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族谱找到13年前杀人案真凶

2020-08-03 02:03
新传奇 2020年25期
关键词:董某侦查员杀人案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云剑-2020”专项行动,苏州公安机关连破大案要案,以实际行动护佑平安苏州。近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再传捷报,随着犯罪嫌疑人董某的落网,吴江“2007.8.3”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6月12日,吴江警方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案侦破及推进“云剑-2020”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十三年前,美发店发生离奇命案

屠佳年,今年58岁,是吴江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也是“2007.8.3”专案组最早的成员之一。还有一年多就将退休的他,对13年前的那起命案记忆犹新。

2007年8月3日上午9时许,吴江区公安局横扇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无法联系上老乡陈某,她开的美发店一直关着门,怀疑其出事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打开店门,一股血腥味迎面扑来,店主陈某倒在血泊中,已死亡多时。

命案发生后,屠佳年和同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他们初步判断,作案人应该为一名体格强壮的成年男子,与受害人并不熟识,案发时间为8月2日夜晚。

警情就是命令,吴江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深度研判现场证据,详细摸排相关人员。侦查员发现,陈某的美发店地处横扇大桥路附近的城乡结合部,四周交通便利,来往人员众多。

陈某的社会关系单一,她孤身一人从浙江来到吴江做美发生意,除了店里的顾客,她没有和更多的人有过深入接触。由于当年侦查手段和工作条件有限,虽然排查了大量线索、走访了若干人员,但案件侦查依然没有头绪。

后来,由于工作调整,屠佳年离开了专案组。作为一名资深侦查员,屠佳年破案无数,但“2007.8.3”故意杀人案没有侦破,他一直耿耿于怀。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只要发现有相关线索,他都会拿出来分析比对,希望能找到案件突破口。

13年来,专案组成员换了一拨又一拨,但案件始终没有进展。历任侦查员持续搜集案件线索、梳理物证材料、定期分析案情,“命案必破”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案件不破不收兵”。

锲而不舍,民警不放过任何线索

进入2020年,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驾护航的关键阶段,吴江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对命案积案进行“回头看”。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对以往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和重新分析,力争早日破案。

白巴达尔胡是一个蒙古族汉子,2007年参加工作,目前是吴江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专门负责“2007.8. 3”故意杀人案的攻坚。

“这起案件没有侦破,是我们的一块‘心病,我们多次邀请刑侦专家和历任专案组老同志会诊该案。”白巴达尔胡介绍。

专案组成员重新阅查相关案卷50余本,复查各类检材120余份,确保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与此同时,警务网格、综治网格“双网融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也为案件侦破提供了便利,一些新的线索被挖掘出来。

在网格走访中,社区民警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某群众反映,几年前,他遇到一个叫“董某成”的工友,大家都觉得他有些怪。通过警务大数据分析,证实盐城射阳籍男子“董某成”有重大作案嫌疑。对此,侦查员进行调查,却发现“董某成”查无此人。

是群众记错了?还是“董某成”变更了身份?

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侦查员立即前往射阳开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侦查员发现,董姓为当地的一个大姓,“董某成”中“某”字,是董姓家族中的一个“辈分”,有些当地人私下用带辈分的名字,在户籍登记中使用其他名字。

会不会“董某成”也是这种情况?侦查员经过连续6天的排查,对300余名适龄董姓男子进行了走访,但均未发现嫌疑人员,侦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峰回路转,一本族谱牵出真凶

线索中断了。13年来,这样的情形已出现多次。正当侦查员准备回程时,一本破旧的族谱让案件峰回路转。

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侦查员翻看了董姓家族的族谱。上溯到第九代,在乾隆年间,出现了一个董姓分支,后来迁徙到与射阳相邻的盐城阜宁。

案件侦破似乎有了转机,侦查员立即转战阜宁。由于董姓家族庞大,很多人员在外地工作、生活,分散在山东、上海以及省内的泰州、苏州等地。侦查员一方面克服当地农村生活不便、交通不畅等困难,穿梭在田间地头,走访符合条件的人员;另一方面,通过区域警务合作,一一排除疑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侦查员不懈努力下,终于发现了嫌疑人的行踪。今年51岁的董某,曾用名为“董某成”,结合相关证据,他正是“2007.8. 3”故意杀人案的重大嫌疑人。

正当侦查员准备实施抓捕时,发现董某已于前一天离开老家阜宁,前往吴江务工。得知这一情况后,侦查员立即向专案组汇报。经过24小时的伏击守候,在松陵某建筑工地,侦查员果断出击,成功将隐藏了13年的董某一举抓获。后据他交代,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案发后如果马上走,肯定有嫌疑,所以一直呆在吴江打工。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会有伏法的这一天,13年来,董某一直研究法律。因此在到案后,他还心存侥幸,面对民警的审讯,不时讲出几句专业的法律术语,企图为自己开脱。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2007年8月2日晚,38岁的董某喝了酒,因消费纠纷,与陈某发生争执,一时冲动,用刀将陈某捅死,然后逃離现场。

目前,董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将为自己13年前的冲动,付出应有的代价。(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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