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三所+”: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新探索

2020-07-30 13:57谭斌
群众 2020年13期
关键词:人民法庭解纷辖区

谭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处于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的衔接环节,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是化解矛盾纠纷、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在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乡村治理中的责任重大。近年来,东台市人民法院将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落在基层、根基扎在基层,在时堰人民法庭开展试点,通过与法庭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司法所、劳动服务所等共同构建“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新模式,使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6年至2018年,时堰人民法庭年均受理案件数仅459件,与盐城法院系统人民法庭年均受理案件数相比低350件左右;2019年,受案数继续下行,同比下降6.3%。辖区“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5年位于3‰以下,不到东台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明确的6‰限定值的一半,呈现出矛盾纠纷总量逐年下降,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时堰人民法庭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两次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人民法院报》多次大篇幅推介报道该庭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模式入选盐城市2019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实现“三种转变”,集聚多元解纷的各方合力

更新理念,由一元思维向多元思维转变。充分认识纠纷产生原因的多样性,推动化解方式的多元化,有效激活辖区非诉解纷资源,实现纠纷有效预防和源头治理。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下,通过搭建“一庭三所+”联动解纷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桥梁纽带和法治保障作用,引导、推动各类非诉解纷力量发挥自身优势,促进纠纷依法、及时、妥善调处。健全机制,由单兵作戰向多方合力转变。由法庭牵头,积极争取“三所”支持,协调综治、信访、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督、村居社区、行业协会等多种力量,出台《关于开展“一庭三所+”共建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各类非诉解纷资源,建立“信息共享、隐患共查、风险共防、矛盾共解”的联动合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由法庭“兜底包揽”向党委政府主导、“一庭三所”协调联动、多方力量共同治理转变,实现多元融合、共治共享。延伸触角,由被动受理向主动防范转变。坚持以季报、年报两种方式对涉诉纠纷进行归类统计,找出成讼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辖区党委政府、“三所”及基层组织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水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为辖区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工程建设、重要合同洽谈提供法律指导和涉诉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消弭诉讼隐患。近三年,共发送《诉讼态势分析通报》39期、解答法律咨询近50次、协助作出风险评估报告19份,帮助避免和挽回损失1540余万元。

坚持“三个突出”,凝聚多元解纷的浓厚氛围

突出排查预测,及早掌握矛盾信息。通过片警、网格员、司法协理员、驻村法官工作室等4种渠道和“五老”人员、平安志愿者、行业协会等3类社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做到贫困农户、外来租户、留守人员、矫正对象、重点企业“五个必到”,以及突发事件、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重点人头异常情况、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五个必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第一手”信息,确保不疏漏、见事早、行动快。突出研判预警,从严管控风险隐患。实行一周一碰头,每周组织联动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梳理掌握纠纷动态;一月一调度,每月从排查出的基础矛盾信息中筛选出10件重大、复杂纠纷,逐一包案化解;一季一研判,每季度向党委政府通报“一庭三所+”矛盾纠纷处置情况,汇集分析发展趋势和苗头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突出源头预防,切实减少纠纷成讼。针对辖区不锈钢、耐火材料等产业经济活跃、企业众多的特点,与“三所”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涉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涉企突发事件多元化处置流程。特别是对弃企逃债、集体讨薪、重大伤亡赔偿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纠纷,法庭第一时间介入,提供调解指导意见,合理衡平企业与劳动者权益,超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依托联动机制,近三年,诉前化解各类涉企纠纷280余起。

深化“三项机制”,汇聚多元解纷的有力抓手

设点建站,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对一般纠纷,由驻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直接“坐诊”调处;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物业服务等多发易发纠纷,流转至各专业调解委员会“分诊”调处;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对抗激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邀请“三所”及基层组织共同“会诊”调处。近三年,驻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专业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处纠纷360余起,接近同期受案数的20%;“一庭三所+”等协同调处重大矛盾纠纷60余起。编网布线,深化法官村长机制。将司法资源能动纳入辖区社会治理网格,厚植“法官村长”品牌优势,选取6个矛盾纠纷多发村居,构建“一网格一法官”工作模式,着力发挥“法官村长”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法律咨询员、舆情信息员、工作指导员等“五大员”作用。近三年,“法官村长”共开展法治宣讲46场次,发放《德育普法手册》《预防家暴须知》《民生案例指引50例》等普法宣传材料1350余份,源头调处各类纠纷297起。经纬联合,深化庭所共建机制。坚持“引入外力补司法,输出司法育多元”理念,积极配合“三所”依法调处纠纷。派出所在处理人身、财产侵权等纠纷时,及时与法庭联系,互通情况,通过治安调解化解纠纷;司法所对发生的一般民商事纠纷,在法庭参与下,由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处理,避免纠纷成讼,对需要司法确认的及时确认;与劳动服务所联合开展“加强庭所共建、共建劳资和谐”活动,引导劳资双方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近三年,共指导和帮助“三所”调解纠纷223件,为群众节约诉讼费用4万余元。

推动“三重融合”,积聚多元解纷的发展动能

与开展巡回审理相融合,实现共进双赢。着力构建以乡镇审务工作站为龙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支撑,农家院落、田间地头为网点的巡回审理工作格局。精心选取乡村易发生且基层群众感兴趣的有典型意义的赡养抚养、相邻关系、土地流转等纠纷,到案发地公开开庭87件次,旁听、受教育群众累计4600余人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的良好效果,使得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遇事找法的习惯、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不断增强。与助推基层稳定相融合,实现提质赋能。一批镇村干部通过参与“一庭三所+”工作,法律规范意识、依法调处意识得到显著加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升。相关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一庭三所+”工作,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有效减少了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乡村治理工作呈现稳定、有序、可控的良好局面。与青年人才培养相融合,实现星火传承。将“一庭三所+”工作融入法院“实施引航工程·推进星火传承”人才培养机制之中,规定青年干警进入法院后,必须先到人民法庭“墩苗”历练1至2年。期间,由资深法官带领共同参与法庭和“三所”等调处纠纷的活动,通过导师引领、实地指导、现场感悟,让青年干警在乡村治理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近三年,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办结该庭近70%的案件,多人因实绩突出、表现优异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作者系东台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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