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勾勒中国食品安全新画卷

2020-07-29 12:28牛会用
中国食品 2020年13期

牛会用

随着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别于5月21日、5月22日在北京开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的全国两会正式开启。民以食为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是如何为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而建言献策?在后疫情时代,对于食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代表委员们又有哪些建议呢?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事关百姓的餐桌安全,历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5月22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总体上看,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提高农产品食品安全的风险管控能力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虽取得了许多成效,但仍面临不少挑战,比如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跟不上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明显短板。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风险防控,全国政协委员何一心提出如下建议:(1)在土地管理方面,要对全国农产品适用土地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对农产品产地周边的环境监测力度,科学制定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同时加大对土壤改良修复工作的扶持力度。在进行土地环境管理时注重污染土壤的调查评估和信息公开,发现污染值超出一定质量标准时统一纳入登记并进行阶段性的改造规划,确保我国的农田和土地纳入可持续监控和管理。(2)在农产品检测方面,加强快速检测体系的建设,鼓励企业自检检测室的第三方认证,推动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完善。充分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检测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搭建农产品行业国家级科研及检测平台,加快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采取适当集中与适度分布相结合的检测资源配置格局,提升基层的检测能力和效率,扩大检测覆盖面,加大对一家一户式的小而散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个体的检测工作力度,努力消除质量监管的空白区域。(3)在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根本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加大扶持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力度,引领带动分散的农户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生产,促进从业人员工种细分,提高标准化生产规模和经营效益,从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此外,还要大力培育区域性优势农业,发展區域公共品牌。何一心委员建议,结合地域特点,重点发展农业优势区域经济,推动农产品优势区域性品牌的打造。例如,福建省南平市山清水秀、生态优越,孕育了丰富多样的优质农产品。南平市政府近年来立足地域优势,从优质农产品入手,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验检测、统一营销运作,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成质量品牌优势,把“武夷山水”品牌打造为具有公信力的金质名片。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积极打造政府和企业共建的资源价值平台,将成为提升区域整体农业安全可探索的途径之一。

何一心委员表示,相信通过以上基础体系的构建,我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风险管控能力将达到一个更有效的水平。只有夯实了基础,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真正达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在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工作上取得长足进展,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努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不过,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当前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国兼容互通的国家追溯标准尚未建立。去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程、办法、指南、要求等标准,但却存在内容交叉、标准不统一等情况。一些省级政府根据自身需要也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标准,但实用性和操作便利性仍然有待改进,与国际追溯标准之间仍有差距。由于我国食用农产品初级生产环节以农户为主,标准化程度低,主体和经营分散,对采集全面完整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市场主体参与意愿高低不同。

对此,赵皖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尽快完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不按要求实施质量安全可追溯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明确法律责任。尤其是加大对生产环节、一级批发环节的法律责任约束和行政处罚力度,建立以生产源头及上游批发企业为主导、下游终端接收为辅助的追溯体系,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建立统一标准。目前,我国可追溯体系的建设主要表现为通过试点的方式,在一些重点品种、大型企业、特定区域等开展。在这种情况下,尤其要建立一套各省市、各部门互通互用的可追溯标准体系,并适时将部分推荐性标准提升为强制性标准。三是加大引导帮扶力度。政府可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一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动搭建可追溯系统,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由政府牵头推进追溯试点工作。

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机制

食品安全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诚信的社会监督控制机制是防范信用缺失的有效措施。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武义县青坑村村主任俞学文建议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监督、惩戒机制,确保食品诚信体系正常运转。具体可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一是加大市场执法监督力度;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发挥大众媒体、互联网等的导向作用,揭露事实真相,引起社会各界重视,致使失信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三是金融机构、工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要联合建立信息共享通道,通过构建信息数据库,使企业和个人信用度共享,使那些诚信记录差的企业和个人受到限制,从而有效防止公司和个人失信行为发生。

此外,要建立食品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打击。一是工商、银行、税务等有关部门,要进行道义惩戒;二是行规处罚;三是法律惩处,司法机关根据失信者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行政、民事处罚,违法特别严重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了企业自律外,食品行业协会、商会应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行业自律约束。

全国人大代表、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也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将小市场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第二,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档案和食品监管信用档案,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监控,加大处罚力度;第三,将重点人员纳入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将制假人员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第四,在全社会范围内宣扬制假售假即诚信缺失的概念,打造“诚信教育”的大众文化。

完善鲜、冻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标准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畜禽肉生产和消费大国,畜禽肉的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乔晓玲表示,我国目前的鲜、冻畜禽肉食品安全标准未设立指示菌指标和致病菌指标,无法依据标准限制受微生物严重污染的畜禽肉进入市场。

第一,從肉中微生物限量指标来看,我国目前未对鲜、冻畜禽产品中微生物指标进行限量规定。我国鲜、冻畜禽产品消费主要是作为非即食食物,需要经过烹饪熟制才能食用,因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未对畜、禽肉产品设立指示菌指标和致病菌指标。但是,对鲜、冻畜禽肉中微生物进行有效控制依然十分重要,如果原料肉的微生物基数大,尤其是一些进口的畜禽肉作为原料肉,很有可能造成加工出的肉制品微生物超标,带来食品安全隐患。进口鲜、冻畜禽肉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但一些进口畜禽肉解冻后有显著的腐败变质情况,却无法依据现有标准判定其不合格。

第二,鲜肉和冻肉的标准限量指标未分别设立,难以科学合理地对肉品质量安全进行把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对鲜畜禽肉和冻畜禽肉的限量指标都是相同的,但两者无论在感官指标还是理化指标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检测肉品品质的理化指标挥发性盐基氮,仅是从蛋白质氧化和降解的角度去判断肉的新鲜度,并不能全面反应畜禽肉品质的变化。在鲜肉贮藏过程中挥发性盐基氮是非常敏感的指标,适合作为评判指标,但是冻肉在冷冻条件下蛋白质的氧化和降解并不明显,而在冷冻贮藏过程中脂肪氧化明显。

