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
《细蓝线》(The Thin Blue Line)
导演 | 埃罗尔·莫里斯
首播 | 1988-08-25(美国)
片长 | 103分钟
《细蓝线》是导演埃罗尔·莫里斯于1988年拍摄的一部纪录片,再现了1976年发生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一桩袭警疑案。影片采访了犯罪嫌疑人、证人、法官、警察、律师等,通过对不同人物回忆案发情景的重现,莫里斯带领观众解读案件全貌,最终证实了原嫌疑人兰德尔·亚当斯的冤屈。《细蓝线》应用了许多在当时非常新鲜的拍摄手法,成为美国纪录片史上极为重要的一部,被称作“新纪录电影”诞生代表之作。这部影片荣获国际纪录片协会大奖、美国国家影评人协会奖,并入选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保护名单。同时,它直接促成了原犯罪嫌疑人沉冤得雪——1989年,亚当斯被无罪释放。
影片名称“细蓝线”取自影片中的一段话,颇具讽刺意味。在审判犯罪嫌疑人的法庭上,公诉人说警察是社会的一条细细的蓝线,这条线将稳定的社会与暴力犯罪分隔开来,使人们的平静生活远离混乱状态。然而,正是这条有失偏颇的线放走了真正的罪犯,使无辜之人蒙冤12年。实际上,《细蓝线》的导演埃罗尔·莫里斯原计划是拍摄一部关于起诉精神病医生的纪录片。他选择的拍摄对象正是曾对兰德尔·亚当斯进行精神鉴定的詹姆斯·格里格森医生。得州法律规定,对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试,如果被判定具有潜在的犯罪倾向,就会被执行死刑。格里格森医生的工作就是对死刑犯进行鉴定,人称“死亡博士”。在达拉斯袭警案的定罪过程中,格里格森医生的鉴定起到关键作用——他判断亚当斯具有严重犯罪倾向。为了研究格里格森医生,莫里斯与亚当斯进行了会谈,并觉得亚当斯是被冤枉的,开始怀疑格里格森医生的鉴定结果。为此,莫里斯广泛收集证据,抽丝剥茧,拍出了《细蓝线》,引导观众走出重重迷雾,层层深入真相。
镜头下,案件是这样展开的:1976年10月,28岁的兰德尔·亚当斯和哥哥离开家乡俄亥俄,驱车前往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准备开始新生活。亚当斯很快就在达拉斯找到一份工作,这让一向生活窘迫的他感到欣喜。11月28日晚下班回家的路上,亚当斯的汽车突然没油,他拿着油罐赶往加油站。然而,正值感恩节周末,加油站都关门了。这时,一辆车停在他的面前,16岁的大卫·哈瑞斯走下车,热心询问亚当斯是否需要帮忙,并提出可以送他回家。接着,他们一起喝酒、吸大麻,观看了汽车电影。当时的亚当斯绝不会想到,就在那天晚上,一起轰动整个得克萨斯州的谋杀案发生,并将他卷入其中。
当天晚上,达拉斯警察罗伯特·伍德在执行公务时被枪杀。当他的女同事从警车中冲出来并开枪时,凶手已开车逃逸。警察没有看清楚凶手的长相以及车牌号,要破获这起案件可谓困难重重。就在达拉斯警方一筹莫展时,有过犯罪记录的大卫·哈瑞斯四处吹嘘自己杀死了伍德警官。警方立刻传讯了哈瑞斯。在警察局,哈瑞斯承认自己在凶杀现场,但凶手不是他,而是当时与他同在车里的兰德尔·亚当斯,并带领警方找到作案用的那把手枪。很快,所有证据都指向没有任何暴力史的亚当斯。在审讯过程中,警察直接用手枪逼迫亚当斯招供。
一个是16岁,有过累累前科的少年惯犯,一个是28岁,身家清白的贫穷青年。法庭为何宁愿相信是亚当斯杀死了警察?对此,纪录片采访了亚当斯的辩护律师。他认为,那是因为在得州法律体系中,16岁的少年不可以被判处死刑。得州警方希望有人为这次杀警事件付出代价,于是在两名嫌疑人中选择了可以被处死的人。除了哈瑞斯的伪证,证人们是将案件推向歧途的另一推力。案发当天与伍德同时在场的女警察,原本指证车里的人“身着皮毛领大衣”(与哈瑞斯衣着一致),但当她经历了两周的内部调查后,证词却改成了“有着蓬松的头发”(当时亚当斯正好是蓬松的发型)。另一位证人米勒夫人则在法庭上指着亚当斯大声疾呼:“凶手就是他!我看见了!”事实上,米勒夫人及其丈夫此前因酒后扰乱治安、持刀伤人等案件被逮捕,他们在警察局里突然决定指证亚当斯,因为他们需要钱,想要被释放。接下来,精神鉴定专家格里格森医生粉墨登场。在短短15分钟的对谈后,格里格森医生称亚当斯为阿道夫·希特勒,认为他白天像个人样,晚上偷鸡摸狗,有严重的犯罪倾向。精神专家认为亚当斯没有愧疚之心因而精神有问题,警察对于亚当斯的不承认与毫无愧疚心感到不可理解。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如果一个人根本没有犯罪,那么他当然不会显示出悔恨之心。
