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剑
(浙江工商大学 a.后勤服务中心;b.浙商研究院,杭州 310018)
浙江历来有创业传统。这首先表现为家族逻辑,即个体创业引发家族成员的创业,形成了大量的兄弟厂、姐妹店,以及典型的浙商二代创业。家族创业的盛行,逐步蔓延至整个社区,从“抱团发展”的温州模式,到“鸡毛换糖”的义乌传统,都体现了强烈的社区规范逻辑,进一步推动了浙商企业的崛起。与以上两种民间力量不同,面对经济新常态,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开始积极影响个体的创业行为。一方面,制度是多重的,来自政府的制度压力并不是在制度真空中对个体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制度是精妙的,不同的制度逻辑对个体行为有不同的影响,彼此之间存在或冲突、或互补的复杂关系[1]223。随着双创政策的落地,浙江省各个区域政府积极建设各种园区、执行各种创业支持政策,形成了新的制度力量,即社区规制逻辑。那么,家族逻辑、社区规范逻辑以及社区规制逻辑,又是如何共同影响了个体的创业决策?为此,从新制度主义的多重制度逻辑理论出发,本文分析多重制度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即是否开展创业活动)的影响,重点关注社区逻辑和家族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的独立与交互作用,并以2016年浙江成人创业调查数据开展实证研究,以揭示浙江个体创业决策的制度之源。
在创业研究领域中,已有研究围绕创业者与创业环境的互动,聚焦于创业机会的发现与利用,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2-3]。其中,制度环境无疑是影响个体创业决策的重要维度[4]。新制度主义理论,特别是多重制度逻辑理论,则为研究制度环境与创业行为之间的关系提供有效的分析框架[5]。在多重制度逻辑理论框架下,大量研究开始聚焦制度逻辑之间的冲突性,以此解释组织或个体行为的差异化响应[6-11]。在这里,制度逻辑冲突性是指场域中不同的制度裁判(institutional referents)对组织或个体行为开出了不相容的制度药方,并为之赋予意义和合法性[9]。但是制度逻辑之间纯粹的冲突性必定会导致单一制度逻辑主导型制度场域,这明显不能解释现实中多种制度逻辑之间长期并存的现象[7],因此制度逻辑之间的互补性又重新为研究者所关注[12]962[13]。借鉴多重制度逻辑理论,结合浙江省个体创业决策的具体情境,重点分析社区逻辑和家族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
在社区概念的操作化研究中,许多学者将地理维度作为定义社区的物理边界,如大都市区[14]927。因此,社区是在特定地理边界内具有共同归属感和社会行动取向的社会单位。与当地社区相关的因素对理解组织或个体及其行为至关重要[15]283。一方面,社区作为市场环境对个体创业行为产生影响[16]。因为个体与社区直接接触,往往更容易发现社区需求和期望中存在的创业机会。另一方面,社区作为制度环境对个体创业决策产生影响。以Marquis、Lounsbury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学者提出社区逻辑,认为宏观社会层面的制度逻辑必须透过区域层面的社区逻辑,才能作用于场域中的个体与组织行为[17]446[18]6。所以,社区逻辑往往能对个体和组织产生直接影响,进而成为重要的制度逻辑。社区逻辑的核心原则是“情感、忠诚、共同价值”[19];成员之间持久的、非工具性的关系使他们相互依赖[20-21],在此基础上形成社区的共有身份;“相互信任和互惠”成为社区成员获得社区合法性的主要方法[18]3。社区逻辑不仅通过长期关系导向和共同身份来正向引导社区成员的创业行为,同时也通过相互监督、社会放逐以及合法性的潜在损失来约束社区成员的非合作行为[22]。因此,社区逻辑是解释个体创业决策的重要框架[15]285。结合研究场景,与Marquis等[14]928的研究相一致,本文将社区定义为引起和构建个体创业决策的制度压力来源,重点关注社区规制性力量和社区规范性力量对社区内的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
(1)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Scott认为规制过程涉及到制定规则,检查他人是否遵守规则,并在必要时操纵制裁——奖励或惩罚——以试图影响未来行为的能力。现有的研究在将其转化为社区层面时,重点关注地方政治和政府授权如何影响社区内组织或个体行为[14]937[15]288。本文将其应用在个体创业决策方面,对创业者而言,社区规制压力主要来自区域政府、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制定的法律、政策和法规等。在社区规制过程中,区域政府通过制定规则、监督承诺和奖惩行动来影响创业行为[23]。对于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却得出了冲突的研究结论。一些研究表明,面对推进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社区成员往往为了维持其社区成员身份或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而选择顺从[24-25]。而另外一些研究则强调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的影响可能会无效,甚至是消极的[26],这是因为政府家长式关怀通过降低创新能力会对创业产生负面效果[27]。综上,可见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之间存在U型关系。