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志伟
摘要:为了扩大市场,国内很多工程承包企业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投身“走出去”行列,在全球市场拓展业务,为了帮助这些“走出去”的企业尽快适应竞争环境,少走弯路,防范税务风险,本文从税务筹划的最佳阶段即跟踪决策阶段叙述了将要面临的税务风险,从加大人员培养、基本政策搜集与整理、借助专业和多方力量、与业主谈判税负承担、获取税收优惠、利用避税地搭建股权结构、合理确定合同签订主体、EPC合同拆分等八个方面讲解了需要采取的措施,帮助“走出去”企业合理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务风险和税务负担。
关键词:国际工程;税务风险;管理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走出去”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在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大国际产能合作,作为充分竞争性行业的工程承包类企业首当其冲成为“走出去”大军中重要的参与者,他们一方面利用在国内拥有的先进施工经验和技术,不断承接EPC、BOT、DB+F等各类大型国际工程,实现了收入的大额增长,另一方面,却由于对国外政治、文化、财税政策、施工规范要求的认识不足、谋划不足,吸取了不少的经验和教训,付出了高昂的学费。在日益国际化、全球化经营的发展态势下,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对外承包工程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尤其是其中的税务风险,如何预防、控制税务风险,提早做好整体的税务筹划,成为企业愈来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风险原因
(一)政策理解不准确
因文化差异、语言限制等原因,无法充分了解及理解东道国税收法律规定及办理流程等,从而造成不能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免税项目未拿到批复,纳税申报不合规等行为,导致遭到税务部门处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和国际信誉。
(二)条款依据不充分
免税条款文件依据不足,无法落实;免税范围有限,部分税种和政府收费仍需交纳;需要定期更新免税文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免税条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免税调控的适用存在一定限制;免税所得汇回中国需要补交企业所得税。
(三)人员能力不足
财务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财务、税务储备知识,了解和熟悉国际税务的基本理论,熟悉并掌握项目所在国纳税政策和纳税管理,具备清晰的税务筹划思路和基础,将直接影响企业能否顺利实现预期的盈利、是否承担高额税负、能否顺利进入与退出国别市场。
由于上述税务风险可能会造成一是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产生的税务风险,二是指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而导致多缴纳税款、多承担税负。
二、应对思路
最佳税务筹划时机是工程跟踪决策阶段,在此阶段,筹划空间较大,与业主谈判的时间和条件较为充裕。
(一)加大人员培养
国际业务要求人员素质和知识结构都非常高,不仅要熟知国内税收知识,还要兼具懂得外语、国外税收知识,这需要其具备超强的学习认知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才能适应国际业务市场的需要。为此,在走出去之前,一定要通过招聘、调动、特殊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储备具有相当能力的骨干力量,同时还要注意人才和团队的后续培养与建设。
1.人才来源途径。从校园招聘拥有会计学、国际税收学等知识基础的高校学生作为人才储备;从“走出去”企業中招聘具有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历和国际税收筹划经验的高端人才,作为中高层骨干力量;招聘具备专业储备知识和高水平管理能力的领导;搭建起一个高效、有效的组织架构,形成良好的培养、指导、引领的良性人力资源运转基础系统。
2.岗位设置。工程承包企业应根据国际市场、公司组织架构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来明确财务岗位设置,制定适用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说明各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限要求、质量标准,让所有入职和在职人员对岗位有清晰的认知和发展、提升目标。
3.人员培训。培训由两大主线形成:一是自主学习。即在工作中,充分利用市场调研、业务办理的机会,进行知识积累,以问题总结、国别税务管理手册进行汇总和上报;利用各类学历晋升、职称、执业资格考试来汲取知识,提升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思考分析能力。二是企业组织专业培训。企业总部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例如海外税收筹划培训、海外投融资等各类外部专业培训;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又拥有扎实理论知识的央企或大型企业财税人员组织大范围的专业知识的普及教育,形成专业人员业务更精进,相关人员参与、重视、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
4.考核与奖惩。作为专业性非常强的领域,对一线财税人员的考核除了参加项目或独立公司的业务考核之外,还应由集团总部或二级投资平台对口财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专业考核,确保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二是关键岗位人员应实行委派管理。
(二)基本政策搜集与整理
全面搜集项目所在国相关税务政策,深入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制度,编制《国别税务政策汇编》,整理提炼主要条款,形成国别税务政策调研初稿,掌握主要税种政策和计算,建立该国工程承包税负测算模型,为项目跟踪提出初步税收筹划方案,建立该国完整的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税务政策调研初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当地的一般税收征管制度以及与从事行业相关的详细税务规定,比如企业所得税、流转税、预提税、关税、个税、税收优惠、反避税等具体税务规定等;关联交易关联规定、预约定价机制;税务检查的相关规定、程序、特点;税务行政复议、涉税诉讼的一般程序;该国相关财务制度简介、利润汇回管理、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该国典型项目的税负测算模型;对当地法规的实时更新机制以及定期向上一级汇报制度。
