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祥海
午睡是幼儿园教师容易放松警惕的一个环节,值班教师往往会趁幼儿午睡之际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备备课、玩玩手机、做做玩教具……然而,这个看似是幼儿一日生活中最安全的时段,其实却暗藏危险。幼儿园午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屡见不鲜:
重庆一名4岁男孩在幼儿园里捡了一个小铁钉,午睡时躺在床上拿着把玩,手一松就掉进了嘴里,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钉子吞进了肚子里。
福州一名5岁女童在午休时从双层床的上铺掉落下来,摔成骨折,住院治疗58天。法院判幼儿园赔偿受伤女童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7.9万余元。
郫县一名4岁幼儿兵兵在午睡过程中突然昏厥,当班老师立即向保健医生求救并报告园长。此后,幼儿园将兵兵送往医院,抢救30分钟后兵兵不幸死亡。在兵兵死因未明的情况下,由于幼儿园对事发当天兵兵是否被重点监管以及脱管15分钟等问题均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因此幼儿园被判担责90%,赔偿48万多元。
合肥一幼儿园教师滑某将远远哄睡后,未将其衣服脱去就放在了床上,并在其身上盖了一床被子。13时许,滑某将远远母亲带来的围巾当作尿布,给他换上。之后,未再查看远远。直到15时30分许,另一教师童某去喊远远起床时,才发现其脸色青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滑某在看护远远等人午睡时,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履行对远远的看护责任,以致发生幼儿在午睡期间口鼻腔受堵而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滑某有期徒刑3年。
上述一件件幼儿午睡安全事故,为幼儿园敲响了一声又一声的警钟。一旦幼儿园对幼儿的午睡安全疏于管理,导致幼儿午睡中潜藏的一些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和消除,就很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现结合两则案例,来具体分析幼儿园在幼儿午睡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案例一
H幼儿园午睡起床时间到了,中二班值守老师叫幼儿起床。其他幼儿都已起来,但乾乾一直没有反应。值守老师走过去才发现乾乾面色异常、嘴唇变黑。乾乾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司法鉴定:乾乾系因病引起的猝死。警方查看幼儿园的监控录像发现,10点49分乾乾开始不断哭闹,午饭期间频繁重复“左手捂口鼻后仰”的怪异动作,午睡时蹲在床上频繁做刚才的怪异动作,还趴着睡下。在所有幼儿都午睡下后,值守老师忙着备课写教案,直至午睡起床时间。
【案例分析】就本案而言,乾乾10点49分开始不断哭闹、午饭期间做怪异动作、午睡时做怪异动作并趴着睡下等,无不向老师发出“我不舒服、我可能生病了、我有危险了”等的信号,但这些并没有引起老师的谨慎注意和积极关注,尤其是值守老师在值守时忙着备课写教案更是疏于对幼儿的管理与看护。这违反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九条的规定:“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的规定可知,因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的规定,幼儿园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与保护的义务。虽然乾乾经鉴定系因病而引起的猝死,但乾乾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对乾乾负有更为严格的管理与保护义务。H幼儿园理应自乾乾不断哭闹时就给予乾乾特别的注意和关注,但幼儿园自始至终对乾乾病情的变化都没有尽到高度的谨慎注意义务,因此,H幼儿园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
G幼儿园对中午不睡觉的幼儿第一次罚脱上衣,第二次罚脱裤子,第三次罚脱光在其他小朋友面前转圈圈。事发时该幼儿园“不睡觉罚脱衣服”的规矩已经持续一个多月,由两名带班老师执行,20余名幼儿被罚,其中一名幼儿一个月被罚5次以上。而且,女孩子也被罚在男孩子面前脱光衣服,个别被罚的孩子不愿意去上幼儿园。
【案例分析】就本案而言,G幼儿园“不睡觉罚脱衣服”的做法一是违反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九条的规定:“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滿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G幼儿园让幼儿脱衣服甚至脱光了在其他小朋友面前转圈圈,是对幼儿的不尊重,使幼儿被羞辱,情绪受到打击,甚至不愿上幼儿园。二是违反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的规定,G幼儿园罚幼儿脱衣服实质上是对幼儿的一种变相体罚行为。三是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G幼儿园罚幼儿脱裤子甚至脱光了在其他幼儿面前转圈圈,使幼儿赤裸身体暴露在其他幼儿面前,是对幼儿隐私权的严重侵犯。G幼儿园的初衷是想让幼儿午睡、为了幼儿好,但做法简单、粗暴,是对幼儿的不尊重与羞辱,不仅违法违规,而且会令被罚幼儿蒙羞,造成心理阴影。
在午睡方面,幼儿园应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允许不愿午睡的幼儿在不影响别人、确保安全的情形下自由活动。强制性午睡尤其是通过体罚、变相体罚或吓唬等方式逼迫幼儿午睡,虽然暂时能让幼儿乖乖听话,但实际上在幼儿心灵深处埋下了“可怕”的种子,使幼儿产生厌学、焦虑、情绪多变,甚至性格孤僻等不良心理因素。
安全建议
:日常要做好幼儿午睡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幼儿不玩小物品、不相互打闹、不咬被角、不蒙头或趴着睡等,并告诉幼儿若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老师。
:睡前应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清点幼儿人数,以确保与来园人数一致。同时,检查幼儿是否携带硬币、豆粒、珠子等危险品以防幼儿玩弄、吞食。
:午睡期间,值守教师应当来回巡查,要随时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为踢被子的幼儿盖好被子等,值守教师切忌做与值守无关的事或借故离开。
:对生病、身体不适或有特异体质的幼儿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对午睡中出现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情绪或行为异常的幼儿应密切观察,发现突发疾病的幼儿应及时救助。
:起床时教师要通过播放音乐、故事等方式,慢慢将幼儿叫醒,并检查床铺以确保幼儿都已起床。起床后,引导幼儿有序进出盥洗室,防止嬉闹、拥挤等意外事故发生。
:幼儿园不应配备高低床,应当配备不高于40厘米的单人床。若条件有限必须配备高低床的,则应在床的四周安装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