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百年前陶孟和的“三观”

2020-07-28 04:42毕苑
博览群书 2020年7期
关键词:三观公民政治

毕苑

陶孟和原名履恭,1887年生,祖籍浙江绍兴,是中国近代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幼时曾在近代教育家严修创办的家塾中就读,这个家塾课程包括英文和自然科学,就是其后著名的南开学校。之后陶孟和赴日留学,在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历史和地理;几年后他又赴英国伦敦大学学习社会学和经济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上世纪10年代先后任职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北京大学教授。幼时至成年的知识结构培养了他优于旧式知识分子的思维方法和观念。正是这一时期,陶孟和执教社会学、教育学、社会心理学、教育社会学等新兴课程,并积极参与新文化运动,在《新青年》等杂志上大量发表文章。他个人的思想逐步成熟完善并达到高峰,集中表达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出版的《孟和文存》中。通观来看,陶孟和的社会观、国家观和教育观尤为宝贵,反映了他对共和国民核心精神的看法。

以新知识更新国民观念,推动社会进步

陶孟和确信,“20世纪之新发见,厥为组织。苟得其人而善为组织,则事毕举”(《论大学教育》,《孟和文存》卷三页四一,亚东图书馆印刷发行,1925年。以下只注卷数和页码)。他作为一个社会学家,认识到社会是人与人相集之团体,人类群居生活之全体,而社会制度是组织得以实现的体现,是用以规定社会关系范围活动的准则。所以“社会制度诚可为革新人群革新社会之基础”,就此而言,社会的进化就是社会制度的进化(《社会》,卷一页八)。但是,政治改变和社会进化的关系不是那么简单,并非一旦制度改变就能促成修明的政府和共和的政治,最终还要靠施行制度的人民(《中国的人民的分析》,卷一页一○)。陶孟和在这里讨论到制度建设与民众文化改进之关系,抓住了近代以来中国进步的关键问题。

虽然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一揽子解决办法,但是他提出,增进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是改变民众文化道德的有效措施,即“知识可以为道德之方法”,新知识可以增进道德,新知识可以救济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的罪恶(《新青年之新道德》,卷一,页六二)。这种思路无疑是有建设性的、有效可行的方法,尤其是在中国新旧学兴替、新文化兴起,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刚刚进入中国教育体制,而中国民众整体观念较为落后的时代,建设新的知识结构改造国民文化,不啻为最佳路径。那么社会学者能够做什么?陶孟和首先想到的就是进行社会调查。这就是他那篇著名的《社会调查》文章的来源。因为对中国历史典籍中记录人民生活的资料太少,作为一个号称书籍汗牛充栋的国家,中国古书比各个文明国数目其实并不多,而且是“哑国民”以“奴性逻辑”解释陈言。陶孟和知道中国素有“贤人政治”的传统,但他所期望的是“一国之中,不贵在有尧舜禹汤或大彼得拿破仑,而贵在一般人民都能发达,不必等着枭雄恶霸就可以自治”,所以研究社会、调查社会现象,“可以使一般人民全有发展成圣贤之机会”,从而免去“贤人政治”,同时也就杜绝“贤人”营私利己的机会(《社会调查》,卷一,页一一一)。

“国”并不可爱,可爱的是“这个抽象名称里头的生灵”

陶孟和在剖析梁济自杀一事时專门谈论爱国,说“国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原来没有什么可爱。我们所爱的是同在这个抽象名称里头的生灵”(《论自杀》,卷一,页七一)。纵观历史上的各种“爱国”名号,“‘爱国心这个名词常用为骗人的口头禅:君主用他保护皇室,帝国主义者用他保护资本家的利益,民国的执政者用他保护他们自己的势力。所以,为人民全体争幸福才可以激发真爱国心,不然,这个名词是最危险最祸害的。”陶孟和让人们警醒满天飞的“爱国”口号背后,其实掩藏的是丑陋的权贵利益之争,民众不过是不自觉的炮灰。那么什么是“爱国心”呢?——“国民觉悟发表出来就是爱国心”(《论自杀》,卷一,页七二)。这里重要的不仅是“觉悟”二字,还更在“发表”,它是在为民众呼吁自由发声、自由陈说的空间。唯有自由的言论空间,民众才可能觉悟,才可能有真正的“爱国”。

