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江
海伦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扶贫作为双赢之策,积极推动生态扶贫“小林场”提档升级,为贫困群体打造稳定持续的产业增收项目,实现生态美和人文美和谐统一,不断增强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近两年来,全市共建生态扶贫“小林场”1260处,面积达到1.48万亩,带动1.57万户贫困户增收,打造了持续增收、长效脱贫不返贫的“绿色屏障”。
“系统化”设计,小林场登上“大舞台”。海伦市把建设扶贫“小林场”作为脱贫攻坚中密切干群关系的绿色纽带,细化实化推进模式,推动小林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增收效果。一是实施专班推动。采取“市级领导牵头+生态扶贫林专班统筹+林草局具体负责+镇村现场推进+贫困户参与”的方式,与乡镇签订责任状,实行量化考核,强力推进生态扶贫林工作。二是政策扶持驱动。整合扶贫资金、社会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积极鼓励贫困人口参与产业运作,全市贫困户投放入股资金320万元,投工投劳折资60余万元,实现了贫困户由“政府帮”向“自主投”转变,成为小林场的真正主人。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对接精准扶贫的新模式,确保小林場(小果园)产业收益。三是技术指导带动。织密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由林草局技术人员和乡镇林业管理人员132人组成的服务队全程跟踪指导,确保实现预期效果。
“长效化”联结,小林场就是“小银行”。海伦市聚焦“管长远”和“利当前”,通过投资入股、投工折资入股和机车务工折资入股等方式,实现贫困户全覆盖,获得长期稳定收益。一是细化分配机制,扩大经营性收益。在经济林方面,明确贫困户“三权”,即股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贫困户户均获得100棵扶贫树,以单株每年增值5元计算,按70%分配比例,贫困户每年收益至少350元,分红期20年。在果树林方面,根据果树品种和贫困户获得棵数,收益按照贫困户不低于70%核算,确保贫困户根据自身意愿获得收益;在小苗圃方面,每垧地带动25户贫困户,每年户均收益500元左右。在能源林方面,各乡镇与地势坤热电联产公司签订订单,贫困户可随时变现。二是完善管护机制,稳定工资性收益。按需开发设置护林员公益岗位,678名贫困户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每人年增收3140元,既保护了林木资源,又拓宽了增收渠道。三是发展碳汇经济,扩大溢出效益。加快碳汇项目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申报、备案、签发事宜,预计今年10月末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届时所得碳汇收益资金,将全部发放给19个深度贫困村以及未脱贫户,确保能够稳定脱贫。
“景观化”打造,小林场美成 “桃花源”。海伦市深入挖掘“小林场”的生态、经济、景观功能,融合小菜园、人居环境、生态旅游等要素,着力增强“小林场”的观赏性,达到绿化、香化、美化的景观效果。一是围屯造林植绿。按照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利用清除柴草垛、垃圾堆腾出的空地见缝插绿,围绕村庄四周和主街补种残次林、新造绿化林982条,初步形成“屯在林中、人在绿中”局面。二是小果园添景增绿。把“一屯一品”小菜园与“果树一条街”有机结合,建成集生态示范、赏花品果、采摘游乐、生产创收于一体的“农场式果园”20处、“庭院式果园”110处、果树一条街60处,面积达到1260亩。三是小流域治理添绿。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河、沟、堰等区域插种红毛柳和沙柳,栽种薪炭林面积1000亩,保护黑土资源,促进了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有效提高了全市生态防护林建设水平。
“集体化”运作,小林场成为“蓄水池”。海伦市把发展小林场作为强壮村级集体经济的“小切口”,整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攒了殷实“家底”、积蓄了充沛“后劲”。一是积蓄了地源。用好用活“清化收”手段,放大土地确权成效,深入挖掘宜林地源,按年度编制使用规划,逐年投入到小林场建设中,有效解决了造林用地紧张问题。二是涵养了财源。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村集体拥有林权面积6100多亩,每个村年均增加积累1.5万元以上,涵养财源的同时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有效防范了返贫风险。三是储备了苗源。根据城乡自身绿化需要和市场需求,立足自繁自育、自给自足建设扶贫小苗圃80处,面积2000亩,储备一批景观性绿化苗源,有效降低了购苗成本,满足了城乡绿化需求。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