具体来说,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同时产生“促进效应”和“抑制效应”:“促进效应”强调了支持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带来更高的合法性和资源支持,由此形成激发个体创业动机的效果;“抑制效应”强调了社区规制压力所带来的制度成本和资源支持不力形成的不公平感,由此产生抑制个体创业动机的效果。第一,当社区规制压力(即支持创业的政策力度)较低时,政策执行效率不高所带来的落地衰减效应,以及政策覆盖面较窄所带来的不公平感,将会弱化社区成员的创业动机,即“抑制效应”占据主导。同时,初期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出现会信息不对称、高昂的制度成本[28]和政策优惠衰减,也会弱化其创业动机。此外,由于支持创业的政策力度较小,覆盖面较窄等,使得只有少部分拥有较强制度能力的社区成员抢占先机,导致其他社区成员产生“不公平感”[29]。第二,当社区规制压力超过一定的阈值,政策执行效率提升所带来的制度成本下降,将会激发社区成员的创业动机,即“促进效应”占据主导。与经验曲线效应类似,政策的持续推进将会提升制度运行效率,降低制度成本;区域政府创业支持政策投入力度的增加,将会带来普惠性的合法期望收益。这就使得获得来自区域政府的合法性认可更具价值,激发社区成员的创业热情。综上,我们认为,当推进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较小时,其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由负面的“抑制效应”所主导;当推进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达到一定“阈值”后,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促进效应”将会占据主导。由此提出研究假设1:支持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呈现U型关系。
(2)社区规范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社区中除了规制压力,还存在规范压力。在创业领域中,支持创业的社区规范压力主要是指社区中民众欣赏和理解创业思想和创新活动的程度[30],通过明确创业行为的规范和意义来影响个体创业决策。Reynolds等(1999)发现新公司成立与社会对创业者的积极看法正相关,而与社会对失败创业者的负面看法负相关。Scott等提出,在规范压力下,组织或个人倾向于采用社会所期望的行为以获得合法性。因此,在社区层面,支持创业的社区规范对创业者会有更为正向的评价;作为社区成员的个体将会积极响应社区规范,通过开展积极的创业活动来获得来自自发群体的合法性评价。同时,与社区规制压力不同,社区规范压力本身就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其合法性认定和相应的规范支持不具排他性,同时其制度成本较低,几近于零,即不存在“抑制效应”。因此,支持创业的社区规范压力越大,作为社区成员的个体越倾向于开展创业活动。据此提出假设2。假设2:支持创业的社区规范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正相关。
家族和创业活动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在新兴经济体中,家族被认为是“新兴经济体创业活动的关键因素”[31]。家族和创业的结合形成了支持创业的家族逻辑,集中体现在家族企业的创办、传承和再创业。支持创业的家族逻辑主要通过明确家族创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引导作为家族成员的个体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六种机制。
第一,基于家族血缘关系的信任。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之间更容易分享有关创业的信息。第二,金融资本。家族通过创业积累了一定的金融资本,给家族中的个人提供了足够的启动资金[32]。第三,关系网络。家族通过创业积累的关系网络可以缓解家族成员创业在信息、资本或技能等方面遇到的缺陷[33]28。第四,人力资本。家族创业背景可能可以使家族成员通过在家族企业工作获得创业的相关经验。第五,偏好效应。Holienka等指出22%的创业者的创业榜样是亲属(父母或其他家族成员),这表明创业的家族成员容易成为家族中其他成员的创业楷模,减少了他们对创业失败的恐惧[34]。第六,家族文化。家族创业积累的经验经过时间的沉淀形成了家族特有的创业文化和创业价值观[33]29。综上,家族创业压力越大,作为家族成员的个体越倾向于开展创业活动。据此提出假设3:家族创业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正相关。
多重制度逻辑理论认为不同制度逻辑之间存在冲突和互补的关系[1]223[12]934。在多重制度逻辑框架下,学者们深入探讨社区逻辑与其他制度逻辑对于组织/个体行为的共同作用[17]444。基于此框架,可以认为社区逻辑和家族逻辑之间存在交互效应。具体来说,家族创业压力会强化社区规制压力和社会规范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
首先,家族创业压力会强化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一是当支持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较小时,盛行的家族逻辑会压制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积极效应,而强化其抑制效应。二是当支持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超过一定的“阈值”,即创业政策的受惠面达到一定程度后,盛行的家族逻辑将会强化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积极效应,反之亦然。综上,家族创业压力将会强化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的U型关系,据此提出假设4:家族创业压力会强化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之间的U型关系。
