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伟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均提到了“促进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要求,这一要求是基于我国农业经营中仍存在较大比例的小农户兼业的现实。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小农户占农业经营户的比重为98.1%,小农户中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为92.5%。以农业大省河南省为例,小农户占经营主体的比例为95%,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86%,其中参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形式的小农户仅有5.1%。这说明我国农业经营以小农户兼业经营为主,也显示了小农户兼业经营方式仍然以传统经营为主的特征。所以,寻求我国小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经营的路径,满足对绿色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实现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目标,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推动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已历时多年,但土地流转和农地规模经营仅在部分地区成为农地经营发展的主要模式,在全国层面小农户经营农地依然是主流[1]。土地流转和农地规模经营下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仅停留在生产层面,吸引了农村高人力资本劳动力和其他优质要素聚入,恶化了小农户生存环境,挤压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空间[2]。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要素流入不足,流通和市场环节处于被动地位,他们最佳的选择是非农就业后兼营农地,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而不是农业收益最大化,农业发展被长期忽视[3]。农业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学研究的窠臼,也需要考虑生态学和社会学(人口),现代农业不仅要发展绿色农业,而且要基于农村人口的社会关系发展小农户经营模式[4]。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环境恶化和消费者渴求绿色农产品的境遇下,发展绿色农业是唯一出路。绿色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主导下的社区支持农业、农夫市集等小农户参与绿色农业生产模式,但主要集中在城郊,而且在沟通和互信方面有诸多发展障碍[5]。虽然在合作社或第三方中介组织引导下部分农户发展绿色农业,但是在生产、流通和市场环节仍处于弱势[6]。由于小农户具有数量多、决策分散、远离城镇等特征,所以其发展绿色农业需解决生产中的决策统一、市场化经营、资金筹措等难题,要避免小农户在传统农产品体系中的弱势,同时要减少市场交易的搜寻成本,并与消费者建立互信关系。
小农户是指农村经营农地的普通农户,达不到规模经营户的标准,且没有加入任何经营单位。本文中的发展绿色农业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生态化和农产品“绿色”为目标,小农户改变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和选择市场化经营的过程。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非农就业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到了“刘易斯拐点”,农村劳动力也处于“兼业”的第二阶段,即农村劳动力以非农就业为主,农业为辅。在这个阶段,小农户追求的是家庭收入最大化,不再是农业收入最大化。由于小农户家庭拥有的要素主要有劳动力和承包土地,当同样的劳动时间非农生产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收入,花费在土地上的时间越长其机会成本越高。所以,小农户选择的最佳经营方式是传统粗放式经营,通过减少劳动时间或者闲置劳动力(老人或妇女)经营,可以达到降低土地经营的机会成本的目的,从而实现家庭收入最大化。
发展绿色农业相对于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需要投入更多的要素,包括技术、资本和劳动等。除非单位要素在绿色农业生产中获得较高的收入,否则小农户将会选择减少向土地投入要素的数量。实际中,特别是远郊和偏远农村,绿色农产品生产得到的技术和资本支持相对不足,再加上绿色农产品并不具有传统农产品市场出清的优势。小农户在绿色农产品市场前景未知和生产过程高风险状况下,必然预期单位劳动时间非农收入高于且稳定于绿色农业生产收入,最终选择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这也印证了诸多学者的观点,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非农就业并兼营农业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7],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恶化,不利于绿色农业发展[8]。