第三,未对“冻化鲜”畜禽肉是否可作为鲜畜禽肉销售进行规定。近年来,我国市场上一直有“冻化鲜”现象,即冻畜禽肉解冻后当鲜畜禽肉出售,如从澳新等地进口的冷鲜牛羊肉,大多数都是解冻后再采用气调包装等方式进行出售。解冻后的畜禽肉是否可以作为鲜畜禽肉零售,尚无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规定,也没有标准对“冻化鲜”畜禽肉的加工工艺以及各类指标作出限定。实际上,解冻后畜禽肉的色泽和汁液保存均与鲜畜禽肉存在区别,畜禽肉多次冻融也容易产生微生物繁殖的问题。此外,通常鲜肉的储运成本和市场价格都高于冻肉,冻畜禽肉经过解冻后按照鲜畜禽肉价格出售,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鲜畜禽肉市场的正常发展。

为此,乔晓玲对鲜、冻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加鲜冻畜禽肉中指示菌指标和致病菌指标;二是将鲜畜禽肉和冻畜禽肉的各类限量指标分开规范,筛选针对性强的鲜、冻畜禽肉安全限量指标;三是对“冻化鲜”作为鲜畜禽肉销售的相关指标进行明确规定。

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我国有14亿人口,是世界粮食消费第一大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我国发展全局出发,多次深刻阐述粮食安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以来,部分国家限制粮食出口,国际粮食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这个趋势也蔓延至国内,我国粮食安全和应急保障机制经受了严峻考验。

中国不会发生粮食危机

“粮食连年丰收,库存比较充裕,口粮绝对安全,饭碗端在手里。”5月22日,在今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就粮食安全问题给出一颗“定心丸”。

“我可以肯定地说,中国不会发生粮食危机。”韩长赋表示,我国粮食已连续十几年丰收,2019年产量达13277亿斤,连续5年保持在13000亿斤以上。目前,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远高于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稻谷、小麦两大口粮自给率达百分之百,库存超过一年产量,够全国人民吃一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防灾减灾,防止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和气象灾害,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并及时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今年要完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实现小康之年粮食丰收。

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

作为世界头号人口大国,受人口增长、消费升级、资源趋紧等因素影响,立足国内实现粮食供求“紧平衡”,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我国粮食亩均现金收益近年来呈现下降态势,部分地区出现种粮大户、合作社等缩减种粮规模或退出的现象;仍有一些地方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没有压实压细,对粮食生产重视不够,调结构变成了简单地调减粮食;农业科技投入相对薄弱,粮食单产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农产品进口依存度高,特别是大豆对外依存度高达85%左右。

“我们既要有端稳自己饭碗的自信,也要始终树立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紧迫意识。”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余欣荣提出以下五点建议:一是树牢忧患意识。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需要不断增强风险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要求。二是加强粮食产能建设。以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亿亩大豆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高标准农田;建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加快在生物种业、农机装备、农业数字技术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三是顺应市场需求。要把握好人民群众健康消费的新趋势,优化粮食品种结构,选择一些增产潜力大、综合效益好、市场有需求的杂粮品种,给予政策支持,持续推动马铃薯主粮化发展。四是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完善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提高考核的权威性。五是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在不断夯实国内口粮绝对安全基础的同时,加快农业对外合作步伐,构建多元稳定农产品贸易渠道。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

种子是粮食生产的根本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良种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十分关键。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速和生物技术迅猛发展,农作物种业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强化种子研发培育扩繁已成为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凯凯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恺表示,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种业是农业的“芯片”,种业安全有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根基”才能稳固。只有大力振兴民族种业,才能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确保“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才能筑牢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石。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富裕县塔哈镇周三村吉犇牧场场长刘海玲建议,全面强化农作物种子研发培育管理使用,大力支持培育育种机构;加大种子培育研发进度和数量,加大专用品种培育进度,满足粮食作物加工需求;强化扩繁推各环节的管理,保证优质种子从研发到繁育再到农民使用渠道顺畅、价格合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考察经销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队伍、信誉评价及扩繁基地稳定度、区域影响度、市场占有率等多项指标,形成源头可溯、技术可靠、质量可保、责任可追的市场管理局面,增大信誉度。

加快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

保障粮食安全的方式有很多,法律是其中重要一环。目前,我国有关粮食安全的法条分散在国家安全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中,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此外,还存在一些立法“空白”,如外资并购国内粮食企业,已影响到国家粮食主权安全。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早已启动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具备了很好的基础和条件。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建议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快立法进程,共同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早日出台。同时,全面梳理与粮食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法律规定之间相冲突的及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正,对涉及粮食安全的一些立法空白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还要注意在规则和法律上与国际接轨、与世贸规则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产业准入、粮食进出口许可、关税、检验检疫等相关制度,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江苏省委主委周健民建议从四个方面着力,加快构建粮食法。(1)粮食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要满足时代要求。粮食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总则、粮食生产与经营、粮食储备与调控、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粮食预警与应急、粮食安全意识与责任、粮食产业发展、法律责任、附则;适用范围应涵盖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及对粮食经营的监督管理活动。(2)粮食法立法应与国际规则惯例有效衔接。中国是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中国应当具备完备的法律规范去适应世贸规则。加强和完善粮食领域立法,与国际惯例有效衔接,把行之有效的粮食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科学合理规范各主体的行为,由过去依赖行政手段、政策保障粮食安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維护国家粮食安全。(3)粮食法立法应在现有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加以整合和补充。粮食安全涉及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消费等多个环节,也涉及农民权益、农业投入、自然资源、人口控制等多个方面,与诸多法律存在交叉。因此,应在现有粮食安全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粮食法,并将那些散见于各法律与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包括吸收现行农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关于农业、粮食的专门法律法规的成功经验,对涉及粮食安全的一些立法空白进行补充和完善等。(4)粮食立法应强化对粮食安全的全过程管理。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粮食立法建立以各级粮食主管部门为主体的行政监督检查体系,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与粮食管理全过程相对应的监督检查执法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以及处理非法收购粮食、经营不合格粮食的行政处罚权,确保对粮食安全的全过程监管。

