩罚,不是因为他们犯了错,而是要让他们日后不再犯错。
这正是我们管教、惩罚孩子的目的,但也是我们困惑的地方。现实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多次教育,且不说效果,有时还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伤害了亲子之间的关系。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不骄纵,又能让管教起到作用呢?
黄女士的孩子磊磊,总是丢三落四,第二天上学到了学校后,总会发现有东西忘带了,导致黄女士经常在上班时间先要回家取东西,再赶到学校送到孩子手里,被折腾得够呛。
有人劝她不如在前一天晚上帮孩子好好检查一下,这样就省了不必要的麻烦。可是黄女士一方面觉得孩子应该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另一方面她担心孩子发现妈妈会帮自己检查,就越来越依赖妈妈,“反正忘记的东西妈妈会提醒我,实在忘记了也无妨”。因此,黄女士做的是每天晚上一再提醒,“想一想东西都带齐了吗?检查一下!”“东西千万别忘带了!”可是孩子依然没有什么改善。
而当她选择让孩子承担自然后果时,情况就发生了改变。从某一天晚上开始,黄女士郑重地对孩子说:“你已经长大了,明天开始要学会自己承担责任了!如果忘带东西,妈妈不会再给你送过来。”
当然,黄女士与班主任也提前进行了沟通。有一次,磊磊的音乐书忘记带了,恰逢那一次要上公开课,本来磊磊打算回家好好熟悉一下,争取有个好表现,可谁知第二天就忘记放进书包里了,他想打电话让妈妈给送过来,但妈妈坚持住了,她让磊磊回想他们之间的约定。这下上课的时候,磊磊尴尬得不得了。之后还有一次忘记带水杯,黄女士也坚持住了原则。经过几次之后,磊磊慢慢改正了这个小毛病。
天天家里有好几个柜子,都装满了他的玩具和书本,每到休息的时候,家里就成了天天的乐园,到最后,通常是妈妈帮忙整理好散落一地的玩具和书本,时间长了,妈妈也觉得需要改变一下。
她首先和天天做了一个约定:玩完之后需要自己收拾好,把玩具放回原位,如果还有散落在地上或乱放的,妈妈会暂时收起来保管一星期,等一星期到了之后数一数,看看有多少玩具“离开”了天天。
一开始天天并不是特别在意,于是妈妈保管的玩具越来越多,等到后面几天,天天想要找某个玩具的时候,才对自己没有好好整理玩具感到后悔。这之后,妈妈保管箱里的玩具数量渐渐减少,而天天也不必再听妈妈的抱怨,或者“告诉过你多少次自己的东西自己整理”之类的说教了。
当孩子表现出不良行为的时候,我们或许可以将这个行为转变为有贡献的行为,这对于鼓励孩子停止或减少不良行为很有效。比如有的孩子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一天之内说话滔滔不绝,在家里跑来跑去,把房间搞得乱糟糟,这个时候只是用语言制止或者训斥并不见得有效。我们可以说:“我看你精力特别旺盛,这样吧,不如把你的精力换个地方用,来帮我忙!今天来教你做个菜吧!帮我去倒个垃圾!”等等。
当然,在管教孩子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一,事先和孩子沟通,约定好大家都同意的准则。
第二,在孩子承担了行为后果后,不再责骂、说教,而是表达理解和共情。
第三,承担的行为后果必须合理而不过分。比如要求一个错字罚抄20遍,这显然有些多了,因为过量的惩罚对成绩的提高并没有显著效果。
第四,当孩子出现了可能伤害自己安全或者原则性问题的时候,必须反复多次明确告诉孩子应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