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钧,仝国强
(新疆兵团第五师医院,新疆 博乐 833400)
股骨干骨折的患者常由于内固定取出时引发再次骨折,诱发原因包括内固定应力遮挡,骨折部位愈合治疗较差,初次手术骨膜剥离过多、内固定钻孔的医源性等。术后再发骨折的患者需要再次进行内固定手术治疗,但是相比初次手术,患者的髓腔更加狭窄且不规则,需要采用闭合复位交锁髓内钉还极易引发髓腔爆裂等问题,给患者的预后造成巨大影响。
实施股骨干骨折术后再骨折患者中选择30例纳入本文对比研究,30例再发骨折患者分为两组后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两组患者各15例。实验组包括男9名,女6名,平均年龄(55.8±11.6)岁,对照组包括男8名,女7名,平均年龄(54.4±12.1)岁。
1.2.1 对照组
对照组采取钢板内固定治疗,分析患者内固定失败的具体原因,为患者选择腰部麻醉或者全身麻醉,进行初次手术切口的消毒,再次取手术切口,将内固定取出后将周围骨痂清除干净后再次进行钢板内固定术[1]。
1.2.2 实验组
实验组采取髓内钉固定治疗。患者采取植骨融合后,根据手术评估的健康肢体长度选择合适的髓内钉规格。在大转子上方做5 cm左右的纵切口,把梨状肌窝、大转子充分暴露出来,选择梨状肌窝中部外侧作为导针进入点,逐渐把髓腔扩大,把髓钉的通道清理干净,置入髓内钉后安装锁螺帽[2]。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分析,患者治疗效果采用x2检验,用%表示;患者的预后指标采用t检验,用()表示。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及预后效果对比具有差异表示统计学有意义。
实验组患者采取髓内钉治疗后的治疗效果优于采取钢板内固定的对照组患者,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术后无骨折畸形愈合、髓内钉断裂、关节僵硬等并发症。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n(%)]
实验组患者的骨折平均愈合时间低于对照组,膝关节功能HSS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预后指标对比()
表2 两组患者预后指标对比()
组别 例数 骨折平均愈合时间(月) 膝关节HSS评分(分)实验组 15 5.14±1.16 85.61±3.09对照组 15 7.33±1.58 66.34±5.14 P <0.05 <0.05
股骨干骨折患者的治疗方法为内固定术,钢板是常规的材料,不过临床由于钢板内固定治疗术后出现失败的几率较大,因此随着髓内钉在临床的广泛应用,成为骨折患者内固定治疗的主要材料[3]。根据研究可知,实验组患者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因此为患者实施髓内钉固定治疗后能够有效提高治疗有效率,髓内钉固定的两端一般放置在锁定内,保证固定稳定。
内固定属于坚强固定,骨折愈合一般为一期愈合,由于缺乏外骨痂包裹和塑形处理,引发骨质疏松,骨性强度明显下降,因此钢板取出后极易出现在骨折,这也是股骨干再骨折发生的原因。根据实验调查,采用钢板螺钉固定的时候,股骨干钻孔位置的骨强度会下降50%的强度,而且钻孔的部位会出现再骨折情况。
股骨干手术后再骨折的常用固定方式为外固定支架、钢板螺钉系统、髓内钉系统。首先,外固定支架,是通过闭合复位的手段阻断骨折断端的血液运行,减少骨膜的损坏,骨折愈合速度更快,能够尽早的进行功能训练。局部皮肤条件比较差会合并局部感染,从而会引发骨髓炎,导致内固定治疗失败。其次,钢板螺钉固定是通过点接触接骨板、LCP锁定加压接骨板的方式治疗,可有效改善骨折部位血液供应情况,降低再骨折的发生率。最后,髓内钉固定治疗。拆除第一次手术的内固定钢板后,不需要再次实施骨折部位的软组织剥离,切除骨折断端的硬化骨头后进行植骨,能够提高骨折愈合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为股骨干骨折术后再骨折患者采取髓内钉治疗,不仅能够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并发症发病率,具有极高的治疗安全性,患者的复发骨折的几率明显降低,可提高患者膝关节的康复速度,患者治疗后的生活质量也得到明显提升,因此采取髓内钉治疗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