严防蝗虫灾害 确保粮食安全

今年以来,沙漠蝗虫灾害侵袭全球多地。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等机构发布的报告预计,受此影响,今年下半年仅东非地区就将有超过2500万人面临粮食危机。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分析中心主任李景虹认为,当前应高度重视正在肆虐的蝗虫灾害,科学有效地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第一,适时启动国家级应急措施,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的全国性部署。应针对我国农业具体状况和粮食生长分布特点,尽快制定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我国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长期安全。同时,应打破相关部门行业壁垒,从国务院统筹部署的高度,全盘部署落实,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及时到岗到位,迅速进入防御工作状态,同时进行沉底式监督和检查。

第二,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完善我国病虫害预警机制和预警体系。及时建立信息公开透明的疫情上报机制和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全面掌握数据和蝗虫动态,做到及时发布,并加强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以及相关国家、政府组织的信息和技术的交流与互通,为疫情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利用我国已有的相关技术帮助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受灾国家,体现大国担当,及时将蝗虫灾害阻断在国门之外。

加速马铃薯主粮化发展

马铃薯在我国已有400多年的栽培历史,是我国继小麦、水稻和玉米之后的第四大栽培作物,种植面积达8000余万亩,位列全球第一。马铃薯产业为深度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马铃薯从过去的救命薯、温饱薯正在向致富薯、小康薯过渡。近年来,我国马铃薯产业迅猛发展,正在从数量扩张阶段转向稳定规模、提升质量、持续创新的繁荣发展阶段。但是马铃薯主食化应用率低,精深加工能力较弱。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甘肃凯凯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恺建议深入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发展,弥补粮食安全短板。马铃薯主粮化应把马铃薯加工成符合中国人饮食习惯的馒头、面条等主食,但目前多是将马铃薯加工成淀粉及全粉后,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用率仅5%左右;而全营养马铃薯米是由马铃薯、稻米、谷物经加工而成的复合型主食产品,马铃薯主食加工应用率达到50%左右,同时,解决了马铃薯贮藏周期短、贮藏难问题。全营养马铃薯米的推广应用可加强粮食战略储备,实现“粗粮细吃”,创造马铃薯加工“零排放、零污染”,推进马铃薯主食化进程,并通过精深加工带动马铃薯产业发展,辐射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要紧紧围绕实施马铃薯主粮化战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优势、找准定位,以全营养马铃薯米产业化开发为载体,着力强化政策落实,对全营养马铃薯米进行推广应用,并将马铃薯米纳入粮食战略储备,确保全国粮食安全。

加强完善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目前国际粮价下跌,国内的种子、化肥、农药涨价,用工涨价,粮食生产效益提升空间越来越小,许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种粮赔本,退出承包地。要想种粮提高质量、提升单产、扩大面积,必须政策扶持、项目支持。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建议加强完善我国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一是每个县市区选几个千亩以上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财政扶持和项目支持,加大对种粮大户的种粮补贴。二是补充各种功能的大型农业机械,实现全程机械化耕作、科技化管理、产业化生产,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升粮食产量,改善粮食品质。三是完善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千亩以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泥晒场、烘干塔、农机仓库、粮食仓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保护耕地、种粮贡献与农民养老保险挂钩机制

对农民实行养老保险是大势所趋,在经济条件优裕的地区实行农民养老金制度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农村社会治理得到根本改善。此外,将农业相关补贴转化为农民养老保险投入,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绿箱政策要求。2016年,“三补合一”将良种补贴等黄箱补贴政策转化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的绿箱补贴政策,是对补贴方式的良好尝试。但在补贴效果上,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这一预设目的尚未达到,关键在于没有建立与农民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保护耕地质量,最关键的是农民,如果农民种粮效益较低,种粮积极性和对耕地的爱护程度就普遍不高。如果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与农民养老保险挂钩,农民有养老预期,对耕地的保护才有内生力。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远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党永富建议建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行“保护耕地、种粮贡献与农民养老保险挂钩”政策。将国家需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宏观目标,分解为农民种植粮食和主要农作物的具体任务,在市场经济时代,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即将种粮贡献与农民养老保险挂钩,贡献越多养老金越丰厚。鼓励农民多流转土地种粮,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谁来种地”的问题。

确保老百姓的碗里不缺肉

猪肉是百姓“菜篮子”的必需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其关键在于生猪稳产保供。继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后,“恢复生猪生产”又出现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有望实现今年生猪生产恢复目标

5月22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当前生猪生产恢复势头不错,有望实现今年生猪生产恢复目标,使产能恢复到基本接近常年水平。其中,作为生猪生产的核心指标,能繁母猪存栏量自去年10月开始已止降回升,连续7个月恢复增长,至今年4月,母猪存栏量较去年9月增长了18.7%;生猪存栏也出现连续3个月增长。

同时,韩长赋也指出,生猪生产完全恢复需要一个过程,各方面工作不会放松。一是抓责任落实。对于已经下达各地生猪生产恢复的目标任务,下一步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压实地方责任。二是抓政策扶持。中央出台了19条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包括养猪用地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纠正不合理禁限养政策等,要把这些政策落实好,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三是抓大带小。中国规模场饲养的生猪占52.3%,中小户饲养的占47.7%,抓大还不能放小,要发展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农户,共同补栏增养,同时提高防疫水平。四是抓非洲猪瘟防控。要继续严防严控,建立常态化的防控机制,在生猪饲养、调运、屠宰这些环节,全链条防控监督,绝不能让非洲猪瘟反弹,并加快疫苗的攻关和研制。