有鉴于此,陶孟和对抽象的国家至上观念也充满了警惕。他目睹一战中军国主义崛起和武力至上思想为世界和平带来的巨大破坏,追根溯源他认为,把国家当成一种抽象的东西,其流弊不可小视,其中一个恶劣后果就是军国主义。军国主义观念认为,国家是神圣的存在,具有超出的人格,即“国家人格论”;战争能训练勇猛的人民,为了保卫国家,可以并且应当牺牲个人生命财产乃至一切。德国和日本的一些国法学者持这种主张。陶孟和指出了问题所在:“军国主义派的主张,是牺牲一切,保护国家,——不是保护国家的人民,是保护国家的名称与势力”(《军国主义》,卷二,页二五)。在这种观念下,近代科学成了侵略的利器,社会政治成了威权逞能的场所,种种炫人的名词——国家、国魂、国粹等解构了人民的自由。

陶孟和诸种分析的出发点是社会、国家等皆不是空洞的名号,它是由真实的个人组成的实体,爱护它们就必须爱护每个个体。事实上的军国主义或许就在人们身边——只要它打着“爱国”的旗号而不允许民众拥有自由。

教育的重要功能在于培养民众的公民意识

教育与社会之关系似乎不用多言,这二者本应相互影响。现实却是,社会对教育的影响我们显而易见——比如社会发生扰乱则妨碍教育进行,专制政治不允许学校设置民治的教科,军国民训练会压抑自动的教育等;但是,教育影响社会的情形却不多见。凡教育者都认为教育有指导社会、改良社会的功能,但是陶孟和让我们清醒地看到,“教育改良社会”这个观念“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信仰”、一个兴奋剂、门面语或护身符。那么,教育应否为此承担罪过?陶孟和不这么认为,因为教育不过是众多社会力量中的一种,它自身为其他各种情况所限;只有增加教育效率,方能使其尽改良社会、指导社会的责任(《教育的效力》,卷三,页三)。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当属德意志教育。德意志教育历史悠久,自从科学教育之父赫尔巴特诞生以来,教育界大师辈出,19世纪后期赫尔巴特教育学更是风行美国,美国一度掀起赫尔巴特研究的热潮,形成“赫尔巴特运动”,“赫尔巴特主义”一词也相继出现。在20世纪初,王国维等人将赫尔巴特教育学引入中国。可见世界各国对德国教育的推崇。不过战争使德国教育风光不再,一战结束后,世界各国逐渐抛弃以往追捧为最完备的德意志式教育,转而学习美法等国教育,人们似乎将德国教育认定为产生军国主义之母。陶孟和认为这种判断恰是颠倒了因果,他说,“与其谓德国教育为产生其军国主义之母,毋宁谓其军国主义之政府为产生其教育之母。吾以为德意志之教育所失者,在乎消极地受其独裁政治之影响,而不能积极的影响政治。故其学校之通弊,遂养成骄横服从之惯性与偏狭狂妄之爱国心。此所以有一九一四年八月一日之德意志之民气也”(《德意志战时之教育改革》,卷三,页一○八)。不得不说,陶孟和的这个分析是入情入理,合乎历史实情的。