就这样,达拉斯检察院判处亚当斯死刑,4年后,美国最高法院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镜头给出了这样的解读:如果证人为了金钱便可以制造伪证,警察为了破案去制造证据,凶手为了逃命嫁祸他人,陪审团凭偏见去做判决,那么,就算再怎么公正的法律都难以做出正确的裁决。
與传统的纪录片不同,《细蓝线》通过挖掘碎片试图揭示真实的案情。在非线性的情节演进中,导演莫里斯将哈瑞斯当成了第一叙述人。这是因为哈瑞斯讲的故事更接近于真实,即便他此前作的是伪证,而亚当斯实际上是一无所知的,这一点也无形中证实了亚当斯的无辜。另一方面,导演让影片笼罩在一种怀疑情绪中。影片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哈瑞斯、证人、警察还是法官,他们对案情的描述都有作假的嫌疑,其原因在影片结尾得到了解答,那就是作为没有社会地位的底层人,亚当斯活该被冤枉,而指出这一点的恰恰是把他当作替罪羊的哈瑞斯。
影片故意让一些关键性问题继续处在迷雾中。在那个改变命运的夜晚,亚当斯究竟在哪里?哈瑞斯到底出于什么原因袭警?甚至影片中并没有确定凶手是谁,只是用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亚当斯的无辜。在影片最后的采访中,导演并没有直接问哈瑞斯是不是真凶,他将那个疑团留给了观众,也留给了美国司法机构。这种处理方式是刻意的,这一点从导演后来接受哥伦比亚新闻评论采访时说的一句话可以看得出来,他说:“历史总是有缺陷的,因而真实永远需要被继续追寻。”
粗观此片,人物出场顺序的安排显得有些散漫、重复和碎片化,体现出一种内紧外松的叙事格调,靠人物“独白”支撑起的脉络,恰好体现出“言语”对于整个案件起到的推波助澜或者一锤定音的效果。此案从发生到审判,仅靠支离破碎且缺乏说服力的语言起到了话语定生死的决定性作用,暗示了所谓“真相”的极度脆弱。
影片中人物的服装颜色设置也颇有深意。首先,兰德尔·亚当斯穿着白色的衣服——无辜的、清白的颜色。拍摄背景是有纹理的黑色背景,隐喻他是不公正的受害者。与此相对应,在最后时刻对亚当斯提供虚假证词的人之一,迈克尔·兰德尔,穿着黑色衣服。警察系着带有蓝色线条的条纹领带。他们的采访背景通常也是蓝色的。红色则与法律有关:法官的领带和警车的警灯都是红色的。橙色是犯罪的颜色:大卫·哈里斯穿着橙色的囚服,背景是有橙色元素的监狱墙壁。作伪证的米勒夫人穿着一件橙色毛衣,在冷蓝色的光线下看起来呈红色。“橙色”变成了“红色”,导演通过色彩变化暗示观众:罪犯操纵法律获得自由,司法系统把一个无辜的人送进了死牢。
莫里斯着重捕捉人们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就像陪审团一样,观众会评估银幕中的人是否在讲真相,是否全部的真相。在《细蓝线》中,当警官漫不经心地评论亚当斯几乎是在夸大他的清白时,观众会发现警察迅速认定他有罪,却没有考虑到其他可能性——也许亚当斯夸大了他的清白,但那是因为他确实是清白的。镜头前那些真实的、没有剧本的表演,对莫里斯来说至关重要。
莫里斯特邀作曲家菲利普·格拉斯为此片配乐,用以代替纪录片中常有的“上帝之音”或者导演本人阐述。自始至终,莫里斯就如一个带有参与精神的观察者,既不置身事外的刻意保持中立,又不显得激进地强行介入话题当中,以一种类似于心灵探讨的方式进入被摄人员的精神世界,引导他们对11年前那场惨剧进行回忆,并在他们的回忆中发现蛛丝马迹,还原真相,告知观众。
那么,在影片之外,两位主角的命运如何?在《细蓝线》上映的次年,亚当斯被无罪释放。此时他已在狱中度过12年。世界上的冤狱并不少,也許亚当斯还算得上是幸运儿,他最终沉冤得雪。但讽刺的是,亚当斯甫一出狱,立刻起诉导演莫里斯,称其独占了自己的故事使用权。自然,法院没有支持他。2010年10月,亚当斯在贫病交加中去世。而“真凶”哈瑞斯尽管没有直接承认自己于1976年杀警,但在2004年,他因另一起谋杀案被判处死刑。最终,是非公正自在人心。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