韩长赋表示,生猪生产供应形势一定会明显好转,当前牛羊和家禽生产形势也很好,通过努力,一定会确保“小康之年老百姓的碗里不缺肉”。

政策支持 企业扩张持续

生猪生产的恢复与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积极性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并拿出真金白银从政府层面鼓励推动生猪生产。2019年9月左右,国家开始出台系列措施鼓励生猪生产,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首次提及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2020年3月,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副司长姜大峪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30亿元,支持調出大县生猪生产流通。

2020年,猪企扩张步伐仍在继续。其中,新希望六和在今年5月宣布拟以18.34亿元投资建设6个生猪养殖项目、以4.2亿元收购2家公司发展生猪业务。唐人神也在今年5月内披露了4份生猪养殖项目投资协议或框架协议,项目合计年出栏量达350万头。温氏股份更是选择联手华统股份,拟合资设立生猪养殖业务公司和生猪屠宰业务公司。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同样提交了有关恢复生猪产能的提案,建议在恢复生猪产能时可考虑从国家层面设立生猪产业发展母基金或发行特殊国债,支持养猪用地“聚零为整”,加大养猪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产能恢复期的跨区域协调等。

加强农牧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以来的非洲猪瘟和禽流感动物疫情给我国的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制造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也给中小微企业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而在这一情况下,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使企业雪上加霜。今后会进入长期的日常性防控工作状态,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尽量降低对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乔晓玲提出如下建议:(1)发展产业是脱贫减贫、乡村振兴非常重要的一环。一要确立好产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要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二要做好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三要利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技术不断升级,保障高质量发展;四要培养和建设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五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冷链物流等信息技术打造品牌营销系统,解决产品销售问题。(2)加强农牧业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的生产性基础设施是保障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先期条件,更是保护产业应对风险的有效措施。因此,应继续加强农业畜牧养殖业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动物养殖设施、动物防疫设施、防止自然灾害保护性设施、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3)加强动物养殖及疫病防治工作。在不同季节、不同环境下,动物的养殖及疫病防治要求会有所不同,因此,建立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队伍及工作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应随着季节时间和外界条件的变化,不断加强调整动物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技术以及人类疫情防护的实际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基层技术指导的人才队伍,用科普、通俗易懂的教材,进行田间地头的培训和指导。(4)对地方特色养殖产业进行帮扶。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开展的特色产业发展,引导了很多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开展了有地区特色的禽类养殖,这些特色养殖产业刚有起色,应该予以保护和扶植。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定点收购,集中屠宰加工,打造特色产品的销售品牌,帮扶“一村一品”的特色发展。

变“运活畜”为“运鲜肉”

内地活畜供港、保障香港市场供应,是一项始于1962年的重大任务。多年来,内地供港活畜“三趟快车”为香港的繁荣稳定、香港同胞的民生福祉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在当前日益严峻的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下,全国范围内生猪存栏量下降,活猪跨省运输全面限制,现行的活猪供港模式不仅对国内养殖、运输、中转、出入境、屠宰、上市等全流程疫情疫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也对香港市场猪肉食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可追溯性带来较大风险。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风险,更加安全、稳定、高效地保障香港市场供应,全国政协委员戴北方建议实事求是地面对当前形势,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改变现行的活畜大规模、长距离调运模式,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供港”的模式,变“运活畜”为“运鲜肉”,形成更为安全、稳定、高效的产销关系。

第一,国内外冷链发展趋势要求加快变“运活畜”为“运鲜肉”。我国冷链发展自20世纪60年代起步后发展迅速,到2015年,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等的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2%、34%和41%,冷藏运输率分别达到35%、57%和69%。为加快我国农产品冷链发展,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出台了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形势要求加快变“运活畜”为“运鲜肉”。非洲猪瘟是全球公认的养猪业“头号杀手”,其中,生猪及其产品异地调运是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途径。最新统计显示,我国70%的动物疫情远距离传播是由跨省调运引起的。因此,要调整优化生猪生产流通方式,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和屠宰产能布局,加强产销对接,积极推动就地就近屠宰,支持建设现代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生猪长途调运,鼓励以鲜、冻肉形式转运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冷鲜肉的替代优势要求加快变“运活畜”为“运鲜肉”。“生猪屠宰+冷链运输”模式是猪肉产业发展到成熟期的必然结果,以冷鲜肉替代活畜供港,在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肉品更加安全、供应更加稳定、成本更加低廉、肉品更加高质、监管更加可溯等多方面的明显优势。实践证明,肉品冷链供应有利于实现生猪从养殖、屠宰、加工、运输、流通、消费的全链条有效管控,在物联网时代,甚至可以实现对每一块猪肉进行全流程监管。

为“后疫情时期”餐饮业回暖破题

对于餐饮行业来说,2020年的开头较为艰难,不仅未能迎来预期中的“旺季”,由于行业特殊属性,为了防止病毒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大量餐厅门店选择关闭,陷入入不敷出等困境。根据天眼查方面提供的信息,截至5月25日,今年餐饮行业新增注销、吊销的企业超15万家。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委员为餐饮行业的复苏献计献策。

