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胜宇
洪泽湖是全国第四大淡水湖,优良的生态环境为水产种质资源的养护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本文系统总结了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规范建设、严格管理和科学利用中的具体做法,其经验值得借鉴与推广。
近年来,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保护洪泽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土著鱼类及其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建设和管护工作。截至2019年,已批准公布的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有7个,占全国的1.3%,全省16.7%,总面积128km²,占洪泽湖水域面积的7.2%,主要保护对象共7种,分别是银鱼、黄颡鱼、鳜、秀丽白虾、日本沼虾、克氏原螯虾、河蚬,分属鱼类3种、甲壳动物3种、软体动物1种,初步形成了空间布局合理、建设规模适宜、物种保护多样、管护措施到位、开发利用得当的保护区建、管、用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基本格局,为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繁衍栖息水域、缓解水域生态退化趋势、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合已有的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先后制定出台了《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规定》《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标准》《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巡查通报制度》《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源与环境监测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确保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保护区管理考核评估制度,将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绩效考核,定期对各保护区管护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实施奖惩措施;初步构建了“科学建模—过程监测—反馈调整”保护区适应性管理新体系。
成立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中心”,挂牌“洪泽湖渔业环境与资源研究站”,组建独立的保护区管理队伍,配备管护装备,单列工作经费,建成集建设、管理、研究、养护和开发利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管护基地,以满足保护区建设与管护的实际需要。管护中心负责对全湖7个保护区实行统管,牵头做好涉保护区各项工作;在各保护区水域所在渔政大队,挂牌“保护区管护站”,负责辖区范围内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形成点面结合、协调统一的组织架构,为保护区建设、管理、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健全预算资金投入、专项资金投入、司法修复资金投入、社会各界捐助投入、产业发展反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确保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经费能够持续跟进。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保护区的勘界立碑(标)工作,购置保护区管护和执法船艇,建成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实验室,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建成洪泽湖鱼类标本室和水生植物标本室,建成大型渔政船停泊港口,打造保护区宣传园地,设置保护区大型标志牌,建成保护区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有力提升了保护区的管理能力。
与沿湖县(区)公安部门建立“两法衔接”联动机制,设立水上警务室,3年内先后联合查处“洪泽湖3.22王宝林等19人非法捕捞案”等57起;与沿湖淮安、宿迁两市检察院共建生态环保检察室,建设生态修复基地,共同打造洪泽湖“生态绿坝工程”;推动建立洪泽湖生态保护巡回审判机制,3年间先后与法院共同开设洪泽湖现场审判法庭12场次,对涉湖涉渔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宣判,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牵头沿湖淮安、宿迁生态环境部门连续10年开展“鱼水情”——洪泽湖渔业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涉湖涉污违规企业;与沿湖涉水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规范洪泽湖涉湖涉渔工程建设的意见》,及时查处非法采砂等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各类涉湖涉渔工程。全面建立了多部门“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的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共建共管联动机制。
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的要求,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保护,全面开展、有序推进保护区退捕退养工作,2019年底洪泽湖共退出476户捕捞渔民,率先实现保护区全面禁捕,圆满完成保护区核心区所有养殖退出任务,确保2020年底完成保护区实验区内所有围网养殖全部退出。通过生产方式优化、生产阵地置换、生活困难补助、纳入社会保障、转产转业补偿等方式,妥善解决失渔渔民生产生活,努力降低湖泊渔业强度,为保护区建得成、禁得住、管得好创造良好氛围。
