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诏惠
摘要: 国库现代化系统的运行极大地提升了国库资金的清算效率,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然而,伴随着国库业务和系统快速发展,基层国库工作面临诸多问题。本文从制度建设、国库资金监督管理和国库内部监管等方面,结合辖区国库业务调研,从实证角度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国库业务 面临问题
一、现代化系统的高效运行国库
人民银行国库系统经过多年建设,伴随着国库“3T”系统的全面应用,人民银行基层国库已实现国库业务处理信息化、电子化。作为现代化国库重要支撑的TIPS(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CBS(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和TMIS(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发挥了高效、直达、安全的清算优势,基本实现了“收入直达入库,支出实时到账”的目标。
当前国库资金清算有以下特点:一是从过去的单一渠道划转变为资金清算网络化,减少在途时间,资金清算准确、高效、安全。二是国库会计核算方式由手工转变为核算自动化,财、税、库、银的横向联网,实现了数据输入全导入操作。三是传统国库会计核算纸质化转变为会计信息无纸化。
二、基层国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基层国库在履行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的同时,作为连接地方政府、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和地方商业银行的枢纽,担负着监督地方财政预算资金合规使用和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责。一方面,严格执行支付年度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同时,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资格的管理,牢固树立“规范运行,防范风险”意识,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依托现代化国库业务系统,着力提高政府预算执行效率。积极协助征收机关,加强税收及时入库,做到应收尽收。完善库款拨付手续,做到应拨尽拨,及时准确办理政府补贴和退库资金的拨付,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三、面临的问题
(一)国库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存在制度风险
现行《国家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于1980年代,已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国库业务及风险防范的要求,亟待完善、更新。从国库业务操作层面看,业务操作已基本实现了电子化、信息化和无纸化,无论是对业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还是对整个业务环节的控制,现有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国库业务的现实。从国库业务与其他重要部门的连接看,国库业务对内与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相连;对外连接财政、税收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家商业银行。集中支付和横向联网的上线运行,高效的资金清算需要对每一个节点的风险梳理和管控。
(二)国库资金监督管理仍需加强
1.规范预算拨款,不容忽视。拨款金额与申请单申请金额不一致,尤其是多笔拨款金额,与申请單申请金额不一致情况时有发生。
支出科目与用途不一致。例如,某区财政局的一笔拨款支出科目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而专项指标审批表中支出科目为“其他农业支出”,且资金来源为市追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
科目使用随意。例如,某区财政局向区财政结算中心拨款,用途为统发工资,发生实拨资金1笔,拨款科目为“其他支出”。
拨款依据有误。例如,拨款人为某区财政局,收款人为某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指标下达拨款方式为直接支付,而实际拨付资金为实拨资金方式。
2.集中支付处理不规范。存在预算单位与收款人名称一致的现象。例如,某商业银行代理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所附的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单中,部分预算单位和收款人名称一致。
国库库款的支拨不根据代理银行送达的集中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办理。例如,某农商行直接支付申请划款,收款人户名为“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过渡账户”,而大额往账清单上该笔清算资金户名为“其他应解汇款”。
授权支付退回未从零余额过渡户退回。例如,某日授权支付退回业务报单有4份,一张凭证对应4份报单金额合计数。报单上是4个不同预算单位账号,凭证上的账号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
拨往预算外专户无依据或依据不足。例如,某镇财政所直接支付(某商业银行),拨往某镇人民政府财政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3.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使用不规范。例如,缴款单位为“某区财政局资金管理专户”缴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同日存在缴款单位为“某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缴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相同金额。经查阅,此类账户同时存在有实拨资金划入的情况。
4.退库处理不规范。财政非税收入退库依据不充分。例如,某区财政局发生7笔不同非税科目非税收入退库,退库依据不充分。
收款人与退税申请人不一致,退库依据不充分。例如,某税收收入退还书,收款人与退税申请人不是同一家公司。
(三)国库业务内部管理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内控制度未及时修订。例如,某县支库同城票据业务已取消,相应的制度未删除。国税、地税字样依然存在,预算外代收款业务操作流程描述不清等。应急管理制度中联系人未及时更新。重要会计岗位部分人员(会计主管、账务核对人员)未进行强制休假。执行强制休假的,办理手续有误。对账印鉴卡、集中支付预留印鉴卡不规范。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要素不全,填写不规范等。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国库制度建设
应尽快完善、更新国库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国库业务现状,对滞后于当前业务实际的规定,应适时修订、补充,满足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强化国库业务内部管理,加强国库资金监督管理
构建国库资金安全运行体系,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国库内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尤其在国库资金划拨环节,加强监督管理,防微杜渐。充分运用现有法规赋予国库的监管职能,密切财、税、库、行的协调关系,营造良好的国库监管氛围,促进国库工作更好地开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