推广分餐公筷 加强卫生管理

今年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建国以來影响最大的全国性公共卫生事件。从国际形势来看,疫情可能会延续较长一段时间。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发展,人口不断聚集,今后公共卫生事件仍有可能不时发生。而餐饮业涉及人群非常广,卫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从我国餐饮行业的现状来看,许多餐饮场所存在大量卫生隐患,有可能成为传染病爆发的源头和传染的中介。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李健提出如下建议:第一,餐饮店提供的每一盘菜肴必须搭配分餐工具,推广公共筷子和汤匙。严格做好公共筷子和勺子的清洗消毒工作,并设立公共筷子和勺子专用存放区;将分餐工具、公共筷子和勺子纳入日常餐饮服务管理,并落实到送餐、上菜、去污等环节的服务流程中。第二,加强木制筷子的消毒和管理,逐步推广抗菌不锈钢质地的筷子,逐步取代传统木制筷子。抗菌不锈钢筷子产品寿命极长,而且易于使用高温蒸煮、紫外线杀菌等方式进行消毒,推广抗菌不锈钢筷子,能够显著提升餐饮场所的卫生水准。第三,全面推广使用消毒抹布。在无纺布基础上制作的消毒抹布对病原体的杀灭率可以达到99.9%,推广消毒抹布,意味着将病原体直接消灭在操作台和餐桌上。第四,强制性推广灭虫灯。应当在餐饮场所强制性推广灭虫灯并制订配套标准,使灭菌灯的功率与营业面积相匹配,有效杀灭苍蝇蚊子等害虫,防止餐饮场所的虫媒性疾病传播。第五,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通过广告牌、电子屏幕、牌桌、电子点餐系统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公共筷子和勺子使用提示,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公共筷子和勺子,重塑科学文明的饮食习惯。第六,在条件成熟时,将上述有效的做法和建议纳入相关的文件和标准中固化下来。

完善监管 构建外卖餐饮新生态

疫情期间,餐饮业受到了严重影响,不仅损失了春节期间的年夜饭食材,在复工复产阶段也没有完全恢复“元气”,于是很多饭店倾向于依靠外卖送餐“造血”。据了解,许多中高级饭店酒楼的外卖品种大多是由专业大厨掌灶烹饪的当家菜,食材质量有保证,口味也好;在外卖渠道上,许多店家推出了直营App,甚至创新了不少微信新玩法;特别是外卖的包装盒,有些店家还专门定制了由再生材料制成的包装盒,不仅容积扩大,大气美观,而且还保温。

“外卖不仅为餐饮业带来了新商机,有助于突破疫后的经营困局,也改变了原本的外卖市场生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汤亮建议从政策层面鼓励各类餐饮企业扩大外卖服务,把外卖作为一种新时代的餐饮业态来推进。政府部门要迅速回应餐饮业应对疫情的发展新趋势,相应出台更接地气的细化法规,制定外卖食物的质量新标准,全面整顿外卖行业存在已久的食物质量问题,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巡查,绝不允许餐饮业在外卖的热潮中,出现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变相涨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鼓励餐饮业与专业生产企业合作,用新型环保材料制作外卖包装盒,逐步形成回收利用的良性循环,杜绝资源浪费,降低环境污染。

虽然外卖为餐饮企业提供了一种“造血”途径,但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其规模的不断壮大,外卖行业中存在的顽疾也正在成为行业发展的阻碍,外卖平台与平台商户之间关于佣金的矛盾在此次疫情期间也被放大、激化。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总裁洪明基提出如下建议:(1)设立准入机制并严格把关。外卖平台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应当起到对平台商户的监管作用,对于准入机制应当设立一定门槛并切实严格把关,实地核查,杜绝无证违规商户上线;对已上线商家,逐一重审,实地核查证照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设专项稽查,如有违规,每出现一例均应依法进行惩处,出现多例则累加处罚或责令停业。(2)公示排名规则。外卖平台应当禁止低于成本价优惠活动,不得胁迫商家贴补配送费,也不建议平台补贴配送费,让交易回归理性,不得有倾销行为。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商家二选一,或强制要求商家提供两平台一样的促销活动。 此外,建议外卖平台允许商家自行选择配送服务方,不得对自选配送方的商户采取歧视性做法,实施排名降权。(3)下调佣金服务费。洪明基认为,在没有疫情的正常经营情况下,一个餐厅的主要现实成本至少包含:食材包装35%-50%、人工20%-25%、场地能源20%-25%;在设备投入、其他杂费税费等不计的情况下,仅这三项成本最低就已经达到了75%以上,平台再扣15%-28%,餐厅收入已经所剩无几。因此,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平台方收取佣金服务费实施限价,降低现行收费标准,禁止平台强行涨价或单方操作下线。

此外,在媒体报道中,不乏外卖食品作坊存在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这充分说明外卖食品监管上还存在漏洞。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李瑛提出提案,建议加强对网络外卖平台的规范管理,将明厨亮灶等相关规定推广到所有在平台经营的大小店铺,网络平台必须要求所有经营者除提供经营证、卫生证和上岗人员健康证外,还必须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视频信息。若出现由于食品不卫生而受到伤害的消费者,监管部门有必要协助他们合理维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制定外卖经营细则,加强监管人员奖惩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奖惩条例。

加大支持力度 建立稳定高效供应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行业仍处于市场复苏阶段。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严琦建议加大对餐饮行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出台精准帮扶餐饮企业特别是大型餐饮企业纾困解难的专门政策措施,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尤其是餐饮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餐饮收入实现4672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3%,规上餐饮企业收入占到全国餐饮收入的比重稳定维持在20.2%,大型餐饮企业在市场中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严琦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大型餐饮企业比照商超,列入各地防疫“重点支持企业”和银行再贷款名录。通过税费社保免缴优惠、发放餐饮消费券、给予财政贴息贷款、建立专项纾困基金等方式,加大对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和政策优惠力度。对解决就业多、带动企业多、参与扶贫工作积极的龙头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明确专人对接帮扶。