那么教育的重要功能是什么?陶孟和给出的答案是——培养民众的公民意识。

他引用约翰穆勒的话说,“民政之先,必设普及教育”,但他更进一步认为,“教育又不止于读书识字,必且授以高等实用之教育,养成公民之知识”,这样使人民对于政治、社会和生计等方面的问题发生趣味,同时产生责任感,“如斯然后人民非特能监督政府,且与政府相提携,共谋社会上政治上之进步”(《论大学教育》,卷三,页四二)。既是“公民教育”,它的特点便是平等:权利平等、教育平等。如果说同样是公民却因处境不同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其中的过失不在公民自身,而在社会、在国家没有照顾到公民成员的价值。

陶孟和的公民教育观主要反映在他对公民教科书的编写意见中。

上世纪20年代,中国已经出现了自己编写的公民教科书,但多数情况还是翻译欧美公民著作为教本。陶孟和认为,外国公民学教科书的特点是侧重讲授政府组织和宪法知识。这个传统有其历史原因,因为欧洲自拿破仑战争后,国家主义日渐发展,国家制度日益受到重视,这样必然重视人民的政治教育;其后民治观念的发展也要求重视政治教育,这是外国公民学教科书重视政治知识的原因。国家和政府固然是人类最重要的组织、社会最重要的机关、当之无愧公民学的中心,但它们并不是全部。过于重视国家政治的流弊,就是国家为无上的主体,容易造成狭隘的国家主义。而且,政治并不是独立的社会现象,它与其他社会现象都有关系。因此,陶孟和对于公民教育的观点是:

公民应有的知识不应该只限于政治的或宪法的,还应该包括关于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知识。一言以蔽之,公民学的目的是使生徒对于他所生息的社会有一个合理的了解:要知道他与社会有什么关系,社会对于他个人有什么权利,社会是如何组织的,社会有什么职能……组织联络使成为有系统的知识(《公民科之内容》,卷三,页六一)。

基于以上观点,陶孟和选中上世纪20年代初美国政治学会的公民委员会报告为蓝本,加以修改,作为中国公民教科书的范例。陶氏公民教科书分“社会”、“政府”和“公民的活动”三部分,充分体现了陶孟和关于社会知识、政治知识和公民教育的贯通理念。如他设想,“社会”部分讲授个人与社会、中国的地理状况、人口状况、家族乡村以及经济要素等内容,这是陶孟和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对公民应该掌握的“社会”概念的把握。“政府”部分包括政府的基础(政府的性质、公民的权利及义务、公民监督政府),选举制度(选举和政党组织),地方政府(村乡镇团体、都市自治、省政府)和中央政府(宪法、立法行政及司法)。最后“公民的活动”涵盖经济的(富源、农业、商业、工业、金融、公有事业和财政等),社会的(卫生、金融和救济事业等)和国际的(国务、外交和现代问题等)三方面内容。以上纲目包括了当时中学校所涉的修身、法制、经济等科目内容。将此书置于中国近代公民教育大背景下看其价值则更为清晰。中国自20世纪10年代中期诞生“公民教科书”以来,公民教育体系开始从学习西方着重讲授国家制度和运行体制的“国法学”中走出,为建立中国自己的公民学知识而进行重整、选择。陶氏教科书已与“国法学”大不相同,涵盖了公民应该了解的国家知识,兼含修身、法制和经济等内容,设计了公民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应具有的现代素养。其所蕴含的公民概念从“政治身份”向“现代生活方式”转变的意义为前所未有,故而说,陶孟和这个公民教科书的设计在近代公民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陶孟和的所有设想都是建立在对中国当时社会状况、国民素养和政治水准的判断之上。他肯定地认为,“要知道现在中国的政治不是共和,仍然是专制”(《我们政治的生命》,卷二,页一○),所以他的教育理念是塑造新的現代国民,改变这个专制的国家走向真共和。同时他的眼光是开放的,他说,“所谓真正之教育,非只为国家的教育,乃为全人类的教育”(《德意志战时之教育改革》,卷三,页一一六)。这种眼光放置今天也殊为可贵,只有放眼人类的教育,才是有气度的现代公民教育,也才能培养出良好的共和国民。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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