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幼灵
案件审核评分组成员对审理的案件进行讨论评分。(粱蜜/摄)
今年5月以来,为严把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案件质量关,兴文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阶段创新开展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分”工作,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评分。案件审核评分组,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管理和执行等方面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评分,并逐一列明扣分项目、原因及依据等,将案件分为A、B、C、D四个等次。评分工作结束后,案件审核评分组将评分情况反馈给案件承办单位,案件承办单位需对照扣分项目、原因等进行查漏补缺、逐一整改。对所办案件被评为D等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同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兴文县纪委监委共审结并考核评分案件7件,提出問题28个,指导整改案件质量问题4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