小农户经营绿色农产品,一般通过两种模式进入市场,一是通过传统多环节流通模式进入市场,多存在大规模生产基地;二是小农户自行进入市场销售。这两种市场销售模式均会遭遇瓶颈,主要原因是市场信息不对称下的“信任危机”。
在传统多环节销售模式下,即使有食品检验和监管机构介入,消费者也很难了解到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地和流通加工环节。虽然在绿色农产品包装上有相关信息的注明,也有检验机构的证明,但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消费者仍然心存疑虑[9]。传统多环节市场销售模式下生产者和消费者被隔离,消费者无法获悉各个环节信息,必然加剧消费者信任危机,也是导致消费者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传统流通环节冗长挤压了小农户的获利空间,降低了其利益分配比例,往往使小农户无法获得预期利润,势必加剧其非绿色生产的“道德风险”行为。
如果小农户生产绿色农产品自行进入市场销售,无疑增加了搜寻市场等交易成本,同时也面临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不信任问题。现实中,在农民工返乡创业背景下,确实有部分农户生产绿色农产品,但市场销售成为了他们发展绿色农业的最大障碍。首先,小农户无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与供给状况,容易导致农产品滞销;其次,小农户自行搜寻市场往往会增加其搜寻成本和流通成本,并且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往往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再次,小农户的经营过程和农产品本身被歧视,容易被城市居民贴上“低档”标签,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这种现象更加凸显。
与发展传统农业相比,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将面临较多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小农户兼业经营传统农业的行为具有区域的统一性,一般在较大区域范围内经营某种类型作物,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小农户这种以粮食作物为主的区域统一经营行为,是基于技术简单、市场保障和社会政策稳定的最佳选择,不仅可以降低技术、市场和社会风险,还能节约经营和销售的交易成本,降低其兼业经营的机会成本。
在市场对绿色农产品需求增加的背景下,部分小农户尝试经营绿色农业,将不再遵循区域统一的农业经营模式。经营绿色农业小农户比例较低的情况下,小农户要自行承担成本较高的技术支持,可能会面临技术服务供给不足的风险;较少比例的农户遭遇社会风险的概率也会增加,与其他经营主体社会交往中处于弱势,也会被政府政策或行政决定所忽视;小范围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不具备传统农产品的市场保障性,更不会有国家的价格政策保护,市场销售困难甚至滞销提升了小农户经营绿色农业的经营风险。
绿色农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分性,只有在一定的土地规模下才能实现。小农户农业经营决策具有很强的分散性,如果绿色农业经营户与传统农业经营户在农地空间呈现交错分布,那就缺乏绿色农业系统所需要的整体性。一旦经营绿色农业的土地被分割包围,周围其他农户的传统经营行为,特别大量农药、化肥、除草剂等有机化学物品的使用,会对绿色农作物经营造成污染和干扰,也就无法真正实现绿色经营。
由于区域分异、农地异质和农户分化等空间异质性,农户经营决策在空间上呈现分散性,这与绿色农业系统要求的整体不可分性矛盾。绿色农业系统构建的不可分性体现在其复杂性、整体性和规模性,单个农户或零散的多个农户行为无法满足其要求,需要第三方主体的参与推动,从而实现多个小农户经营行为统一和土地空间上连片规模化。
按照对“替代性食物体系”内涵的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可以将“替代性食物体系”分为不同的类型。广义上来讲,所有区别于常规农业的农业体系都可以称为“替代性食物体系”,例如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短链农业。狭义上来讲,“替代性食物体系”强调的不仅仅是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同,更是食物供应渠道的创新。狭义的“替代性食物体系”主要包括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简称 CSA)、农夫市集(farmers'market)、共同购买(buying club)、巢状市场(nested market)、社区菜园(community garden)、租地种菜(garden plot rental)、“从农场到校园”项目(farm-to-school program)等。“替代性食物体系”与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的常规食物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生态可持续性。“替代性食物体系”中的农产品生产模式是以消费者需求为主导,广泛采用有机或可持续农业的生产方式以及通过缩短食物供应链条(食物里程)减少食物运输中的碳排放。消费者直接参与或监督农业生产过程,采用提前支付、缴纳消费保障金、共担风险等模式保障农产品销售和小农收益。消费者主导下的这种农业生产模式,不仅满足了消费者需求,也保障了小农户收益,生态化是纽带让其区别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只要消费者有需求该生产模式就可持续。
