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9年12月30日國务院正式颁布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欠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和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通过罚款、列入黑名单、追究刑事责任和曝光、通报、约谈、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罚。
解决好欠薪问题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条例出台后,省人社厅牵头制定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下发至各市州和各行业部门,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和送法进乡村(社区)”等方式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3万册。并在实施当天,协调有关部门,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公益宣传短信3 931万条。督促各地开展欠薪存量排查,建立欠薪台账,做到欠薪存量底数清、情况明,为顺利实施扫清了障碍。
同时,为了更好地配合条例的落实,加快推进贵州省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今年1月1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通过大数据手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抓手,实现“项目全覆盖、制度全落实、数据全监管”,更好地为政府提供精准有效的数据监管和决策支撑。目前,贵州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已收录3 398个工程项目,8 864个施工单位,147.66万农民工个人信息,在建项目务工人员有73.99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累计采集考勤数据1.9亿人次。
据了解,条例的制定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下一步,贵州将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局面不断优化,确保治欠保支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