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李动
持续推进城市化进程,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的必然要求。因此,中央明确提出了“三个1亿人”的城镇化目标。达成这一目标,绝不是简单将人口聚集到城市,而是对城市的承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国家开始发力智慧城市建设,以期提升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破解大城市病,助推城市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发挥出重要作用,如通过大数据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追踪疫情传播路径,提供基于移动网络的政务服务等。与此同时,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各地建设水平不一、存在诸多信息壁垒、业务协同不足等。因此,要想充分发挥智慧城市的效能,未来还有许多关节要打通,还有不少“绣花功夫”要下。
2008年11月,IBM公司首次提出“智慧地球”概念,而后由此衍生出“智慧城市”,并在全球引发广泛关注和积极探索,如欧盟“智慧城市和社区灯塔”伙伴计划、新加坡《智慧国家2025》战略规划、韩国“U-City”计划、日本“i-Japan”战略等。
由于智慧城市是多学科、多行业交叉融合的新领域,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在中央相关文件中,智慧城市是指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实际上,在智慧城市之前,还曾出现过数字地球、数字城市、智能城市等概念,最终这些概念逐步演变、归集于“智慧城市”这一统一框架下。以这些概念为引导,各地进行了城市信息化建设,也为智慧城市的实施落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智慧城市的逐步崛起,一方面得益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为智慧城市提供海量数据资源和实时泛在的网络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素质的提升,网民数量不断增长,智慧城市的应用有了广泛的人口基础。
同时,随着人口不断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集中,也对智慧城市提出了明确的需求,即如何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解决城市交通、环保、医疗、教育、公共服务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因此,智慧城市成为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获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1月,为了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部文件。
以上述文件为指导,住建部(以及住建部部联合科技部)在全国组织了三批次智慧城市试点,涵括277个城市(区、县、镇),以及41个专项试点项目。通过智慧城市试点,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破解层出不穷的“城市病”,让人民群众更切身地感受到智慧城市提供的便利。
2014年8月,发改委、住建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智慧城市建设做出全面规划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指导意见提出目标,即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指导意见强调,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因地制宜,科学有序,避免贪大求全、重复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和运营,杜绝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
指导意见的发布,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擘画了蓝图框架,智慧城市从此被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建设的总体战略中。全国一盘棋,智慧城市建设也从各部门单打独斗走向“协同作战”。
201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24个部门联合成立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形成了国家层面跨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配合的工作机制。
2015年12月,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原有的各部门司局级层面的协调工作组升级为由部级领导同志担任工作组成员的协调工作机制,工作组更名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在部际协调工作组的推动下,许多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得以解决,教育、交通、医疗、市政、安全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逐步得到完善。
201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据此,部际协调工作组明确了在“十三五”时期组织开展100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部署。
2016年10月,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新型智慧城市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传统意义上的智慧城市建设,更多侧重于技术层面;而随着技术所带来的边际效应递减,要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通过体制机制、管理模式的变革放大智慧城市效能。
同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强调以人为本,以惠民、便民、利民为目标,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美好。因此,新型智慧城市必须更接地气,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方向的新路子。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超过89%的地级及以上城市、47%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均提出建设智慧城市,试点城市超过500多个。超过80%的城市处于智慧城市建的起步期和成长期,许多城市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一批智慧城市、智慧小镇、智慧园区开始兴起,初步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等智慧城市群(带)发展态势。
智慧城市的触角也开始深入千家万户,网约车、外卖、网购、在线学习等商业服务遍地开花,交通、医疗、教育、水电气、行政审评等公共政务服务逐步施行网络化,“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理念深入人心。
虽然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发展趋势积极向上,但同时也还存在许多短板。中央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划和政策措施,但仍没有形成统一、系统化的政策体系和规范标准,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晰,评价监管反馈体系不完善,制约了数据资源的有效流动,影响了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效。
由于各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业务协同不足,使得智慧城市体系中仍存在大量“信息烟囱”,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数据融合、共享、互联互通等关节仍未完全打通。另外,地区间、城乡间的建设水平差距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发展极为滞后。同时,很多地方将智慧城市建设当作“政绩工程”,不考虑自身具体情况,一哄而上、抄袭复制应付了事,最终造成“智慧城市不智慧”,无法解决城市痛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因此,要想真正发挥智慧城市的效能,必须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破除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不断推进业务协同,形成开放、融合、共享的一体化平台;在政府引导下,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调配作用,激活市场动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具有生命力的生态体系。
归根结底,智慧城市绝不能仅仅停留于宏大概念层面,而是必须落脚到微观,落实到一件件民生小事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通过精耕细作,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