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将全国20.23亿亩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1~10等,平均等级为4.76等,较2014年提升了0.35个等级。
《公报》显示,评价为1~3的耕地面积为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评价为4~6等的耕地面积为9.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評价为7~10等的耕地面积为4.44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
《公报》分析了东北、内蒙古及长城沿线、黄淮海、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甘新、青藏等九个区域的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及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提出加强农田建设、培肥改良土壤、提升地力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