2.短链供应,农产品价值利益回归小农。支撑“替代性食物体系”存在和发展的显著特征是农产品的短链供应,消费者与生产者对接,没有中间流通环节,有效地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任危机,强化了这种模式的稳定性。传统农业生产流通模式中,小农户在利益分配中处于弱势,短链供应农业模式减少了参与利益分配的其他环节,使农产品价值利益回归小农户。
3.本地化直销模式。替代性食物体系的短链供应的特征要求农产品本地化直销模式,通过本地化生产和消费不仅可以缩短食物的生产地和消费地的距离,减少碳排放,保证食物的新鲜与安全,而且能够拉近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心理距离,增加彼此信任度。所以,无论是实际中还是在研究领域,以社区支持农业、农夫市集、租地种菜等为代表的替代性食物体系主要出现在城市近郊。
1.多元化消费需求与农户单一农产品供应的矛盾。“替代性食物体系”主要是消费者与生产者直接对接,并建立以社会关系为纽带的固定经济合作关系。消费者与生产者建立对接关系在现实中有两种情况,一是消费者与分散小农户建立联系;二是消费者与资本化运作的生态农场确定经济关系。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升级的同时也呈现多元化。虽然资本化运作的生态农场能够提供多元化的食物供给,但也仅仅满足城市较小比例的高收入阶层消费者。而且在资本化运作的生态农场模式下,经济往来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掌握食品生产过程信息存在一定的障碍,与生产者无法建立牢固的信任关系。若消费者与分散的小农户建立一对一的关系,虽然可以建立相互信任关系,但小农户供给食物的单一性无法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消费者需要从未建立对接关系的农户手中获得其他食物,这些食物的交易过程缺乏社会信任支撑,并不能保证其是绿色食品。所以,消费者在与单一农户建立社会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如何获得多元化食物成为了替代性食物体系亟需解决的问题。
2.本地化模式限制其广泛适用性。短链供应和本地直销模式的特征决定了替代性食物体系的本地化模式,现实中多在城市近郊区域发展,在城市远郊区域和偏远农村并不具有适用性。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短链供应的低碳思想;二是空间近距离易建立稳固的社会信任关系。短链供应不仅可以降低食物运送过程的碳排放,也可以保证食物的新鲜度,但在当前现代化物流体系和低碳运输工具条件下,其并不是限制替代性食物体系本地化的根本原因。替代性食物体系下的消费者主要是城市中高收入家庭,由于空间距离近,易与近郊农户建立信任关系,空间近距离具有信息流、人流和物流的便捷性,为陌生人变成熟人创造机会,容易实现“熟人经济”。然而,城市远郊区域和偏远农村的小农户与城市消费者建立信任关系缺乏这种空间的便利性,很难实现“熟人经济”,需要现有的“熟人”纽带衔接,这正是现实中所缺乏的。
1.在社会维度上缩短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心理距离。通过前面分析可知,小农户经营传统农业比经营绿色农业的机会成本低,因为传统农业生产过程简单,流通和市场销售完善。现实中存在小农户尝试经营绿色农业的现象,但存在的最大障碍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消费者逆向选择。替代性食物体系中利用人口流动和交往建立社会关系,将陌生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变成熟人经济,值得借鉴。城市远郊和偏远农村空间上距离城市较远,这些区域的小农户很难与城市陌生消费者来往频繁,建立信任关系存在空间上障碍。但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远郊和偏远农村流出的人口和当地小农户本身就是熟人,以流出人口为媒介成立消费者群体,可以在社会维度上缩短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心理距离。
2.利用社会关系交叉性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替代性食物体系中多以消费者与生产者确定固定的对接关系,但生产者为小农户的情况下,单一的食物类型无法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需要建立食物交换的信任机制。每一个消费者不可能与所需食物类型的所有生产者建立固定的对接关系,消费者与未建立对接关系的生产者很难建立信任关系,也无法获得自认为信任的全部绿色食品。但消费者可以利用社会关系的交叉性满足多元化食品需求,通过已经与其他食物类型生产者建立对接关系的“熟人”获得所需绿色食品。消费者利用社会关系交叉性获取信任的绿色食品的方式,是基于“熟人”间相互为自己对接的生产者“背书”实现。
虽然替代性食物体系中的诸多模式能够解决绿色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危机,从根本上杜绝逆向选择的产生,但具有较强的局限性。无法在远郊或偏远地区的农村以小农户生产为主的区域实施,同时也无法真正满足消费者对食物的多元化需求。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存在市场信任危机和供求不一致问题,这两个问题可以通过“熟人经济”、以消费者为媒介的食物互换机制解决。