与社区规制压力不同,社区规范压力主要体现了社区自发群体对创业意义的理解和认可,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适用性。因此,社区规范逻辑和家族逻辑之间的互补性直接促进了个体创业活动的有效开展。一方面,个体通过创业获得来自两种逻辑的合法性认可和相互促进,获得更高的家族地位和社会地位[35]。另一方面,个体还可以获得来自社区和家族更优的差异化的资源支持[36],包括风险投资、创业知识溢出等;而通过获得家族合法性,个体就可以获得家族中积累的各项资源[33]26,两类资源的差异性形成互补效应,叠加性地激发个体开展更有效的创业活动。由此提出假设5:家族创业压力会强化社区规范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的正向关系。
本文的数据来自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2016浙江成人创业调查项目。该项目借鉴全球创业观察报告的框架,委托专业公司对浙江成人创业情况开展调查与数据收集,由研究院开展专家问卷调查。在2016年7—9月对浙江省11个城市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情况进行调查。其中,针对18~64周岁成人的创业情况,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法,按照抽样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以入户访问的方式面对面访问获取数据。此部分共回收问卷1 945份,有效问卷1 930份,样本的描述统计分析如表1所示。针对创业环境的调查,则创业环境的各个方面选择政产学研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分。该部分共发放问卷850份,回收有效问卷530份。
变量测量。因变量为个体创业决策,采用0-1类别变量表示个体是否开展创业活动。自变量为社区规制压力、社区规范压力、家族创业压力等。借鉴Marquis等[14]932对社区逻辑的界定,以城市为社区地理边界,着重考虑社区规制压力和社区规范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其测量题项具体见表2。所有题项均采用Likert 5点量表法测量,并以专家打分的题项均值来分别刻度浙江省各市的社区规制压力和社区规范压力。家族创业压力以家族的经商传统来测量,即家族创业背景与创业底蕴,具体以0、1、2、3分别表示无家人经商、从同辈开始经商、从父辈开始经商、从祖辈开始经商。
表1 样本的描述统计(N=1 930)
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以及区位。其中,区位根据浙江省2015年各市人均GDP水平高低将11个市划分为3个区位,即区位1:杭州、宁波、舟山;区位2:绍兴、嘉兴、湖州、金华;区位3:台州、衢州、丽水、温州,并设置2个哑变量表示。
本文首先利用SPSS19.0对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表2的相关系数矩阵表明所有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由0.000到0.584不等,均小于0.7的临界值,因此,多重共线性问题并不严重,对后续分析影响不大。
进一步采用二元Logstic分层回归方法对5个研究假设进行检验。为消除量纲和变量自身差异的影响,先对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在此基础上分步开展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3。
表2 变量的Pearson相关性分析(N=1 930)
表3 二元logistic分层回归结果
从模型1可以看出,性别、受教育程度与个体创业决策显著正相关,而年龄与个体创业决策并无显著关系。具体而言,男性比女性更易开展创业活动;个体学历越高越倾向于开展创业活动。
模型2~6检验了假设1-3的独立效应。由模型3可知,社区规制压力平方项与个体创业决策显著正相关(β=0.335,p<0.01),这说明推动创业的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活动之间呈现出正U型关系;同时模型3与模型2相比,-2 LL值下降,Cox&Snell R2和Nagelkerke R2值上升,说明正U型模型比简单线性模型更优,假设1得到验证。模型4表明,社区规范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158,p<0.01),即支持创业的社区规范压力驱动个体开展创业活动,支持假设2。模型5表明,家族创业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显著正相关(β=0.273,p<0.01),即家族创业压力促进个体开展创业活动,支持假设3。模型6进一步验证了假设1~3。
模型7检验了假设4-5的交互效应。从模型7可以看出,社区规制压力平方项与家族创业压力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β=0.122,p<0.05),说明家族创业压力正向调节社区规制压力与个体创业决策之间的U型关系(如图1所示),支持假设4。同时社区规范压力与家族创业压力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为正(β=0.242,p<0.01),表明社区规范压力与家族创业压力对个体开展创业活动有正向交互作用(如图2所示),支持假设5。
