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卫东
近年来,在讨论世界秩序观问题时,赵汀阳先生提出的“天下体系”理论颇为引人瞩目。这一理论提出:“天下体系因其在哲学层面上满足制度最大化和普遍化的原则,在思想上以其‘无外的包容性从而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将是未来世界的必然形态。”
作为一个历史概念,天下是否可以成为思考世界秩序的概念工具?它是否具有超越当代的某种全球治理的普适性价值?天下体系是否会成为未来世界的必然形态?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首先对天下概念的历史内涵做一分析。
在中国历史语境中,天下既可指地理意义的天下,也可指政治意义的天下。地理意义的天下,是普天之下的地理空间;政治意义的天下,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政治空间。
地理意义的天下没有界限,政治意义的天下则有其界限。据日本学者渡边信一郎研究,中国古代经学上对天下的范围有三种基本认识:《礼记·王制篇》将领域方三千里的九州等于中国作为天下;《尚书》今文经学将方五千里的九州等于中国作为天下;《周礼》、《尚书》古文经学则构想了由九州与四海所组成的方万里的天下。后世参照儒家经典的构想,对天下有两种理解:狭义的天下指中国本部,其范围即“九州”,如:秦始皇“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以文书御天下”,都是指中国本部而言。广义的天下由九州与四海构成。西汉后期的一些儒家文献中,在九州、四海所构成的天下领域的外部,又构想出了被称为四荒、四极等的广大领域,但四海以外的四荒、四极等却不被纳入天下之内。在这种观念的主导下,中国古代作为王朝政治空间的天下,主要包括王朝的支配区(中国本部)和辐射区(属国、属部),是一个有限的领域。
古代的中国以文明中心自居,认为居于天下中心的九州是文教昌明之地,称为“华夏”。周边四海、四荒是野蛮未开化之地,称为“夷狄”。九州、四海、四荒的文明程度依次递减,从而构想出了一个中心与边缘的差序格局。中国历史文献中的“九服”“五服”制,反映了中国古人关于天下格局的构想。
在这个差序格局中,天下秩序如何实现?儒家设想了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模式,主张将血缘伦理原则由内向外地推广至天下,实现天下大治。“天下体系”理论认为,“按照中国古代理想,天下理论所设想的世界制度就是以家庭性为伦理本质的普世帝国……在天下之内诸国之间的关系便只有远近亲疏之分,而无所谓对立且不可调和的异己,没有不共戴天的‘他者”。
其实,“以家庭性为伦理本质”的天下秩序,只存在于儒家的理想中,在中外历史上却从来没有真正出现过。以中国古代历史而论,西周王朝从武王灭商、周公灭武庚、昭王征荆楚、穆王攻犬戎,到厉王讨淮夷、宣王攻玁狁、犬戎人宗周,西周天下的建构自始至终都伴随着血与火的战争。春秋、战国时期,西周封建宗法式的天下秩序解体,当初的“兄弟、甥舅之国”展开激烈的争霸与兼并战争,“力功争强,胜者为右”。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富国强兵,以武力灭亡六国,最终统一了天下。秦王朝建立后,在全国范围推行郡县制,并实行统一的法律制度,确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西漢王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同时推崇儒术,“霸、王道杂之”。在边疆经略上,西汉王朝初期由于国力疲敝而实行“和亲”政策。汉武帝时期,随着国力的增强,边疆经略也调整为出击匈奴,征伐大宛、朝鲜、西南夷、南越等。两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天下体系再度瓦解,社会长期处于分裂与动乱的状态之中。隋唐时期,中央王朝与高句丽、突厥等也发生过激烈的战争。两宋时期,北方辽、西夏和后来金、元等异族政权先后崛起,与宋朝展开争夺天下的激烈战争。元、清王朝将大片西北疆域括纳入中国的疆域之中,“而元、清两朝所建立的多民族统一国家,都是兼用汉唐式专制君主官僚制和内亚边疆帝国这样两种国家建构模式才能成就的”。中国历史上找不出任何一个王朝,是通过“家庭性”的制度和原则建立天下秩序的。
“天下体系”理论在治理模式上推崇儒家的“修齐治平”,在治理制度上肯定中国古代的封贡制度,认为:“中原正统王朝虽然认为其他国家应该尊崇天下王朝而发展朝贡关系,但并不强迫他们这样做。朝贡的自愿性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由于在控制世界方面实力有限,但更重要的原因应该是中国关于礼的理解,而礼被认为是处理人际和国际等一切‘际间(inter-ness)关系的普遍原则。”