数据显示,国内600多万家餐厅平均存活年限只有2.1年,存活期的长短决定餐企的营运经验、獲利能力、品牌影响力、无形资产积淀等,而稳定、优质、高效、安全的供应链管理是保持餐饮业生命力的核心所在。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产销分离是新时代的大趋势,也是食品加工企业切入连锁餐饮B端难得的窗口期,但目前初创和小型企业大多采用自由采购方式(农贸市场和批发商以及网购),食材品质和供应稳定均有隐患;中型企业多采用中央厨房方式,其中多数是作坊式生产,只为自己企业服务,形不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产品质量不高,产能严重过剩。为此,洪明基提出三条建议:一是鼓励连锁餐饮企业向有资质的第三方食材企业采购产品,相关部门要着力培养大型的食材供应链企业,并对规模以上完全通过第三方采购食材的餐企在增值税项下适当递减。二是鼓励、支持创建供应链管理采购平台或地域性采购平台,协助餐饮企业进入,享受优质服务,解决连锁餐饮供应侧结构性问题。三是对于直接向连锁餐饮企业提供产品的供应厂商,根据其供应量、食材品质、食品安全性等,在土地使用、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全面推动疫后乳业健康发展

奶制品是日常生活和疫情期间重要的民生保障物资,奶业发展更关乎健康中国战略。据悉,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2月以来乳业遭受较大冲击,上游奶牛养殖收入明显下滑,中小牧场资金回流困难,下游销量亦大幅减少。2020年两会期间,乳制品行业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包括国家收储、鼓励生产奶酪等各类建议。

增强对规模化奶牛养殖行业的扶持

近年来,中国奶业格局正加紧规模化、集约化进程,规模牧场的饲养条件、产业素质和生产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在规模化奶牛养殖的进程中,高污染、高成本以及产业配套设施等方面均制约规模化奶牛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飞鹤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友斌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增强对规模和集约化奶牛养殖行业的土地资源支持,建议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适养区政府提供更多规模和集约化奶牛养殖用地。二是增强对现代农业和生态环保相结合的综合产业模式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模范效用,复制先进成熟的粪污处理经验。三是建议国家在大力推进种养结合、農牧循环过程中,考虑强调优先原则、成本最低原则和就地就近施用原则。四是建议增强有机农产品种植,消纳有机废弃物,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五是建议国家对规模化养殖场的属地周边配套一定规模的苜蓿种植基地并保证饲草料种植地的长期稳定性,积极扶持牧草种植的快速发展,鼓励养殖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稳定规模化牧场对干草的持续供应需求。六是对发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养殖行业给予技术、财政、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对环保达标的养殖行业企业推行排污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

建立大包奶粉国家长效收储机制

奶业是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我国奶业的整体发展还没有完全解决好养殖、加工、消费协调发展的问题,抗风险能力较弱。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乳品销售均遇到很大困难,市场销量大幅减少,乳制品滞销积压,原奶消化压力空前。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生鲜乳产量同比增长了7.9%;而在下游的消费端,受疫情防控影响,销售大幅降低,一季度液态奶产量同比下降9.64%,干乳制品产量同比下降11.47%,原奶供需失衡非常严重。

此外,由于我国土地成本高、建筑成本高,奶牛养殖成本较高,国内奶价约为国际奶价的近一倍,极易受到进口乳品的制约甚至冲击。很多加工企业一方面出于市场竞争的成本考虑,不得不选择进口大包奶粉;另一方面为保护国内奶源建设成果,巩固奶业发展命脉,又必须向本土养殖业收购生鲜牛奶。在无法由市场完全消化的情况下,企业只得将收购来的鲜奶制成大包奶粉储存入库,在给企业造成巨大经营压力的同时,也挫伤了企业收奶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形成的连锁反应,非常不利于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据中国奶业协会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乳品企业已累计喷粉生鲜乳近100万吨,与正常年份的40万吨相比增加了一倍以上,企业每喷制一吨大包粉约亏损1万元。

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君乐宝乳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魏立华建议,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牵头,协调建立大包奶粉国家长效收储机制,并对疫情期间积压的大包粉予以补贴收储。建立大包奶粉国家长效收储机制,可在奶多时喷粉收储、奶少时投放市场,平缓“奶剩”、“奶荒”的峰谷差,实现有效价格平抑机制,防止奶价暴涨暴跌,保护奶农利益。同时,通过预先配给的方式,助力奶牛养殖行业和乳品加工企业统一布局和科学规划,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动荡和行业损失,创造更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奶业稳健发展。

让母乳代用品监管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

所谓“母乳代用品”,一般是指以6个月以内婴儿为对象,通过市场销售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的,部分或者全部代替母乳的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包括瓶装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伴随着销售市场的蓬勃发展,母乳代用品监管制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除了生产经营者道德败坏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亦需反思管理机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母乳代用品监管方面存在经营监管缺乏法律支撑、监管标准不健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权能分散等问题。以缺乏法律支撑为例,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我国在1995年出台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仅规定销售者不得赠送产品和减价销售产品,处罚多限于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罚款,罚款数额顶格为3万元。而该办法2017年被废止后,母乳代用品销售领域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

围绕母乳代用品监管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平阳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浙江温州鳌江镇联南村村委会主任陈爱珠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首先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当下需出台《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填补空白,使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有法可依,处罚有章可循。其次是惩治违法行为的需要,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提高违法成本,增加行业禁入等条款。”此外,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科学、实用的母乳代用品标准,将原有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予以整合,在普通食品标准的基础上考虑母乳代用品对象的特殊性,提高标准。

陈爱珠还提出“集中监管主体”的设想,即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将原本属于卫生和工商行政部门的职权归于统一,对包括母乳代用品在内的特殊食品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在生产环节,加大行政审批和处罚力度;在流通环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虚假推介责任制。对于商家加强引导和宣传,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专项商品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惩处,绝不姑息。涉嫌刑事责任环节,监管部门还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给司法部门,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涉事人员刑事责任,从严打击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还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行政部门或定期召开研讨会,提高监管主体的监管意识。”

为白酒行业“问诊开方”

白酒行业是食品行业的一大重要分支,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的暴发为该行业按下了“暂停键”。根据19家酒企披露的2020年一季报数据,除贵州茅台、五粮液、山西汾酒营利双增之外,其他酒企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在此背景下,与白酒行业相关的话题自然是2020年两会的焦点议题,其中,“中国白酒国际化”、“申请世界非遗”等成为了白酒界人大代表议案中的热词。

