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杰
摘要: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金融支持是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已陆续出台一系列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积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因此,针对广西A县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问题,结合金融机构、企业等进行分析,以期为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对策。
关键词: 小微企业 金融机构 融资
一、A县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
(一)2016年-2018年贷款余额及小微企业贷款现状
受财政部政策的引导,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总量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A县各项贷款余额149.99亿元,比上年增加18.6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86亿元,比上年增加3.88亿元,占比32.58%。
从上表可以看出,A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由2016年的40.81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48.86亿元,但是小微企业贷款占全县贷款余额的比例却呈下降趋势,2018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32.58%)比2016年(36.68%)下降了4.1个百分点。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缓慢,2018年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49.99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18.67亿元,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却只增了3.89亿元。
(二)2016年-2018年各金融机构向新增小微企业贷款现状
根据人民银行数据中心统计,2018年末,A县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占新增贷款逐年下降。其中,下降最为明显的为邮储银行,2018年末,邮储银行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为-7677万元,不升反降;各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也逐年下降,2018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为21.17%,比2016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低7.46个百分点;2018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99亿元,比2016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少0.84亿元。
二、A县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信贷扩张受制约
从金融机构的运营角度上看,创新不足、受经济形势和外部因素制约大,管理粗放且信息不对称等导致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扩张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高[1]。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发展,A县本地小微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从2016年的2484户增长到2018年的5268户,但是该县相当数量的小微企业稳定性差、成长性弱,财务制度不健全、关联交易不清晰、信息不透明、信用程度低、经营风险高,难以落实银行需要的有效抵押物,贷款申请很容易被淘汰,寻求担保也较为困难。小微企业可抵押物少,厂房土地多为承包租赁,全县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管理处于滞后状态,导致银行很难跟进设计相关的信贷产品。此外,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交易市场,贷款出现风险之后很难变现,打击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大量小微企业及涉农企业无法获得贷款。
(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信贷期限不灵活
从企业自身角度上看,融资成本高,主要体现在抵押物评估费等贷款前置收费项目和到期续贷的成本上[2]。A县企业融资成本主要有三部分构成:一是银行贷款利息;二是中介费用,主要是抵押物评估费,收费标准由评估中介机构根据抵押品评估价值而定;三是抵押登记费用,目前在抵押登记费上部分银行已采取由银行机构承担的政策。
此外,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是续贷成本高。按照银行规定,借款企业必须还完旧贷才能借新贷,信贷期限不灵活导致许多企业因周转资金不足,要通过小贷公司或民间借款等多方筹措资金。由于短期“过桥”费用高,加之解除抵押和再次抵押的还旧借新过程长,大约1-2月才能完成,这也加剧了企业融资成本激增。
(三)小微企业融资门槛高,信贷支持力度小
各银行在信用评级、授信管理上,对小微企业采取与大企业一样的标准和操作程序,造成融资门槛过高,制约较多。“一区多园”的产业集群本是A县经济的活力所在,也应成为A县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融资的比较优势。但由于缺少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导致一个产业链上的信用资源无法有效整合:一方面龙头企业大量浪费银行授信,另一方面新兴的小微企业嗷嗷待哺,资金被龙头企业占用,不少下游小微企业生产无以为继。据调查,A县金融部门为龙头企业的信贷授信已达50亿元,但由于这些企业自身实力雄厚,大量的信贷授信被搁置。而县内的其他小微企业由于缺少有效的抵押,贷款十分困难。
三、缓解A县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应搭建平台,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首先,应当规范企业融资中的各类行政收费。能免则免、能降则降,避免重复收费。其次,应当引导小微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科研投入,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再次,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定期召开银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相关部门协调会,继续组织开展银担企对接会、洽谈会等活动。最后,考虑建立小微企业发展平台,通过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将优质小微企业纳入平台名单,改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银行应转变理念,大力拓宽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改变以贷款为主要赢利指标的考核方式,不断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和比重,适应小微企业贷款“短、小、频、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同时,还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有效发展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比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发一些适合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并与相关的电商合作,进行金融业务创新等,使小微企业能够通过互联网灵活、快速地获取资金。
(三)企业应提升素质,切实增强融资能力
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实力。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方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发展要求,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名优特产品,为金融部门向上级银行推荐争取贷款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强化信用意识,树立诚信形象。密切与金融机构沟通,增大财务信息透明度,消除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顾虑,高度重视金融风险,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贷款按时归还。
参考文献:
[1]周学东,崔健,李红玲,王真真.對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数据的调查分析[J].金融纵横,2015(01):4-15.
[2]陈隆,闫真宇,邓舒仁.对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若干思考[J].浙江金融,2018(01):17-23.
作者单位:玉林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