诚然,中国历代王朝对周边属国、属部实行“册封的统治”和“朝贡的规则”,而不干涉属国、属部的内部施政,中原王朝与周边属国、属部在大多数时期能够彼此相安。然而,朝贡体系的建立,并非基于“礼”的互惠原则,而是以建立政治依从关系为前提,以维护和实现各自的利益为旨归。而且,由于中原王朝与周边属国、属部难以建立长期稳固、相互信任的安全体系与机制,中原王朝与周边属国、属部也曾多次陷于战争。除了周边的属国、属部对中原王朝的侵犯外,中原王朝在完成国内统一之后,也曾因多种原因和动机,发动对周边属国、属部的大规模战争。周边的一些强大的属国崛起后,或脱离中原王朝的封贡体系,或发动对中原王朝的战争而争夺对天下的主导权。此外,在古代的东亚和中亚,有些时代存在两个或多个封贡体系。秦汉至明清时期,华夷族群之间的对抗主要表现为华夷族群诸封贡体系之间的对抗。如汉与匈奴、唐与突厥、宋与辽的战争,都是两个封贡体系之间的战争。在两个或多个封贡体系和战期间,一些属国、属部往往会根据自身利益或朝秦暮楚,或两属并贡。这充分反映了朝贡体系的地缘政治性质。近代以来,中国的封贡体系在列强的打击下逐步瓦解,东亚封贡体系中的册封国与各个属国相继被迫渐渐融入列强主导的以民族国家为基本构成单位的条约体系中。
通过对中国古代“天下观”“天下秩序”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中,政治意义上的天下并非无限扩展的世界,而是一个以王权支配区和辐射区为界限的有限领域。天下与其说是一个“无外”的世界体系,毋宁说是一个有界限的王朝体系。2.在中国古代天下观中,天下是一个由中心和边缘构成的差序格局。在这个差序格局中,中原王朝与周边属国、属部之间不是对等的国家关系,而是不平等的政治主从关系。3.天下秩序的建构与维系,离不开实力的较量与利益的博弈。天下体系并不是一个能够保证“永久和平”的安全体系,各个政权力量的变化,会带来体系的破坏与重构。就此三点而论,“天下体系”理论对天下的诠释,与中国传统天下观的内涵以及中国历史实际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离开历史语境而重新界定天下的含义,并以此作为分析全球问题的概念工具和建构世界秩序的思想基础,无疑会导致逻辑与历史之间的张力。诚如美国学者柯岚安(william A.callahan)评论《天下体系》一书时所说:“虽然通过探索天下体系的理论可能性,赵汀阳的确找到了一个新方向,但他的论点是基于对中国思想中的一些关键内容的不精确解读,这些内容如经更细致的考察则并不支持他的天下观。”
“天下体系”理论不仅把天下范畴推导到当代的世界体系,而且还以天下理念为依据,为未来的世界秩序设计“世界制度”。“天下体系”理论认为,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基础上的国际关系理论以及民族国家意识形态,造就了一个混乱的、充满冲突与战争的世界。只有中国传统的天下理念,才可以提供超越民族国家体制的思想资源。而“天下体系”是不合理的世界秩序的唯一替代方案。为了建立“天下体系”,应当“优先创造一个好的世界制度,然后才是国家制度”,“不同层次上的政治制度必须在本质上相同,或者说,政治治理原则必须在各个政治层次上具有普适性和传递性”,“天下模式是由世界政治中心通过‘分而创造的政治网络”。这种设计的逻辑基础及其实现途径是令人怀疑的。在民族国家作为基本社会共同体单位的现实下,设想所有民族国家放弃现存国家制度并自愿接受世界政治中心的制度安排,显然缺乏建设性的意义。而且,这个世界政治中心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对其权力运行如何加以制衡和约束?它如何能够打破现存民族国家结构而通过“分”的方式创造新的政治网络?它所制定的世界制度何以证明必然是好的?又如何能够为文化、价值观多元的世界所普遍接受?对于这些关键性问题,“天下体系”理论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建构世界制度所依据的理念和原则方面,“天下体系”理论一方面全面肯定了中国的天下观念,另一方面几乎全盘否定了西方的民族国家思想,甚至否定了西方关于人权、自由、平等和民主的基本价值。试问,由单一的天下观创造的世界制度和世界秩序,缺乏对现存依托于众多国家存在的多种文明理念的包容和平等对待,难道没有引发种种问题的危险吗?“天下体系”理论试图用一个单一模式的政治制度来解决所有层次的各不相同的治理问题,与其说是关于世界制度的哲学阐释,毋宁说是关于世界秩序的一个乌托邦想象。
中国传统天下观的“天下为公”“四海一家”等思想,无疑包含有益于当代全球治理的精神人文价值。“天下体系”理论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学者关注全球治理问题的理论自觉。然而,中国传统天下观无论有着怎样丰富的内涵,归根到底只是中华民族的天下觀,而不是世界其他民族的天下观。今天,世界多极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当前我们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治理经验与智慧的同时,需要特别警惕用普世伦理的话语体系建构世界秩序理论的倾向。只有通过文明对话与交流,保持多种主体间的制度尊重和文明理解,促进多种主体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才能形成关于世界秩序的新共识,并使这样的共识成为建构新的世界秩序理论的思想基础。
责任编辑:任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