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1915年8月,未来的剧作家诺埃尔·科沃德和他最好的朋友,未来的演员埃斯梅·韦恩,都刚满16岁,为了尽量减少那些可能会破坏他们之间友谊的争吵,他们一起制定了一个包含15条约定的可爱列表——“朋友守则”。
1.不能随意取笑对方,一旦有人开始这样做,就必须马上停止。
2.我们必须轮流去探望对方,如果一方连续两次去另一方的家里,那么,另一方也得这样做。
3.即使有一天我们的友谊破裂,也不能出卖彼此,要永远把对方的秘密置于神圣的位置。
4.只要是我们一起做的生意,无论任何一方在其中付出得多么少,获得的利润都必须平分。
5.假如发生了严重的争吵,在撕毁“朋友守则”前应慎重考虑一到两周的时间。
6.如果一个人打了另一个人,不论是出于生气还是玩笑,另一个人都有还手的权利。必须要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价。
7.我们要团结起来面对一切,在任何危险中都相互支持。
8.我们必须把与自己有关的秘密告诉对方,其他秘密则可以被看作是神圣的。
9.给共同的朋友写信时要互相通知,还要告知彼此在信中提到的内容。
10.我们必须以“作为朋友的名誉”起誓,将彼此之间的纽带看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关系。
11.我们必须如实告知对方自己对对方外表和行为的看法。
12.我们必须有话直说,以免彼此间产生误会。不轻信别人传谣,除非亲耳从对方嘴里听到事实。
13.没有人,包括我们的父母也不能阻止我们的友谊。
14.如有任何其他的想法或约定,必须列在本清单的下方(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
15.不允許任何人加入我们之间或分享我们的秘密。
唐丽光摘自《小读者·阅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