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工作新作为

2020-08-09 08:48冯耀辉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0年7期
关键词:党建引领红色基因以人民为中心

冯耀辉

摘 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初心和使命,传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基本要求。陕西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顺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把传承和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作为党建“铸魂工程”,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将传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体现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工作新担当新作为,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 红色基因 党建引领 忠诚履职 保障民生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要求,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在全国两会上,他再次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陕西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大力传承和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奋发有为,忠诚履职,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工作新作为,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初心和使命

人民检察制度伴随着红色政权诞生和发展。它孕育于革命战争岁月,确立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发展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纵观人民检察制度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历史,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初心和使命。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回望我们党近百年不懈奋斗的历史,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我们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风雨如磐的年代,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28年浴血奋战,取得了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唱响了改天换地的奋进之歌,经过近30年的奋斗,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逐步改变了国家贫穷落后的面貌;改革开放40年多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和实践勇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体系,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再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尽管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提法不同,但自始至终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和灵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基本方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尤其是70多年的执政经历,不断证明着一个铁的真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初心和使命的时代坚守,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不断前进、接续奋斗的根本动力。

(二)以人民为中心也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初心和使命

人民检察制度是随着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而诞生的,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将巩固革命政权、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民众。”中央工农检察部作为苏维埃工农政权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将维护工农大众利益作为其宗旨和根本任务。

1937年7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在组织机构上采取“审检合署”制,高等法院设立检察处,内设检察长和检察员,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在检察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了维护人民利益的初衷,如关于检察职权的配置,除履行侦查权、公诉权之外,还赋予了检察机关为“公益代表人”的职责。边区检察工作在理念和宗旨上强调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石,至今仍闪耀着时代的光辉。

建国初期,人民检察事业在曲折中发展,既有开创性创建,也遭遇过波折、削弱甚至“十年浩劫”被彻底砸烂。1978 年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人民检察事业浴火重生、继往开来,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的新阶段。40多年來,人民检察事业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法治中国建设同行,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做出积极贡献。

纵观人民检察制度史,其实质就是一部检察工作植根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初心和使命。

(三)传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基本要求

陕西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发展地,党中央在陕北设立工农检察局及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处、高等检察处等机构,形成了宝贵的红色检察文化。红色检察文化就是在人民检察制度长期发展过程中孕育形成的,它传承了中央苏区特别是陕甘宁边区时期形成的以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核心的红色司法传统。红色检察基因以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勇于担当为基本特征,是红色文化内涵价值在检察实践中的升华和体现,并且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和不竭源泉。

以人民为中心是红色检察制度的基石,也是检察权人民性这一红色检察基因时代价值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同时对司法工作包括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应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需要新期待,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和使命,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尽责、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和时代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将传承和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作为党建“铸魂工程”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陕西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结合陕西实际,提出了“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的发展思路,把传承和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铸魂工程”,狠抓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思想根基,以此带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坚持学思践悟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建工作与红色文化建设相融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政治轮训和专题研讨,不断拓展传承红色基因的广度和深度,教育广大检察人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永葆政治本色。去年“七一”前夕,省院组织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经典诵读会,集中讴歌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梁家河精神等红色经典文化,突出“亲历性、原典性和仪式感”;陕西省院《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的实践探索与思考》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特等奖。通过系列活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种”进每一位检察人心里,融入干警灵魂和血脉,真正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二)用足用好用活红色教育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陕西是一片革命热土,无数革命先辈在三秦大地铸就了2025处红色遗址, 仅延安革命文化纪念地就有158处。延安孕育了光照千秋的延安精神,照金、马栏、富平等地都蕴含着巨大的精神力量,梁家河“是有大学问的地方”,这里红色基因沉淀深厚,红色文化资源累积丰富。近年来,陕西各级检察机关把培育和弘扬红色检察文化作为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挖掘和发扬陕西红色文化优势,用足用好用活红色教育资源,建立了13个红色教育示范点和38个政治思想教育实践教学基地,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赴杨家岭、梁家河、马栏、照金等革命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积极探索“重走红色路线、感悟革命文化”体验式教学。去年4月,陕西省院组织机关支部书记和各市分院机关党委书记赴浙江嘉兴现场感悟红船精神,接受革命精神洗礼;7月,在延安举办了延安精神再教育和党建研讨班,邀请延安大学教授、梁家河老党员授课,走进枣园、杨家岭等革命旧址,现场体验梁家河知青旧居,寻根溯源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处旧址,亲身感受延安精神的魅力、梁家河的“大学问”、检察事业的风雨历程,使大家对红色基因的认识和革命精神的传承产生共鸣共识。陕西日报全程参与、跟进报道,正义网、西部法制报等媒体也专题报道。陕西省委对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评价很高,认为理论上有新发展、实践上有新探索。

(三)积极拓展红色文化传播方式和途径

充分用好陕西红色资源优势,不断推动红色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的创新,丰富检察文化内涵,加大对检察文化建设投入,加强荣誉室、图书室、院史馆、党员活动室和“人民网陕西检察党建云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的特色和优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拓展检察文化建设交流平台,实现工作方式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组织编写红色基因传承教材,制作“红色经典诵读会”活动专题片和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活动纪实片,实现传承红色基因“有教材、有示范基地、有核心课程”的目标,提高干警学习传承红色基因的系统性、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增设红色文化教育大讲堂,把红色文化精品内容列入开放式菜单供党员学习,将云平台APP与支部书记及党员手机捆绑,实现传承红色基因有系统平台、有菜单式课程、有动态反馈机制等目标。积极培养和树立典范,加大对方工、张飚、易燕平等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同时,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教训,坚决清除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在提高干警政治站位方面见成效,在落实司法为民方面见真章。

三、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工作新作为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時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新要求。陕西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需要新期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将传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红色基因体现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忠诚履职,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工作新担当新作为,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果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为民生、顺民意、得民心的重大工程。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陕西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52件2444人、起诉3879人,省院挂牌督办西安王过渡、咸阳蔡立、汉中余彦新等20起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砂霸”受到严惩。今年要以“六清”行动为重点,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大要案攻坚,深挖“案中案”,积极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展现新作为

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新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坚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操纵市场、强迫交易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40人、起诉2774人;对涉民企案件坚持少捕慎诉,不捕涉案民企人员371人,不捕率31.6%,比刑事案件平均不捕率高出9.4个百分点;不起诉248人,同比上升67.57%,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对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建立涉疫情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打击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假售假、妨害公务、诈骗等各类犯罪,共办理162件218人,其中提前介入156件,批捕56件62人,为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在保障民生方面体现新成效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以及损害农民利益犯罪,建立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共起诉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77人,救助困难群众76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63万元。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堅持零容忍,去年共起诉1236人,同比上升370%。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3人,不起诉62人。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全省三级院437名领导干部和683名检察官分别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社会化。关注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来信件件有回复,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群众信访6139件,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结答复率96.7%,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征地拆迁、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对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关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展示新亮点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汾渭平原工业污染源、“散乱污”企业、粉煤扬尘等污染大气环境违法犯罪惩防;积极参与秦岭“五乱”问题整治,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72人,其中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448人。突出秦岭“中央水塔”环境资源保护,加强黄河、渭河、汉丹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开展陕北油煤田污染及土壤污染管控、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与相邻省份联合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共审查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57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88件,提起诉讼185件。积极推进“蓝、青、绿、黄、黑”五彩检察之治,打造陕西特色生态资源保护新名片,全力守护三秦大地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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