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的“默会之知”

2020-08-07 05:36罗雨濛
青年时代 2020年15期
关键词:认识论庄子

罗雨濛

摘 要:“默会之知”由英国哲学家波兰尼提出,指的是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但经常在行动中使用的知识。《庄子》文本中并没有明确的“默会之知”或类似字眼,但其中有许多不可言说、只能靠“悟”的东西,与“默会之知”十分相近。本文拟从认识论角度分析庄子的“默会之知”,并探究其实践意义。

关键词:庄子;认识论;默会之知;不知之知

一、何为默会之知

“默会之知”也被称作“默会知识”,最早是在1958年由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波兰尼提出的,主要指的是那些缄默内隐的、与显性知识相对的认知。

这种认识状态处于言传知识之外而存在,且不能被语言准确表达和完全再现。波兰尼以骑自行车为例作进一步解释:“虽然我无法清楚地说出如何骑自行车,然而这并不妨碍我说我知道如何骑自行车,因为我知道我完全清楚地懂得如何做这样的事情。”[1]换言之,默会成分的知识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它经常在行动中为个体所用,却不能以任何语言符号的形式直接传递出来,如骑车这种非常熟练的行为所需的知识。这毫无疑问已经内化为我们的潜意识,也就是波兰尼所谓的“内在于行动中的知识”。

在某种程度上,默会之知是每个个体在根本意义上的社会性知识,它已深深植根于个体的行为本身,因而只有通过默会之知,个体才有可能真正达到最高层面的自由。这也意味着默会之知和其认识主体在本质上是一体的,切不可断然将其分离。换句话说,离开其认识主体而游离于外时,默会之知也就失去了生命,这时它通常表现为显性知识。

在庄子哲学中,并未明确出现“默会之知”或“默会知识”这样的字眼,但其作品中有许多不可言说的、只能靠人去“悟”的东西,在很多时候这被庄子称之为“道”,在这一层面上,所谓的“得道”也就对应着获得“默会之知”的意思。

二、庄子之“知”

长久以来有一种普遍认知,认为庄子在认识论持极端的相对主义观点,甚至导致了怀疑论。单从名实之辩的层面来看,的确如此;进一步上升到知“道”的层面来看,庄子则又有一番见解。在此,本文一方面拟通过阐释《庄子》中对感官认识及言意关系的观点,另一方面通过解读《知北游》篇中的达“道”之“知”,从而试图探究其认识论上最高层面的“不知之知”。

(一)人的耳目聪明与聋盲之别

一般而言,聋盲之人是无法通过常用的外部感官来认识世界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得以突破耳目等普通外感官知觉能力的局限性,从而上升到新的认知高度——这是《庄子》文本所持的观点,本文在此通过内篇中一些五官缺陷之人的例子来说明庄子的认识论。

“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2](《逍遥游》)

“夫盲者无以与乎眉目颜色之好,瞽者无以与乎青黄黼黻之观。”[2](《大宗师》)

在以上两段话中,庄子以聋盲之人作比喻,认为正常人无法和瞎子共赏文采颜色之华丽,也无法和聋子共赏钟鼓乐器之优雅。这是他们在认识过程中与正常人的区别,但实质上,这只是生理缺陷所导致的感觉经验的局限,感觉经验并不意味着一切认知的来源。

除去这种世俗意义上的感知缺陷外,庄子还举了若干例子来说明感官健全之人的认知局限,如离朱、师旷。

“是故骈与明者,乱五色,淫文章,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而离朱是已。多于聪者,乱五声,淫六律,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而师旷是已。”(《骈拇》)

这即是说,类似于离朱这样的人,因纵情于视觉而混淆五色与文采,就像华丽服饰那样耀人眼目;而类似于师旷这样的人,则因纵情于听觉以致混乱于五声六律[2]。这些例子皆指沉溺于外部视觉和听觉,以致于被其遮蔽。庄子认为,即便是生理感官健全者,如果他放任自己沉溺于外在的视觉和听觉,同样会因此遮蔽于五色五声,而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由此,庄子主张绝弃外部的声色光音,回归内心的本真,避免为物所蔽。

(二)语言概念与意义传达

言意之辩一直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对范畴。纵观《庄子》文本,与言相对的“意”既指事物本质意义也指人的意念意识。在该问题上,庄子更为强调“名”或者“言”对于“道”的遮蔽性。《齐物论》有云:“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这里的“小成”指小的成就,“荣华”则指浮华之辞。“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2]《齐物论》中的这段陈述,强调了大道的不可名状和大辩的不可言说,并认为道若是浅显易知,则并非真道;言语上若是争强论辩,就会对真理有所不及。庄子突出文字说辩的局限性,从而有了“得意忘言”的结论:“筌者所以在魚,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2](《外物》)通过此番论说,庄子认为我们的任何语言都深受我们价值观的影响,因此总会有所偏颇,这样难免会导致真理被遮蔽;而最微妙的“意”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超越于语言的内在意识,在深层意义上也就是对“道”的领悟。因此在庄子看来,面对无法议说的道,我们应有的态度就是“辩不若默,道不可闻”(《知北游》)。

(三)不知之知

关于“不知之知”,庄子在《知北游》一篇中有许多相关论述。其中一篇孔老对话的寓言体现了这个看似神秘的最高层次的“知”:孔子向老聃求教什么是最高的道,老子回复说:“彼至则不论,论则不至。明见无值,辩不若默。道不可闻,闻不若塞。此之谓大得。”[2]庄子在此借老子之口表明了自己对于大道的认识——得道的人是不议论的,议论的人是无法得道的,道是无法准确议说的。

庄子以“辩不若默,道不可闻”的方式认识世界,他寻求的恰恰就是“不知之知”,而非世俗之知。后者可以通过与外物接的方式直接感知到其形,前者则超越了一般科学知识的有限性,需要意会而不可言传。《秋水》篇有云:“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致者,不期粗精焉。”粗大之物可以用言语议论,精细之物可以用心意传达,但在这两者之外还有不限于精细粗大之别的事物,是语言和心意都不能准确表达的。对于这一层次的东西,郭象《注》曰:“唯无而已,何精粗之有哉!夫言意者有也,而所言所意者无也,故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入乎无言无意之域,而后至焉。”[3]从郭象的注解来看,最高层面的言不能论、意不能致者就是“无”。本文认为,这句话提到了庄子思想里关于知识的三个层次:可言论者是物的表层,即所“接”之“形”;可意致者乃是通过理性思维深入领会到的物之实质;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致者,则是庄子所谓的“不知之知”,也就是最高层次的认识形态,处于方外之域,“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齐物论》),指的就是这一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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