(三)借助专业和多方力量
借助税务中介机构、当地商会或中资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税务政策和管理信息。例如: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德勤、安永、毕马威、普华永道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专业知识贮备充足,全球工作联动效率较高,国际承包税收筹划经验丰富,借助专业力量非常有助于刚刚步入海外、对海外业务生疏经验不足的企业,其缺点是收费较高,是项目所在国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收费的N倍。另外,还可以通过向已进驻的中资企业、商会多方了解情况,因为现实中有些税务的实际管理与政策有一定的出入,这些也都需要搜集、辨别和选择。
(四)与业主就合同价款是否含税进行谈判
从业主和企业两个角度分析各自承担税务对整个项目投资总额的影响,即一是从业主或发包方承担项目所在地的税负、业主或发包方代扣代缴承包商应当缴纳的当地税金角度来测算合同价款;二是从承包方承担项目所在国承担的税负来测算合同价款(测算时需要特别注意分包合同一定要约定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境内外税负)。通过两种角度的对比分析,选择对业主、对承包商最优的价款方案,在此基础上争取业主的支持,获取双赢的局面。
例如:阿尔及利亚项目,合同价款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一种是由业主承担所得税,中国承包商取得税后收入9700万元;一种是由中国承包商自行负担阿尔及利亚当地所得税,总包合同价款为1亿美元。这时,中国企业在面临抉择时需要考虑工程项目的税前利润,阿尔及利亚当地所得税的税率、计算方式、纳税申报成本(例如聘请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中国承包商对纳税申报义务人的考虑、中国承包商的中国所得税及税收抵免。如果选择业主负责纳税,则还需要注意项目当地纳税程序是否烦琐、纳税成本是否高于承担纳税义务所取得的效益;中国承包商需要取得完税凭证,业主取得并提供该完税凭证的手续是否烦琐等影响因素。
(五)积极获取税收优惠
与业主或发包人进行充分沟通,说明项目取得税收优惠给业主或发包人带来的利益或可以降低的成本,争取业主或发包人的支持。项目如果属于政府援助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贷款项目一般可以申请企业所得税、股息、利息预提税的减免或其他优惠。如果项目能够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还可以当地企业申请更多的优惠或财政补贴。在申请税收优惠时,尽量选择符合居民企业以及最终受益人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
(六)利用避税地搭建股权结构进行筹划
全球到目前為止拥有很多的避税地,例如: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等不设有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税种的标准避税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一般只征收较低税率的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一般避税地。通过对各个避税地与项目所在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双边税收协定进行研究对比,从中选定合适的避税地,在避税地设置基地公司,成为“走出去”企业最常见、最普通的避税手法,基地公司以控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受控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专利持有公司、服务公司等形式存在。当然,作为企业也要敏感关注到,随着各国对反避税政策的实施,企业在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着国际税收规则重构、多边税收合作开展及全球税收透明等多重机遇和挑战,避税地的选择更需要谨慎。
(七)合理确定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签约主体可以由中国公司、项目所在国公司、第三方公司签订,几个主体各有利弊,在项目跟踪阶段,除了要搜集项目所在国纳税政策和信息外,还需要搜集与项目所在国有互惠条件并签有税收协定国家的相关政策、避税地的信息,从中挖掘是否有适用该项目所在国的中间控股公司方案,详细分析子公司、第三国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不同的组织形式下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享受的税收优惠、税收筹划的空间,在公司和未来战略布局下统筹安排可以使企业获得最大税负降低和价值税收安排。应注意在做布局时,不能仅仅考虑一时一地的得失,一定要站在公司整体价值实现、长远发展前提下合理安排,分析判断来确定。
在做以上股权搭建时,应同时考虑项目实施主体退出机制的预先设定,如果涉及复杂的层级股权安排,应以间接方式进行股权转让、降低被征收预提税为宜。
(八)EPC(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拆分
为了降低税负,EPC合同签订前,应尽早和业主提前进行沟通争取获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将合同内容拆分成E、P、C 三部分,争取离岸部分即E和P不在项目所在国纳税,只就在岸部分C纳税。由于每个国家税务政策不一,在具体商谈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税管政策来分析。如果拆分可以实施,筹划时还应考虑合同价款组成部分的影响,也就是EPC三个部分在合同价款中各占的比重,这时,应当在合理范围内适当降低C部分比例,减少未来收入和税前列支成本费用出现顺差的压力,同时有利于企业尽早收回工程款。
例如:一般国家认可E和P属于离岸部分,服务实施和贸易完成都不在项目所在国进行,税务征管机构基本可以认可拆分事项,但部分国家不认可合同拆分,他们强调常设机构或子公司为采购部分提供了服务,理应担负该部分的纳税义务,还有的是采用扣取预提所得税的方式征收,如安哥拉对采购部分不征税,但对设计部分征收5.25%的预提所得税。
结语
总之,国际工程市场商机无限,但潜在的风险也是巨大的,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差异、税收协定等各种手段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实现合法合规降低企业税负、降低纳税风险,提高“走出去”企业财税管控能力,加强企业境外项目税务筹划能力和资金统筹协调能力,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管控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提早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做到走出去、走得稳、走得远,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企业的雄厚实力和靓丽风采。