图1 社区规制压力与家族创业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交互效应
为了增强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根据研究的具体情况,参照徐娟[37]的做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一是各去掉5%比例个体受教育程度最高和最低的样本,重复上述回归过程,以检验可能存在的非随机性和异常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二是以有无家族成员经商作为家族创业压力的衡量指标:如果个体的家族成员有创业经历,取值为1,否则为0,再次重复上述回归过程。两次检验的回归结果(限于篇幅,估计结果未列出)均表明,与前文的实证结果无实质性差异,本研究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从多重制度逻辑视角,本文以浙江省个体为样本进行创业调查,探讨了社区逻辑和家族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影响。理论和实证研究得到三个方面的结论:一是社区逻辑通过规制压力和规范压力驱动个体创业,其中社区规制压力对个体创业具有U型影响,而社区规范压力则对个体创业决策具有正向线性影响。二是家族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具有促进作用。三是家族逻辑对社区逻辑与个体创业决策之间关系具有强化效应,证明了不同制度逻辑之间的互补性。
图2 社区规范压力与家族创业压力对个体创业决策的交互效应
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可以进一步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启示:一是作为重要的制度逻辑,社区逻辑的规制压力和规范压力对个体决策具有不同的影响,体现了制度逻辑的内在复杂性。研究发现,社区规制压力以区域政府为主导,以优惠政策为主要工具,推动社区逻辑在创业方面的展现,其结果表现为社区规制逻辑与个体创业之间的U型关系。与之不同,社区规范压力则以意义、规范、价值观为主要工具来推动社区逻辑在创业方面的展现,其合法性认定和规范支持不具有排他性,因而对个体创业具有正向的线性作用。社区规制压力与社区规范压力在推进社区逻辑上的差异性表明同一种制度逻辑会因为执行机制不同而存在制度效果上的差异性,体现了制度逻辑的复杂性。二是不同制度逻辑之间的互补性是多重制度逻辑之间关系的重要内容。对于多重制度逻辑,一些研究聚焦制度演化/制度变革,重点关注了制度逻辑之间的冲突性[1]232。本研究表明,社区逻辑与家族逻辑表现出互补性,双重合法性的叠加有利于个体获得不同制度逻辑所提供的意义和资源支持,驱动创业活动的开展。三是,浙商群体在推进浙江创业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本研究也体现了浙江个体创业的特色,即浙商群体在推进浙江成人创业中的重要地位。浙商群体是浙江商人持续创业所形成的企业家群体,是家族逻辑推进创业的载体。因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浙商群体是浙江创业活动的核心驱动力。
本文的理论价值在于两点:一是对于新制度主义理论,在多重制度逻辑视角下,本文研究证实了多重制度逻辑之间的互补性,形成对多重制度逻辑间关系更为全面的理解,为兼顾冲突和互补关系的多重制度逻辑理论提供了新的实证支持[1,12-13]。二是把新制度主义的多重制度逻辑理论引入到微观个体创业决策研究中,分析不同制度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的独立及交互作用,为创业制度环境分析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分析框架。
本文的实践价值在于三点:一是对于区域政府来说,以政策驱动当地的创业行为并非一蹴而就,而需要持续的努力。一方面,政府需要通过效能改革,形成现实的创业推力。浙江省政府应积极推进诸如“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提升政府效能,健全创业政策和项目信息的获取途径,激发潜在创业者的创业潜力。另一方面,政府要持续投入创业政策和项目并赋予创业更高的规制合法性,以此形成普惠性的支持创业的政策氛围是推动浙江创业加速发展的重要手段。二是健全社区创业的评估标准与体系,提升社区对创业行为的共识程度对于促进“双创”发展至关重要。社区规范中对创业意义的充分肯定,能更直接地激发个体创业行为。三是浙商群体是浙江推动大众创业的特色与优势。浙商群体所承载的家族逻辑会驱动家族成员的创业行为,也对社区逻辑中的规制压力和规范压力具有杠杆效应。因此应重视浙商“家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也揭示了未来的研究方向。一是本文实证样本来自浙江,实证结果的外部效度存在局限,未来可以针对不同区域开展比较研究。例如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与中部、西部的比较,同样具有商帮传统的浙江、安徽、山西、广东的比较研究,都会得出更加有趣的结论。二是本文是横截面大样本研究,未来可以就社区逻辑与家族逻辑之间关系的动态演化及其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动态影响开展分析。三是受制于篇幅,本文没有分析不同个体对多重制度压力的响应机制,未来可以就个体特征对于多重制度压力的差异化响应机制开展分析。四是,家族逻辑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本文仅仅采用一个指标来刻度,未来的研究可以对其指标体系进行修正和扩充,并通过中介机理研究,揭示家族逻辑对个体创业决策的具体影响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