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
近年来,虐待、虐杀动物并传播对动物施暴信息的事件频频发生。通过立法对虐待动物及公开传播对动物施暴信息的行为进行惩处,也成为2020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议案,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与引导。据5月25日《新京报》载,全国人大代表王巍建议,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
2020年4月,山东理工大学一大四学生虐待流浪猫,并在网上发布、转发虐猫视频,后被校方予以退学,引发关注。成都某大学研究生虐杀并食用流浪狗被退学、云南某主播在社交平台发布虐杀动物等事件,均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议论。朱列玉代表指出,虐待动物行为不仅危害动物,也可能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进而演变成危害社会秩序的恶性治安事件,因此亟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约束和遏制。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善待动物就是善待我们自己。代表、委员们建议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动物保护法”,刑法也尚未规定虐待动物罪,相关虐待动物受罚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这些虐待动物行为难以受到应有的惩处。目前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一些动物保护人士想要提起诉讼,也没有法律依据,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这很难解决实际问题。从长远来看,虐待、虐杀动物行为必须通过立法来解决。
虐待动物入法,正当其时。一方面,后疫情时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将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考量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并加大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一方面我们有着虐待动物入法的基础。诸如我国部分地区已尝试立法反对虐待动物,如,2014年發布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明确规定动物饲养者不得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也规定不得戏弄、虐待动物,同时应尽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等。这些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奠定了立法基础。
人与动物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用爱心善待动物,人与动物和睦相处,我们的世界会变得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