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2个示范点,力争到2020年底,所有示范点建立起规范完善的议事协商制度,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村级议事协商新局面。
据了解,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探索建立村级议事协商事项清单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社會救助救济、征地拆迁安置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围绕村民意见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合理确定议事协商议题,通过村级议事协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依法、合理、属地的原则确定参与议事协商主体,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服务站、合作社、保洁队、村民小组、驻村单位(驻村工作队)等作为协商主体,在村级议事协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与双方利益无关的群众代表参与议事协商,培育扩大村级议事协商多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