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法院获悉,被继承人苏美云遗留的80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的拆迁权益由徐惠明继承50%的份额;被继承人苏美云在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同样由徐惠明继承。
苏美云无儿无女,一个人生活。邻居徐惠明常常帮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苏美云的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于是,徐惠明将苏美云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但苏美云的农民养老保险不足以支付,徐惠明便自掏腰包主动补齐了,并经常去看望她。
今年初,苏美云去世后遗留的宅基地面临拆迁,有上百万的拆迁款。而这百万拆迁款又该何去何从呢?
2020年5月,在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后,徐惠明决定向江北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苏美云长期居住在村里,村民对其情况比较了解,6月16日,江北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村里,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朋友,也应該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更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关怀,因此徐惠明的行为值得鼓励。”在该案件承办法官张海娟看来,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徐惠明照顾了苏美云的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应分得适当的遗产”。
此外,法院为弘扬当地的“慈孝文化”,苏美云的遗产一部分也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澎湃新闻网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