文化先行 推动中国白酒国际化

虽然中国白酒企业早已将目光瞄向国外广阔的蓝海市场,但目前其国际化的步伐依然缓慢。一方面是白酒的高酒精度、口感等使产品很难进入主流消费群;另一方面是中外的酒文化差距较大,相比于中国白酒的社交属性,国外的酒水更偏向商品属性,产品的品牌附加值未得到充分认知。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舍得酒业生产基地副总经理余东提出了以下建议:(1)文化先行。中国的饮食文化与外国截然不同,再加上中国白酒在酿造工艺、产品口感、品牌认知上与洋酒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外国人对白酒的接受度不高,要想白酒得到国际认可,文化必须先行。一是大力扶持中国白酒在海外的文化传播活动,在组织安排、资金补贴、媒体传播等方面予以帮助;二是给予企业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鼓励企业向年轻化、艺术化、时尚化方向发展,用中国的、民族的艺术语言向世界讲述中国酒文化。(2)标准占位。建议国家相关部委联合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上,帮助企业在酿酒生产和产品标准上与国际对标,解锁中国白酒海外销售的标准障碍。(3)引导消费。鼓励政府部门在外事活动中使用中国白酒,使驻外使领馆、中资机构以及各政府部门的外事活动成为宣传中国白酒的最好窗口,这也是文化自信的一种体现。

中国白酒百花齐放,品类多样,对国际消费者来说难以形成统一而明确的认知,这成为中国白酒进入世界烈酒市场的壁垒。而产区表达是世界美酒的通用语言,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白酒评酒委员、洋河股份技术中心副主任李薇建议设立中国白酒优质产区建设标准,引导中国优质白酒产区形成合力,加强产区文化的挖掘与输出,打造飘香世界的中国名片,通过行业标准协同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明确认知,推动中国白酒走向世界。目前我国白酒产区建设还存在“小而散”、缺乏系统理念、缺乏统一标准、产区文化挖掘不深入等问题,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名酒企业三方要形成合力,围绕产区准入标准、产区产品标准、产区等级标准、文化检验标准等方面,共同推进中国白酒优质产区标准体系的设立。

呼吁白酒申遗 传承和保护酿酒技艺

据悉,中国是世界公认的发酵和蒸馏技术的鼻祖,2016年,海昏侯墓考古发现了全世界最早的青铜蒸馏器,将中国的酿酒蒸馏技术起源时间提前到公元前8年。中国白酒的酿造技艺属于我国独有的知识产权,但随着现代化工业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传统的酿酒技艺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目前,我国白酒各流派传统酿造技艺的国家非遗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62岁,且只有12人;广大从事传统酿酒工作的酿酒工人平均年龄超过48岁,并且每年酿酒工人呈负增长。如不加以特别重视和保护,长此以往,中华古老的酿酒技艺传承将岌岌可危,而中国传统酿酒文化的消失对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是惨痛的损失。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汾酒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在今年两会期间,再次建议将中国白酒酿造技艺作为我国申请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重点工作,尽早排上日程推进。中国白酒酿造是一门涉及广泛的综合技艺,完全可以集中表达中华民族歷史、文化、科技、传统习俗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中国白酒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能够从技艺到记忆、从内部到外部、从国家到世界,推动中国文化在全世界范围的传播和继承。

全国人大代表,古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梁金辉则从四个层面阐述了白酒申遗的具体工作方向:(1)将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申遗纳入国家层面重点工作,组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统筹协调申遗相关工作。(2)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体系,各白酒大省相应配套制定地方性扶持政策,加大非遗资金扶持力度,大力支持酒企酿造技艺申遗工作。(3)政府部门要做好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申请非遗宣传工作,对内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视白酒酿造技艺传承;对外交往活动中要彰显文化自信,积极向世界各国展示中国白酒酿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强影响力,加速申遗进程。(4)抓好落实,白酒酿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辖区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筛选、评估、论证,然后由省级综合归纳后上报至国家文化部进行统一申报,打破香型、产区、企业的“区隔”,形成申遗合力,提升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申遗成功概率。

与国际标准接轨 整顿“年份酒”乱象

消费者内心深处对“酒是陈的香”这一理念的高度认同,推动了白酒市场对于“年份酒”概念的追捧。不过,特定消费者或收藏者冲着“年份酒”的“陈”花费高价,却很少能享受到与之对应的优质陈酿。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综艺集团董事长昝圣达建议国家采取措施规范白酒行业“真年份”酒的生产与销售,促使其健康可持续发展。(1)从标准上着手,“年份酒”的标准应当与国际接轨,认知与消费者接轨。在国际六大烈性酒中,除了伏特加是纯酒精酒而不需要陈放之外,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金酒都有橡木桶陈化储藏的工艺要求和饮酒文化,并形成了严格的统一标准。如果“年份酒”标准与国际接轨了,也将有利于我国的白酒更好地走出国门,更易于被国外消费者所接受。另外,消费者对“年份酒”的认知是指窖藏时间,也指酿造完成后进入窖藏到灌装入瓶或入坛的时间。“真年份”酒的生产标准应与消费者的认知接轨,决不能任由酒企各自表述、自由发挥。(2)需为消费者喝到“真年份”酒提供外部保障。一是公证机关介入保真,公证人员应前往窖藏地取证,核查酿造入库记录等关联标志与凭证,从开坛到灌装等环节,进行全程保真并出具公证书;二是专家与质检机构保真,由第三方机构邀请国家级评酒专家、酒类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鉴真,将检测到的实际酒精度、感官、理化指标及结论等标注到包装上;三是由保险公司对“真年份”酒进行保真,这样可以减少买卖双方对簿公堂的困扰。(3)需强化“真年份”酒的行业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严格监管,规范整顿,对概念性炒作、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淘汰虚假,正本清源。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白酒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和消费者本意,开始对外发售“真实窖藏”的“真年份”酒,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前往调研总结,形成“真年份”酒标准后再向行业推广,推动中国“真年份”酒在规范中更好、更快地发展。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刻不容缓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

