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春,陈红喜
(1.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2.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1816)
创新型人才培养是开启一流大学建设的核心,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和新目标。培养“三型”人才,对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化“双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壮大发展新动能具有战略意义与实践价值。然而,人才培养面临的不利局面仍未根本扭转,如培养模式的“重理论轻实践”惯性所致的人才在实践中“插不上嘴”以及人才同质化、稀缺化并存;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间的错位症结;“重科研轻教学、重成果轻培养”的知识型人才评价指挥棒严重降低人才孵化培育质量;教学内容结构性失衡常态化等问题。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间的“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长期以来高校未能将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有机耦合。
换言之,现有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落脚点多在强调对现实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上,而较少关注科技成果转化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 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 号)中关于全面认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指出:“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更要引导、激励科研人员教书育人,注重知识扩散和转移,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发展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校在遵循科技创新“三个面向”目标,与研究院所、企业开展深度协同创新,深化产教融合[1],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而创新型人才培养贯穿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
随着国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高校作为科技成果及转化的源头持续成为关注的焦点。已有研究集中在四个方面:(1)转化模式的选择方面,国外已有着丰富的经验总结[2-3],但国内初步探索出典型做法,如自行投产孵化学科型公司[4];产学官合作的三螺旋模式[5];校地共建研究院模式等[6]。(2)转化效果测度与评价方面,测度方法的选取类别多样,如Bootstrap-DEA 方法、主成因子分析和熵值法等;测评对象范围既涉及全国高校、亦有属地划分或按高校类型展开研究,如学者郭俊华等[7]运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法,对2015 年全国范围的高校展开实证研究,发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区域特征与差异。(3)转化困境与制约因素方面,认为“肠梗堵”存在于成果创新、孵化与应用等环节,特别是政策传导阻滞问题[8]。如科技成果前端立项脱离市场带来的成果高风险性[9];转化过程中的产权归属、成果定价评估和收益分配激励等制度性困境[10];社会容错就错、宽容失败[11],工匠精神等软环境氛围缺乏。(4)转化策略与建议方面,可从培育内在驱动力[12],优化内外部联动协同机制,逐步公司化独立运营[13],完善综合性专业化服务体系,同时发挥法律规制保障[14],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创新型人才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动力引擎,正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中坚力量。学者对其研究集中在三个方面:(1)创新型人才的内涵与特质分析。认为它是创新观念(Creativity/Innovation)、创新能力并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集合[15],大多具备独立性、好奇心、善于观察、想象力、求知欲、准确严谨性等特质[16-17]。(2)培养创新型人才过程及成长规律研究。划分标准的不同带来成长阶段的差异,从能力动态累积来看,经历“创新意识萌芽—创新性思维形成—模仿学习训练—创新能力升华—创新型人格顶峰”阶段[18]。在培养人才过程中形成马太效应、师承效应、鲶鱼效应规律等。(3)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模式研究。学者普遍认同从单一式教学走向跨行业、跨学科的协同培养,具体有:双元制模式、技术与继续教育模式(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TAFE)、现代学徒制[19]、“三位一体”培养、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等[20]。
文献对两者关系的相关研究较少,仅存于经验总结和观点陈述。如学者赵晨光[21]认为新时期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理想模式是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鼓励高校学生结合企业需求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锻炼自己的科研水平,使自身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得到提高,以适应未来的职业需求。学者郭卉等[22]围绕本科生科研制度,通过个案剖析并与美国学徒制科研模式比较,提出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科研模式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一种方式。学者陈海平[23]提出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型人才培养相互促动的观点,指出可通过构建利益驱动机制、校企共建研发机构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路径。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两大主题在研究方法、研究范畴、理论推演、经验总结等方面均分别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然而现有研究鲜有将二者相链接开展理论阐释与实证检验,将创新型人才培养寓于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中展开研究尚不充分。事实上,高校通过开展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和经济主战场的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提高了学科发展能力与水平,更好服务高校人才培养的本位价值。这种通过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实现由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学科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机制的调整优化是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理想路径,这亦是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式发展的精髓与期盼。鉴于此,本研究基于演化博弈论视角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行为演化规律及行为演化稳定策略,挖掘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调节因素,力图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博弈演化趋势和演化行为做出真实的透视和预测,推动高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思考与实践。
运用博弈模型分析高校将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行为之间的均衡关系,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和计算过程的标准简洁化,本研究采用如下假设:
假设1:博弈的双方高校A 和高校B 都是有限理性的,他们以自己的意愿和认为对自身有利的判断随机地进行重复策略选择。
假设2:高校A 和高校B 均有两种可选择的行为策略,可以选择积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和消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其策略选择空间简写为{积极推动,消极推动}。