1.基于契约自发形成的“熟人经济”。这种模式一般出现在城市近郊绿色农业生产性企业与消费者或单位之间,消费者对绿色农业生产单位有初步的信任,然后消费者抱着尝试的态度与生产者建立契约关系,并通过近距离多频次监督或参与绿色农业生产提高信任度,进而形成“熟人经济”。
现实中,城市近郊自营农地的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比例仍然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在小农户加入绿色农业生产组织比例低,消费者很难对分散的个体小农户产生初步信任,也就不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关系。
所以,对于城市近郊自营农地的小农户应该自发组建绿色农业生产组织,比如农民合作社、集体联营组织、合伙企业等,并通过市场宣传促使消费者初步信任,在建立契约关系和消费者监督的基础上形成“熟人经济”,消除信任危机。
2.基于已有的熟人关系建立契约。虽然有少量的农户已经参与到替代性食物体系的各种模式中,但城市远郊和偏远地区的农户无法与消费者建立对接关系,空间距离和信息不对称会加剧契约关系中的道德风险,最终会导致消费者逆向选择。现实中城市中的消费者很少与城市远郊和偏远地区的农户建立绿色农产品供需契约关系,因为空间距离导致消费者无法多频次监督或参与农产品生产过程,弱化其对生产者的信任度。
城市远郊和偏远地区农户可以依托本区域的外出人口,充分利用这一“熟人关系”为媒介,促使外出人口以及其相关消费者支持家乡农业发展,在这熟人经济的基础上签订契约关系。以农村地方政府或者村集体主导成立农业生产组织,并出面召集本区域外出人口支持家乡农业发展,以外出人口为媒介吸纳其熟人成立消费者团体,消费者团体与农业生产组织对接签订契约关系,形成外出人员及其熟人、农业生产组织、农户之间的熟人经济,并互相监督提高信任度。
1.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熟人经济”运作。本文分析的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的“熟人经济”模式,是以本区域流出人口为核心和媒介支持家乡农业发展的思路进行的,适用于各区域小农户分散自营农地的情况(详见图1所示)。
图1 “熟人经济”与消费者食物互换交易模式
由于绿色农业发展的不可分性,需要在各地方政府或村集体主导下组织小农户成立合作组织,合作组织内部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设定准入标准和建立失信退出机制。同时,各地方政府或村集体出面引导以流出人口为核心或媒介的消费者建立支持家乡农业发展的非政府组织(NGO),NGO内部消费者与农村流出人口存在一定的信任关系(老乡、同学、同事、朋友等)。在当前对绿色农产品具有较大需求市场的状况下,只要有主导者和组织者,容易建立熟人之间的消费者NGO。
在各区域地方政府或村集体和流出人口组织下,可以建立“消费者NGO-流出人口-农户合作组织-小农户”熟人之间的对接关系。在消费者NGO与农户合作组织的对接和协调下,消费者与单个小农户建立契约关系,分担农户经营风险和保障绿色农产品市场销售。消费者NGO和农户合作组织是在地方政府或村集体的主导下设立的第三方组织,承担监督消费者支付和农户按契约生产的职能。当农户合作组织中绿色农产品供给超过对接的消费者NGO需求时,消费者NGO组织承担向其他消费者NGO推介多余农产品,在多个消费者NGO之间形成绿色农产品的交易和互换,从而保障小农户的利益。
2.满足多元化需求的消费者食物互换交易平台。虽然消费者NGO与小农户进行对接,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小农户生产的绿色农产品总量超过消费者NGO需求能力,供给过剩;二是小农户供给农产品的类型无法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构建一个消费者食物互换交易平台,各个消费者NGO通过统计内部成员的消费需求和对接农户合作组织的产品过剩情况,在交易平台发布信息,根据各自需求,完成互换交易。消费者NGO之间也可以提前预定绿色农产品类型和数量,信息汇总后供各个农户合作组织参考,有利于小农户市场化经营农地。该交易平台应由政府主导构建,保障消费者NGO之间互换交易的非营利性(非溢价性),承担消费者NGO的登记注册、信用评价和失信退出等职能。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1)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的主要困境是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其中市场风险中信息不对称下遭遇消费者信任危机是最大的障碍;(2)“替代性食物体系”模式虽然可以提高消费者信任度,但适用范围有限,其熟人经济模式可借鉴;(3)利用外出人口为核心和媒介构建普遍适用的熟人经济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消费者信任危机,保障小农户利益,利用消费者NGO交易平台可以解决绿色农产品的供需失衡问题。
熟人经济是小农户发展绿色农业可选择的路径,但最终还是要走向契约经济,需要一定的法律和行业制度保障。绿色农业发展必须在生态系统整体要求下进行,具有较强的不可分性,需要政府的整体部署。据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政府应制定支持绿色农业发展的相关经济优惠政策;(2)地方政府应积极推动集中农地和划定绿色农业发展区域,保障绿色农业发展的生态整体性;(3)制定绿色农业生产、服务、产品鉴定标准;(4)构建绿色农产品交易平台,制定消费者NGO成立标准、准入标准和失信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