据悉,在人类历史上,通过寄生在野生动物身上而给人类带来灾难的病毒很多。据有效数据统计,超过70%的新发传染病来源于野生动物。长期以来,受传统饮食习惯和猎奇、炫富、滋补等错误认识影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机制不健全,部分国人有食用野生动物的习惯,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屡禁不止,既破坏生态平衡,又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风险。若不能有效阻止人们食用野生动物,来自于野生动物的病毒将是一个巨大的危险源,随时可能引爆大规模疫情,因此必须严禁食用野生动物。

我国刑事立法高度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将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倒卖、走私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1997年,刑法对上述规定作了吸收和完善,进一步对各个环节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作了规定。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购买非法狩猎来源的其他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食野生动物,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建议适当扩大刑法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增设捕猎、饲养、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罪,用最严厉的法律规定,彻底禁止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认为,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倾向于保护和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之后,我们应该认识到野生动物跟公共卫生安全是密切相关的,以前的立法缺少对这部分的考虑。”在今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中,应对立法的目的重新界定,不应仅限于保护与利用,应当将这部法律定位为野生动物管理法,不仅纳入保护名录的动物需要保护,没有纳入保护名录的动物也要纳入管理。

严格监管 退养给予一定补偿

在完善法律的基础上,执法环节也必须跟上,要改变以前多头执法导致效率不高的问题,要让老百姓参与到野生动物管理中去,将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纳入管理和处罚范围,加大惩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全國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法》,进一步明确“禁食野生动物”的含义,将可食用的野生动物限定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采用清单式管理,清单外的一律禁止食用。借鉴国际公约的名录做法,公布不可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名录,对于地方保护的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传统的“三有”动物以及那些更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动物(如刺猬、蝙蝠、穿山甲、蜈蚣、毒蛇等)则可以考虑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允许科研利用和生态灭杀,但严禁食用。将可食用野味等同于肉类食品予以严格监管,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

此外,周洪宇建议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食等行为作出规定。比如,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快递等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提供交易、消费的条件、场所或者服务;餐饮经营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

我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种类和数量巨大,在部分省(区)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已经成为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撑。据统计,全国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农户超过1400万。因此,孙建博建议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全力防止因弃养导致野生动物死亡、逃逸、抛弃、私自交易、非法宰杀食用等现象发生;有关地方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应尽快联合出台一个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影响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偿。

电商扶贫大有可为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发展农村电商、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应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加强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展农村电商 助力消费扶贫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并给予流量等支持。随着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各级政府不断改革创新扶贫机制和扶贫方式,以电商拉动消费扶贫的方式逐渐引起各方重视。到2019年,我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

5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部长通道”采访活动中,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产业扶贫已经成为覆盖面最广、带动贫困人口最多的举措。要让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真正出村进城,不仅卖得出去,还要卖个好价钱,这是下一步要解决好的。要进一步把产业链拉长,把批发市场、电商平台、龙头企业等和贫困地区连接起来,同时也要抓消费扶贫。

“电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说,通过技术、金融、物流、销售等数字化赋能贫困地区产业,是一种“造血式”扶贫,可以挖掘贫困地区发展潜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要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的电商企业完善供应链,为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带来新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刘木华建议设立国家农产品电商创业培训百亿基金,以引导更多农村能人、返乡务工人员、农村大学生接受电商创业培训,鼓励其自主创业,补齐农产品上行的关键短板,实质推动城乡经济复苏。

随着移动互联网、电商平台、支付、交通、5G等条件的逐步完善,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正在变为电商的“富矿区”。应急性的“消费扶贫”带来了“点对点”产销对接机制,也迎来了发展“富民产业”的重大机遇期。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引导和推动电商平台与有产业基础的贫困地区建立合作关系,以市场需求和电商平台的专业能力為基础,通过线上优品馆、线上展销会、专场消费扶贫活动等各种方式,将当地特色农产品迅速加入全国消费者的“日常购买清单”,升级为“国民消费产品”,迅速消除市场壁垒,建设关键物流节点,深化消费扶贫产品的市场能力。

直播带货好 市场需规范

当前,“短视频+直播”等数字模式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播带货、直播授课、直播艺术表演等,越来越多的传统业态被搬上了数字平台,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今年2月以来,拼多多平台“市县长直播”已超过100场,20多个省(区、市)的180多位市(县)主要负责人进入助农直播间带货,把本地农产品直接对接消费大市场。5月20日,国务院扶贫办和拼多多电商平台联合启动“消费扶贫百县直播行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本身也是“直播达人”,他们就这种新业态进行了分享,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从村里合作社的理事长变成“直播达人”,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吴云波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2019年底,我们合作社入驻了短视频平台,开始发一些合作社的小视频,慢慢积累了一些粉丝。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解决销售难题,我们又开了直播,没想到效果非常好。现在粉丝已经涨到了100多万人,直播销售额超过了20万元。”因此,吴云波建议各级政府与头部短视频平台合作,组织系统化的直播电商培训,帮助农民、牧民更好地利用直播平台,让直播红利惠及每一个人。同时,直播平台确实需要规范一些不好的行为和做法,树立正面形象和典型人物,通过老百姓都喜欢的方式,弘扬新时代新精神。

与吴云波比起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万山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华茜应该是最早一批的“直播带货官”。在华茜看来,“直播是一种销售渠道和方法,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带领农民学会它、用好它,能做很多事,但也有一些人为了流量游走在道德与法律边缘。因此,直播市场仍需规范,做直播既要有专业技能,同时也要坚持和稳定发展。相信直播技能的掌握和发挥,会在未来的乡村振兴中大有作为。”

疫情会对我国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是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