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与实施探讨

2020-08-10 08:47宋协清余群舟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27期

宋协清 余群舟

[摘 要]在土木工程大类招生背景下,工程造价类课程有必要进一步优化调整。以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两个专业方向为例,在不影响专业分流和本科四年制的情况下,提出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原则,并对课程具体优化及实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土木工程大类;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类课程;课程优化与实施

[作者简介]宋协清(1971—),男,湖北云梦人,结构工程硕士,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施工、造价、保险公估、建筑消防和建设类执业资格教育研究;余群舟(1970—),男,湖北孝昌人,工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施工、工程安全管理、造价方面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TU7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27-0197-02 [收稿日期] 2019-11-15

一、引言

土木工程大类招生主要采用将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的几个专业合并在一起招生培养的模式[1]。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大类招生从2017年开始采用该模式,土木工程大一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一年后自主选择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和工程管理等专业方向。目前,工程造价类课程仍按传统分专业方向开设相关系列课程。为更好满足目前新的发展和教学需要,在本科四年制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程造价类课程进行进一步优化与调整。本文针对土木工程造价类课程,在土木工程大类相近的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两个专业方向,提出大土木工程造价的通识教育内容和专业模块化教育内容相结合的课程设置优化路径[2]。通过两个专业方向的研究,当达到一定成熟条件后,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再逐步拓展到土木工程大类其他专业方向,最终形成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

二、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原则

(一)体现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的基础统一性

土木工程大类虽然分多个专业方向,但是各专业方向有关造价的基本知识有许多共性的内容,例如费用组成、定额原理、建设工程清单规范等。土木工程造价的通识教育内容设置应体现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的基础统一性。

(二)体现土木工程大类下各专业方向对造价要求的层次性和灵活性

土木工程大类前期注重造价通识的基础知识,后期分专业方向后突出造价的专业性,采取造价模块化内容的优化设置,体现出造价教学的层次性和灵活性,同时也能满足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的需求。

(三)符合土木工程大类下各专业的学科评估设置要求

不同专业方向设置工程造价类课程,应符合专业评估的要求,因此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的造价类优化设置,应满足高等学校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对工程造价相关内容和学时的基本规定[3](P17-18)。

(四)满足建设岗位和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执业类考试的需要

土木工程不同工作岗位的建设人员对造价的要求不同。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造价费用的组成、计价模式等初步的造价知识,而工程管理、造价、合同管理等人员需要进一步熟悉专业方向的造价知识,包括具体分部分项的计量规则、计价等内容,造价人员还需要熟练掌握计量和计价软件、BIM建模等。另外,国家实行的不同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对造价的要求程度也不同。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设置应考虑不同层次的建设岗位和不同执业类考试对造价的不同要求。

(五)具有土木工程大类本科四年制实施的可行性

目前,本科学制仍然是四年,其中在第一年土木大类不分专业,统一课程计划,到大三或大四再按专业方向设置造价类课程与课程设计,客观上出现第一学年学习造价类课程没有工程基础和造价类总学时增加的新问题,造成土木工程大类本科四年制实施的困难。因此,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设置应考虑在目前教学总计划下造价类课程实施的可行性。

三、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设置优化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大类的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两个专业方向,按照工程造价通识、工程造价初级实务、工程造价高级实务进行分类,造价类课程采用“造价通识课程1+多专业方向的造价模块课程N”模式。该系列课程,既能反映土木工程大类造价基础的通识教育内容,又能体现满足多专业方向的造价模块化内容,具体设置优化见下表。

四、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实施建议

(一)调整土木大类各专业培养计划及修改相关教学文件

土木工程大类工程造价类课程优化实施,首先应配合学院制定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根据造价类课程具体设置,修改和调整土木大类各专业培养计划,适当调整与造价类相关课程的开设学期,修改造价类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合理安排工程造价类课程师资,明确授课主要内容

造价类课程设置体系主要包括造价通识课程“1”和多专业方向的造价模块课程“N”,这种“1+N”课程设置体系的内容明确、层次清晰。课程师资不仅熟悉本专业的造价模块化内容,而且还应通晓造价通识课程“1”的所有内容。师资均能讲解造价通识课程“1”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筑工程和工程管理方向的造价课程教师按相关专业方向开设具有造价模块化内容的造价课程“N”。

(三)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

按照课程设置优化表,大一下学期开设造价通识课程,学生缺乏一定的工程基本知识;另外,造价类课程的总学时比原来按传统分专业方向开设较多。这两个问题,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来解决。大一开设通识课程“1”的同时,对课程“1”进行高清录制,录制的课件发布在免费的公众网络平台上,学生可以从大一开始一直学习到大三或大四,专业方向的造价课程“N”在课堂开设的同时进行线下录制,并在网络平台上展现。通过线下课堂与线上网络平台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灵活调整线下课堂与线上高清网络授課的时间,利用网络平台可以重复学习的优势,不仅可以弥补大一学生工程基础缺乏的问题,也解决了线下课堂总学时不足的问题。

(四)教学实践的验证、反馈与优化调整

每个年级作为一个教学周期的对象,通过两个年级两个完整的教学实践周期进行验证和调整,形成较为优化的教学成果。第一个实践教学周期,按初步优化的教学计划实施;第二个实践教学周期,根据第一个实践教学周期的反馈情况,进行调整、优化,推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计划,按新计划实施并最终形成一系列科学完善的教学文件,这些教学文件指导土木工程大类造价类课程的实施。

参考文献

[1]肖桃李,曹辉,张万强.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的现状及对策—以长江大学土木类学生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8,17(19):144-145.

[2]宋协清,覃亚伟.土木工程大类招生背景下工程造价类课程设置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9(42):51-53.

[3]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