一是杜绝“偷渔者”。坚持对保护区不间断巡查,打击违法违规渔事行为,2019年共查处涉保护区渔业案件23起。二是截住“污染者”。建立洪泽湖环境监察员制度,牵头沿湖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关停3家严重污染企业,处罚13家违规排放企业。三是追偿“侵占者”。遵从“谁破坏和污染,谁治理修复和补赔偿”的生态补偿原则,及时查处、足额追偿非法采砂、水利疏浚、石油勘探等涉湖相关工程。四是甄别“嫌疑者”。运用渔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监控,发现涉嫌违规,立即启动执法响应机制严肃查处。五是严禁“外来者”。制定实施《洪泽湖社会化放流管理办法》《洪泽湖水产养殖管理规定》,加强对水域及周边的增养殖品种严格监管,严禁外来物种入湖。通过严抓共管,最大限度保护鱼类种质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一是测“本底”。作为划定保护区的前提,全面开展保护区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本底调查,摸清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底数。二是测“常规”。将保护区纳入到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环境监测体系,委托江苏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和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开展不间断常规监测,全湖设立35个调查站位。三是测“专项”。自2009年始,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淮安中心签署协议,持续开展保护区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四是测“外来”。实时监测水域内及周边的外来物种状况,建立相应的预防应对措施,加强对外来物种的严密监控。五是测“效果”。建立健全保护区资源与环境评估报告发布机制,通过年度公报、情况专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保护区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应用保护区资源与环境评估等成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动情况,充分研判存在问题,采用科学干预手段,调控保护区资源,修复生态环境。适时调“减”,根据资源消长规律,对生物量特别丰富甚至影响生态平衡的种类要及时捕捞利用;及时调“增”,对部分水生生物种群特别是主要保护对象相对较少的,及时采取增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增殖放流物种应遵循“放到哪里取自哪里”的原则,即放流物种的亲本或苗种应来源于保护区所在水域,以确保水产种质资源的“土著性”“纯洁性”。持续调“优”,加强对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影响的协同研究,精准判断导致生态环境下行的关键因子,“对症下药”及时修复,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洪泽湖渔业环境与资源研究站“筑巢引凤”,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管、学、研”协同创新,设立博士、硕士流动工作站,与中国海洋大学、淮阴师范学院等高校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入湖区开展科学研究,打造保护区渔业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通过全覆盖、网格化、不间断生态监测,专项开展保护区被保护物种的跟踪调查与研究,逐步建立湖情、水情、渔情数据库;加强对保护物种研究,开展种质分析、鉴定、保存、评价等技术研究;定期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评估,深入研究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变化规律,及时掌握生态系统的物种状况和群落动态,开展动态分析研究,为科学开展资源养护、增殖和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配备大型趸船,打造保护区宣教中心,对内培训保护区管护人员,对外开展宣传教育。设置大型宣传长廊,绘制洪泽湖重要水生生物资源动态变化警示图,建立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布局演示沙盘,制作和播放资源环境保护宣传片,拍摄《田螺风波》《法槌敲响在洪泽湖畔》等微电影,利用新闻发布会、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展示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护成效,提高沿湖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水产种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洪泽湖生态文明建设。
构建水产种质资源鉴定平台,开展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繁育等技术研究,科学评价主要保护对象物种的“量”与“质”,准确研判可持续利用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的“度”,为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或与地方共建水产(原)良种繁育基地,规模化选育良种,不仅为增殖放流提供自给自足的苗种来源,而且为地方渔业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苗种保障,努力实现从资源优势到品种优势的快速转变,有效反哺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近年来,我们先后为需求方提供河蚬25000kg、青虾3600kg、黄颡鱼7000kg以上等亲本、克氏原螯虾苗种1.5亿只以上。
遵循“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按照创建最佳生态系统要求,不断推进保护区的生态修复。根据保护区水生植物品种、分布及生长情况,及时开展水生植物群落特别是沉水植物群落的恢复、重构工作,确保水生植物群落处于健康、稳定的良好状态;积极开展主要保护物种栖息地恢复和重建,努力做好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育肥场、产卵场、洄游通道等鱼类仔幼鱼庇护场所的保护和修复;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开发利用,通过生态修复,始终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相对平衡,着力形成区域功能明显、资源增殖有力、综合效益最优的保护区“建、管、用”示范样板,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