假设3:博弈初期高校A 选择积极推动的概率为x,选择消极推动的概率为1-x,其比例可表示为(x,1-x);高校B 选择积极推动的概率为y,选择消极推动的概率是1-y,由此,其比例可以表示为(y,1-y)。
创新型人才培养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时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体现着双一流大学建设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达成效率与质量。高校A 在高校B 的不同策略模式下,若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可以获得收益、(其中,);同理,高校B在高校A的不同策略模式下,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可以获得收益(其中,但现实环境中,政府部门与高校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即政府委托、高校代理。这些政策经过国务院、教育部、省级(市级)主管部门、高校层层传导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政策调控距离”,政府与高校间呈现“智猪博弈”,国家政策长期目标与高校既得利益间有一定差距。为了获取短期利益,高校会消极对待人才培养重任或者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型人才培养孤立分开,利用委托人信息劣势、监管漏洞与时滞性,采取逆向选择。然而高校A、B 如果不能深刻领悟到培养创新型人才对于其自身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性,则将会承担忽视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所带来的损失,其投机行为必然将受到惩罚即损失,体现在诸如学科评估不合格甚至撤销、财政资助减少或中止、入围双一流建设挑战增加等,继而陷入特色学科“ 褪色”、高校声誉受损等恶性怪圈。分别表示高校A和高校B 选择积极推动的成本。高校双方行为在随机博弈中收益矩阵如表1 所示。
表1 高校双方行为的收益博弈矩阵
基于演化博弈的收益矩阵:
(1)高校A选择“积极推动”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高校A 选择“消极推动”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高校A 的平均收益为:
(2)高校B选择“积极推动” 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高校B 选择“消极推动” 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高校B 的平均收益为:
对高校A 的复制动态方程分析,总体上分为三种情形:
依据上述三种情况,高校A 行为的复制动态相位图如图1 所示。总体来看,高校A 采取积极推动策略的成本小于消极推动所承担的损失,故而高校A 会选择积极将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
图1 高校A 行为的复制动态相位
类似地,对高校B 的复制动态方程分析,得到高校B 的行为演化路径,如图2 所示。总体来看,高校B 采取积极推动策略的成本C2小于消极推动所承担的损失f2,故而高校B 会选择积极将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
图2 高校B 行为的复制动态相位
上述分析均是高校A 和B 分别站在自身角度考察对方行为选择后,再调整自身的博弈行为,以使得自身的效益最大化。但是我们知道在现实中更多的是同时进行行为选择和行为调整。基于此,有必要研究高校A 和B 的复制动态稳定性,进一步观测高校A 和B 之间策略的动态调整过程。
将平面坐标图划分为4 个区域(如图3 所示),分别为I、Ⅱ、Ⅲ、Ⅳ,通过上述博弈双方的复制动态相位图分析得出:
图3 高校博弈双方的复制动态和稳定性
基于以上演化分析,可以发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作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成本、高校消极对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是促使高校之间行为演化稳定策略的有效调节途径。其中,高校消极对待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损失,包括名誉受损、发展前景严峻、社会信任度低、政府惩罚等。但由于人才培养的长周期性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缺乏客观公正标准,高校不会很快遭受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不作为”所招致的损失,其调节途径对于高校行为的演化稳定策略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过渡。因此,有必要采取若干措施对高校行为进行精准干预。
一是强化理念引领,精准定位现代大学使命。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正处在发展速度换挡、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动力转化的攻关期,而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核心是创新驱动和人才战略。同时,科技创新迎来由跟跑到“三跑”并存的新阶段,对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出更高的要求。高校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源头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必须及时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理念和人才强国理念,认识到高校是“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作用,将人才培养尽快融入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快车道,在社会发展需求的导向下,提升高校科学研究能力支撑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推动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是激发企业主体,构建多元化协同培养体系。当前,无论是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型人才培养均出现“两张皮”现象,其根源在于企业主体性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支持企业与高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搭建教师与企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桥梁。鼓励校企协同合作研究的同时,与地方政府等主体共建特色产业研究院、创新基地、职业院校等,利用产业转化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放大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支持中小型企业面向高校开展一线生产需求难题形成研究课题,进一步增强科研育人与产业需求导向。完善高校人才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作为教师等科研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的多元协同合作育人体制。推进“校企协同科研”向“校企科教一体化”迈进,形成高质量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实施“科产教”融合行动方案。目前,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的基础架构基本建立,形成了诸如《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高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研育人体系的“四梁八柱”初步形成 。进一步要细化政策规划,形成若干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行动方案。可以基于中小企业用工荒问题,启动“优秀大学生工程师计划”,通过赋予知识产权或股份激励等手段,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同时也促进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制定校企育人中的“双重主体”和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的配套利益分配机制、人才评价机制等。
以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研究成果较少,可供借鉴和参考的文献资料有限,可能会带来本研究的不充分,尚需进一步完善;演化博弈方法纵然学界普遍认可,但所得研究结论仍需要实证检验与论证。在下一阶段研究中,我们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影响因素及作用路径展开研究,丰富现有成果完整性;同时,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演化博弈展开实证研究,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